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绝不是断断续续的“一阵轻风”,而是一生的习以为“常”。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学习党纪作为终身“必修课”“常修课”,“常”学习理论以校准思想、“常”审视自身以调整言行、“常”为民着想以办好实事,用好“常”字秘诀,高扬新时代学习党纪之“帆”,借党纪“常”风,助推百年红船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用好“常学常新,常悟常深”秘诀,加强理论修养,筑牢思想“硬基础”。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学如弓弩,才如箭镞。在学纪上打造“弓弩”根基,才能更有效发挥党纪知识作用,进一步践行知纪、明纪、守纪,助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一方面,广大党员干部要常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用新时代党纪理论知识武装头脑,坚定对党的忠诚和马克思主义信仰,形成在党言党、在党为党的高度自觉。另一方面,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必须加强对《条例》的研读,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原原本本学、逐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研究透彻党纪内涵要义与实际要求,达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将党纪学习教育理论成果切实转为为行动自觉。
用好“常思己过,常省吾身”秘诀,明晰言行准则,调整行为“总航线”。“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行是知之成,党员干部只有“吾日三省吾身”审视自身言行,才能在思潮激荡、诱惑丛生的网信时代,找准自身隐藏的错误,保证行为之舵不偏不倚。一方面,党员干部要时刻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标”,拿《条例》要求“对照”,勇于改正自身错误,主动约束、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行为准则,不仅要在“八小时”内坚守“严于律己,出而见之事功”,更要在“八小时”外践行“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认清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线上线下”都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另一方面,要以“落马官员”的案例作为反面教材,抓好“以案促学、以学促思、以思促改”,持续提升自我革命的内生动力,时刻“揽镜自照”、自查自纠,避免小事小节酿大祸,坚持不越雷池半步,不碰红线一次,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用好“常问民声,常纾民忧”秘诀,坚定为民初心,激发实干“原动力”。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共产党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为的是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新时代党纪学习教育的优秀成果,只有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结合起来,才能让党的初心不变色、不褪色,才能使党披荆斩棘百余年依然风华正茂。一方面,党员干部要真正明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心怀“国之大者”,主动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干净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尺”。另一方面,要摒弃私心杂念,涵养“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奉献精神,坚定“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勇气,弘扬“力戒空谈、马上就办”的务实作风,身到基层、贴近群众,借鉴群众智慧,通过“学中干、干中学”踏踏实实提升工作能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把功夫下在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