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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上辅导报告

时间:2022-06-01 18:5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上辅导报告,供大家参考。

在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上辅导报告

良好的社会信用是经济社会有序运转的基础和前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就是要建立起一整套“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信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依法加强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和应用,形成强有力的社会诚信监督,让守信者在各方面受到尊重、优待和激励,对失信者进行谴责、限制和惩戒,从而有效遏制失信行为,提高各类社会主体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使资源配置达到公平有效的最佳状态,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基础性工程,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既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增强经济社会活动的可预期性和效率,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更好做到“放管结合”的必要条件。信用信息共享越充分,应用范围越广泛,对失信者的惩罚越严厉,信用体系发挥的作用就越大。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和创新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逐步确立了以信用法规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为基础、以信用组织管理体系建设为支撑、以信用宣传教育和科研为重要手段、以解决社会失信问题和提升社会主体综合能力为重点任务的“五位一体”工作构架,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公共信用信息地方性法规——《X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建立了省市联动的信用工作组织体系,建成了覆盖全省的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公共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工作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不断完善,信用管理制度不断健全,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突出失信问题惩治、社会诚信氛围营造不断取得积极进展,很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并得到了国家的充分肯定,为下一步深入推进奠定了基础。

一是信用法规制度建设情况。我省从X年启动信用立法工作,《X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于X年X月X日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成为全国第一部公共信用信息地方性法规,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荣获“全国诚信建设制度创新十大最佳事例”。目前,我省信用法规制度建设分三个层次:有已完成立法定规的,有已进入立法程序的,有正在开展前期调研的。在信用立法方面,《X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已于X年X月X日起施行;
《X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已列入X年立法计划,力争年内出台;
《X省社会信用促进条例》已启动前期调研,力争年内形成法规草案。信用标准化建设方面,出台了《X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技术规范》和《X省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范》;
完成了《X省省级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指导目录》编制工作,力争上半年印发实施;
今年还将开展信用信息使用目录和个人信用评分、政府公信力评价等方面的标准规范研究。另外,根据国家有关部署,我省先后印发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X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从事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业务管理办法》《关于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促进企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X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今年还将出台守信联合激励和诚信典型案例方面的制度规范,为全面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信用组织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省政府于X年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统筹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时在省信息中心加挂“X省信用管理办公室”牌子,并设立“X省联合征信中心”,承担规划和组织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随着我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从X年开始推进各设区市和省级部门信用组织机构建设工作,现已初步形成了省市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推动机制。省信用办牵头建立了信用体系建设联络员制度,省级各有关部门均已按规定明确了信用建设责任处室和联络员,加强了各项具体工作的对接协调。全省X个设区市和X示范区、X新区皆成立了信用管理和联合征信部门,并在协同推进各地区信用建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将全面推进县级信用组织机构建设,力争年内每个市(县、区)都确定信用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或工作机构,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和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三是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我省从X年启动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率先实现了以企业信用信息为主的省级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X年,通过实施“X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改造扩能与市级平台建设项目”,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采用云计算技术,统筹构建覆盖全省的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建成了省市县三级信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系统、法人和自然人两大基础信用数据库。目前,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体系已基本形成。

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了网络系统上接国家信用平台、贯通全省各市县、横联各级政府部门的立体化联通,具备了较为完善的信息采集、数据处理、数据传输、比对核查、统计分析、监测预警等系统功能,平台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按照“全省统一建设、省市分级管理、信息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原则,确立了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管理、运行、服务的技术支撑体系,由省、市信用信息工作机构按照属地原则依法承担用户接入管理、信息征集维护及相关服务工作。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已开始从省级部门向各市、县全方位延伸,信用平台市级功能部署工作已全面完成,各市、县有关部门正在按程序办理平台用户注册手续。个人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工作已全面启动,信用信息征集使用开始从单纯企业信用信息向包涵个人信用信息的多元信息内容突破。

四是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和应用服务情况。随着国家和我省商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简政放权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各部门、各单位共享和使用信用信息的意识和积极性逐步增强。截至目前,已有X个省级部门接入信用平台,其中X个部门报送了信用信息,市场监管、质监、地税、国税、法院等部门相继实现了与信用平台的专线连接和实时信息交换,全省X万多家企业和X多万个体市场监管户的基本信息已全部整合入库,信用信息数据量达到X余万条,其中企业和个体市场监管户信用信息X万条、其他法人和组织信用信息X万条、自然人信用信息X万条,各市、县有关部门已从今年X月份陆续开始报送和使用信用信息,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资质认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行业“黑名单”等各方面信用记录不断完善,并实现了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目前,X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逐步成为我省连接部门最多、辐射领域最广、服务功能较强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全省信用信息的征集共享和应用服务以及相关领域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重要服务支撑。

