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131条明确规定,“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此次《条例》的修订为精准施治“党员干部畏惧斗争”的问题提供了纪律依据。“敢于斗争”,既是党员干部使命所在、职责所系,更是服务人民、实现自我的价值体现。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做敢于斗争的“勇士”,在新征程上紧握“斗争之笔”,奋笔疾书,踔厉谱写实干追梦、奋斗圆梦的新时代绚丽华章。
根植敢于斗争的血脉。真正的共产党人向来是不畏惧斗争的。在革命战争年代,无数革命先辈冒着敌人的炮火向死而生,谱写了“敢教日月换新天”的胜利之歌;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无数建设者战天斗地,实现了“越是艰险越向前”的伟大跨越;在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又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实现了一个又一个飞跃……中国共产党党史,就是一部不折不扣的斗争史,一代代共产党人胸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志气,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用生命和鲜血书写了一部可歌可泣的“人间史诗”。立足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肩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任,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一点也不会比过去少,必须传承好老一辈共产党人身上的斗争品格,从他们身上汲取斗争经验、斗争智慧和斗争力量,在愈挫愈奋、愈战愈勇中不断成长,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不息。
夯实敢于斗争的底气。在困难挑战面前,有斗争底气才有获胜的自信与力量。底气足,则为人斗志昂扬、勇立潮头,遇事则披坚执锐、无往不胜;底气不足,则踟蹰不前、畏首畏尾,必失之于软、流之于俗、毁之于形。而深厚的理论素养、丰富的知识储备,正是党员干部敢于斗争的底气所在。指出,“年轻干部要胜任领导工作,需要掌握的本领是很多的。最根本的本领是理论素养。”实践充分证明,理论功底越深厚,马克思主义这个看家本领掌握得越牢靠,政治站位就越高,观察时势、谋划发展、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就越强,敢于斗争的底气也就越足。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强读强记、常学常新,深刻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时刻展现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鲜明特质。
锻造敢于斗争的本领。毛泽东同志曾说:“什么是工作,工作就是斗争。”斗争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有困难的地方就有斗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绝非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前行的道路必定充满各种风险和挑战,要应对好这些风险和挑战,就必须增强斗争本领。斗争本领不是与生俱来的,实践才是最好的“练兵场”,只有在复杂严峻的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才能真正锻造成为烈火真金。广大党员干部要有敢于攻坚克难的勇气,勇于担当,知难而进,遇到问题不避事、不畏难,遇到难题敢较真、敢较劲,主动到问题较多的一线,到矛盾突出的基层,到难点较多的地方去,于“摸爬滚打”“栉风沐雨”中淬炼可堪重任的“铁肩膀”。同时,要善于审大势、观全局,研判斗争形势,把握斗争规律,预见斗争走向,练就观一叶而知天下秋的见微知著能力,提前做好一切斗争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