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纪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入脑”“入心”“入行”。以党纪为“规矩”,让理论学习、廉洁自律、为民服务做“加法”,筑牢思想根基、锻造过硬品质、厚植为民情怀,努力画好人生“方圆”。
以党纪为“规矩”,“学习+教育”画好“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的思想“方圆”。“为山九仞,岂一日之功”,学纪知纪是涤清党员干部思想源头的“主渠道”,也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基本功”。只有心有戒尺,行才有所止,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学党纪、懂党纪是守党纪、用党纪的前提。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结合起来,做到先学一步、深悟一层,从外而内、由表及里学,原原本本学,以纯正学风带动学习走心走实。在学习的过程中要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坚决防止出现“走马观花”“浅尝辄止”“蜻蜓点水”等现象。要坚持纪律常抓不懈,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涵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要用党规党纪校准偏差、找准方向、明确路径,筑牢夯实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根基。
以党纪为“规矩”,“自查+自省”画好“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的清廉“方圆”。《楚辞·卜居》载:“宁廉洁正直以自清乎”。党纪学习教育成效好不好,不单看学习的内容丰不丰富、形式多不多样,更要看深学细悟之后有没有躬身践履、自警自省。广大党员干部要随时随地系好“安全带”,要常怀律己之心,恪守规矩,克制私欲,时刻握紧“纪律尺”“清廉棒”,切实做到“吾日三省吾身”,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党员干部的根本职责是为党和人民做事,我们既要能干事,又要很干净,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办的事不办、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吃的饭不吃、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交的朋友不交。要认清“清正廉洁作表率”的重要性,坚持常“三省”,重“日清”,管好自己的心不贪不占,管牢自己的手不拿不要,管住自己的腿不跑不送,修身立德,永葆廉洁本色。
以党纪为“规矩”,“纾困+解忧”画好“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为民“方圆”。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在新修订的《条例》中,也明确了对“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和“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表明我党对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丢失为民初心的“零容忍”。广大党员干部要永葆“枝叶总关情”的为民情怀,做老百姓的官、行为民利民之事、担民族复兴之责,努力答出人民心中最满意的考卷。要牢固树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积极踊跃投身于基层一线去,像大树一样,扎根一方、成长一方、守护一方。要“面对面”倾听社情民意,“点对点”解决困难问题,把群众“关键小事”当作“头等大事”来办,做好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