首先,各级行政、司法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可以通过公开公示、部门共享、授权查询和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等多种方式,获取信用平台收集的不同保密层级的信用信息,作为政府管理及各类经济社会活动的重要参考。一是信用平台将依法可以公开的信用信息转发至“信用X”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同时将涉及企业的信用信息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二是信用平台为互联共享单位提供了完善的信息查询和统计分析功能,所有非保密信息均向各级行政、司法部门开放,如因履职需要查询企业股权结构信息、主要经营者个人信息、企业财务信息等非公开信息,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向省信用办提供有关法律依据申请开通查询权限。三是企业和个人可以凭有效证明在信用平台查询本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信息,也可以向各级信用信息工作机构申请出具本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信息报告向用户提供。四是经被查询人书面同意,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以在信用平台查询授权范围内的信用信息,也可以向各级信用信息工作机构申请出具该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信息报告。

其次,各级行政、司法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均可以申请办理信用平台注册用户,随时核查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一是通过信用平台接收、下载属于本部门、本行业管理的企业信息,从而完善自身业务数据库的信息内容,从更广泛信息来源上了解掌握本行业企业经营活动及信用状况。二是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中,依据各单位共享的信用信息,建立部门间联动响应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偷逃骗税、非法集资、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盗版侵权、拖欠工资、黑中介等各类违法失信主体进行联合查控,实现对企业的多部门联动监管。三是利用信用平台提供的信用预警功能,可以方便、快捷地掌握企业是否存在失信行为,红灯表示该企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应予以严格限制和惩戒,黄灯表示该企业存在一般失信行为应依法采取适当限制措施,绿灯表示该企业信用良好应依法提供便利化服务,使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另外,我省按照国家关于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不断拓展信用信息平台的应用服务领域。一是在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域,信用平台实现了与全省项目并联审批平台的有效衔接,有关部门在项目审批环节可以同步获取申请人的信用信息。二是在商事制度改革领域,信用平台实现了与市场监管部门业务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实时信息交换,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专线连接的方式,每天将全省最新的企业登记、变更信息及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上传至信用平台,信用平台一方面将这些信息推送至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保证了我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另一方面将这些信息有针对性地推送至各级相关行政许可部门或行业监管部门,告知相关部门有哪些企业已经完成市场监管登记,需要办理后续行政许可审批或需要加强后续管理,从而实现对市场主体的协同监管。三是在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方面,依托信用平台和“信用X”网站,开发建设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系统、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公示系统、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系统及相关服务功能,为各项信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技术保障。四是在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方面,信用平台正在为食品药品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行业领域业务管理系统开发数据应用接口,便于有关行业各层级管理人员通过各自业务系统直接调用信用信息,推动信用信息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工作中的广泛应用。

五是信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实施。按照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我省及时出台实施意见,并于X年X月X日起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后,全省新设立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只需向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申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优化了政府办事流程,减少了重复审查,使企业登记注册更为便利。同时,有关政府部门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可以及时查询、下载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登记注册信息及相关信用信息,从而加强对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按照国家要求和我省部署,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将于X年全面实施,到X年年底前,全省法人及其他组织将全部完成证照换发工作。

2.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加快推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省级和西安市有关部门从X年X月X日起,其他各市、县、区有关部门从X年X月X日起,自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网站公示相关信息,并同步将公示内容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信用X”网站、“信用中国”网站等多渠道向社会公示。目前,省信用办已在“信用X”网站建立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专栏,将尽快与省政府门户网站链接,要求各级行政机关按照国家制定的“双公示”信息数据标准,加快补充完善和报送相关信息数据,确保社会各界能够方便、快捷、全面地查询各级行政机关公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

