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今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应心怀党纪“标尺”“戒尺”,守住身边“咫尺”,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虚心学纪,对齐“标尺”以正身。“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学纪是知纪、明纪、守纪的基本前提。“可以毫不讽刺地说,直至我被留置后,办案人员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递给我,带领我一起学习时,我才知道条例还有2003版、2015版、2018版的区分……”这是此前,有媒体披露了四川省宜宾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高泽彬忏悔书的内容。他坠入违法犯罪深渊的第一步便是不注重党规党纪的学习,由“无知”发展为“无畏”,从“破纪”到“破法”,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党纪是规范党员言行的标尺,其根据实践发展新要求不断完善发展,具有很强的科学性、时代性和可操作性。因此,要深刻领会《条例》的思想内涵、微言大义、内在逻辑,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专题读书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多样的《条例》学习,在每一次学习中自觉加强自我比对、自我量测、自我审视,不断自我净化思想,实现清心正气、清风正纪,在思想上同党纪“标尺”对齐。
笃思知纪,敬畏“戒尺”以立行。“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敬畏,是人生的一种态度和情感,更是一种自警和自省。党纪是关乎党员干部全领域全方位的一把戒尺,八小时内外、网上网下、境内境外的言行都不能越过这道纪律底线,常怀戒尺之心,心存敬畏,方能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新修订后的《条例》将厚爱寓于严管之中,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在一例例反面典型的“活教材”面前,广大党员干部应自觉摒弃“看客”心态,时时对照,及时涤荡思想尘埃、校正行为偏差,心里多“咯噔”几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让严、实、硬的党规党纪和“带电生威”的纪律底线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紧箍咒”和“护身符”。
知行合一,守住“咫尺”见真章。“道不可坐论,理不能空谈。”党纪学习教育的生命力在于融入日常、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虽路在咫尺,难涉如九关,对于大多数党员干部来说,真正的考验往往不在于生死抉择、大是大非,而是日常工作中对于每一件“小事”的态度,更是近在咫尺的几顿饭、几瓶酒、一点小东西。如何从细微之处守住身边“咫尺”,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时时保持思想警惕性,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觉悟。常记“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不受外界干扰,坚决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稳住心神、管住行为,以“行大道,民为本,利天下”的大胸怀大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每一件“咫尺小事”中见“为民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