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党有序展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营造了学条例、守党纪的浓厚氛围。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准确把握其目标要求,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明纪律之规、筑防腐堤坝、守初心使命,使纪律观念“更牢固”、清廉形象“更鲜明”、为民情怀“更深厚”,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锚定理论学习“基础点”,在深学细悟、潜心笃志中明纪律之规,使纪律观念“更牢固”。“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只有深入学习党纪党规,才能准确知晓纪律的边界线,为自觉守好纪律提供前提和保证,《条例》是学习党纪最有效、最直接的读本。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的纪律和规矩,把《条例》当作“手中卷”“案头书”,将其作为行动的指南和遵循,坚持反复研读原文,逐句琢磨、逐条理解,力求深入领会其精髓要义,整体掌握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定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积极参与会议学习、集中研讨、撰写心得、知识测试等活动,将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紧扣作风建设“切入点”,在自警自省、防微杜渐中筑防腐堤坝,使清廉形象“更鲜明”。指出,“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历史反复告诫我们,一旦“心中无尺”“心中无畏”,就很难守住清正廉洁之心。广大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以“一日三省吾身”的自觉,对照《条例》要求,时时警醒自己、处处检点自己、事事约束自己,在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中,将廉洁自律融入血脉,让“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高洁品性,成为防腐拒变的天然屏障。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把铁的纪律体现在行动上,约束“八小时以外”言行,提高警惕,不断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和高雅的生活情趣,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行为上的清白人。
找准为民造福“落脚点”,在身入心至、躬身力行中守初心使命,使为民情怀“更深厚”。“民之所望,政之所向。”《条例》着眼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立足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衔接问责条例规定,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自觉将人民的利益置于首位,时时处处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真正从思想上把人民当主人,把自己当公仆。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积极投身于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经济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等各项具体工作中去,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到民生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以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让群众感受到党员干部的为民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