3.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逐步建立。推行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多部门信用联合激励机制,使资源配置向信用优良者倾斜,能够有效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率,也是培育信用服务市场、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提升企业信用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手段。X年年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编办制定印发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信息、建立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做出全面部署,并提出在政策扶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资金安排使用、企业债券审核、企业融资服务等重点领域试点推行第三方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和信用报告制度。随后,省发展改革委配套制定了《X省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范(试行)》和《X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从事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业务管理办法》,省信用办按照有关规定,考察推荐了首批X家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和业务规范为企业提供综合信用评价服务。企业综合信用等级按照“三等九级”制划分,从企业的基础信用度(基本信用素质)、商务信用度(信用保障能力)和社会信用度(信用行为记录)三个维度,全面揭示企业诚信守法情况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信用保障能力和存在的风险,既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树立信用品牌的有效证明,也更加符合政府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应用需要。目前已有近百家企业参加了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等部门先后制定了本系统使用信用信息、综合信用等级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方案,试点推进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在政府资金安排、招标投标、企业发债审核等领域的应用,西安高新区还出台政策对参加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给予X%的评价费用补助,并将企业综合信用等级作为落实园区优惠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和发展的重要参考。我省印发的《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行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活动中,将具备资质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和业务规范出具的企业综合信用等级作为政府管理决策以及各类经济社会活动的重要参考,优先选择和支持信用等级高、信用能力强的企业。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细化完善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方面的制度规范,不仅要在政府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全面推广使用,还要加大宣传,使企业综合信用等级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得到广泛应用。

4.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酝酿起步。根据国家关于全面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的部署和要求,我省正在积极研究制定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实施方案,并将依托信用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信息系统,要求市场主体在申请办理行政许可等审批备案事项之前,按照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就申报材料真实性、树立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完善内部诚信管理机制、履行社会责任、违法失信经营自愿接受惩戒事项等内容做出承诺,并将信用承诺和践诺情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入信用平台,同时通过“信用X”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失信“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不断健全。根据国家关于推行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相继签署的税务领域、市场监管领域、上市公司、法院执行等四个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我省于X年X月出台了《X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自X年X月X日起施行。该《办法》对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纳入违法失信“黑名单”的范围以及联合惩戒的措施做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黑名单”管理制度,依托信用平台实现各行业、各领域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并依法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同时鼓励各类社会组织、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积极参与全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应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失信惩戒联动机制。目前,市场监管、税务、法院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签署的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要求,已将相关违法失信信息推送至信用平台,并向社会公布,推动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

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包括经济社会活动的各个环节,涵盖政府、企业、个人等经济社会活动的各类主体,必须政府推动,全社会参与,尤其在信用体系建设的启动和前期发展阶段,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首先要加强自身信用建设,通过政府的诚信施政、诚信作为、诚信执法,带动整个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的提升。同时要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履行完善法规、整合资源、培育市场和监督管理职责,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政府管理信用信息应用、重点领域信用协同监管、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等各项具体工作中协同配合,主动作为,率先垂范,不断提升政府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强烈期盼,经济社会改革发展迫切需要。“十四五”时期是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基础建设阶段向实质性开展社会信用治理阶段全方位跨越的关键时期,各级政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各项法规制度的完善和贯彻落实,着力解决前期工作中存在的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不足、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信用服务市场发育缓慢、社会主体诚信意识不强等方面的问题,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实现“三个X”建设目标、与全国同步够格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X省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已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X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日前已报请省政府审定,很快将出台。各市、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要求,创造性地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全面完成。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参照省级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指导目录,依据市、县部门权责清单,制定本级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指导目录。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办理信用平台注册用户,并抓紧开展信用信息上报工作。率先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和共享,要求市、县各有关部门分别在X月底前和X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涉及法人、自然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向信用平台的汇集。同步做好其他信用信息报送和后续信息更新工作,包括各类法人组织的登记备案、行政奖励等信用信息,个人的职业资格、执业注册、行业禁入、违法犯罪、荣誉表彰、志愿服务等信用信息。

二是加强信用信息和企业综合信用等级在政府管理工作中的广泛应用。要求各市县政府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尽快部署推动信用信息在政府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运用,全面落实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在X月底前制定出台本部门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企业综合信用等级的具体方案,完善信用奖惩措施,全面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作为支撑工作的重要工具,将核查使用信用信息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将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作为实施行政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自今年下半年开始,各有关部门要按季度向本级信用管理办公室提供本部门核查使用信用信息的情况。

三是认真落实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制度。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对《X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自X月X日起,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向信用平台报送失信“黑名单”信息,并将查询失信“黑名单”系统作为必要工作环节,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主体严格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并按季度向本级信用管理办公室提供本部门落实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情况。

另外,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我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积极做好其他各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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