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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委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事项8篇

时间:2022-06-14 15:4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两委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事项8篇

两委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事项篇1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按照分级管理、高效便民、协同推进、风险可控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目标,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和“难点”,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高效便民。以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事项为重点,优化办事流程、完善服务措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坚持协同推进。加强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信用体系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的衔接,充分发挥叠加效应,形成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

  坚持风险可控。分级分类、精准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因地制宜、因类施策、分步推进、动态调整。积极稳妥组织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核查,确保工作推进依法有序、安全平稳,风险总体可控。

  (三)工作目标

  在高效便民、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以下简称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形成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前提,以信息共享为支撑,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手段,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一)把握告知承诺深刻内涵

  本方案所称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构出具、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者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材料。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下同)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梳理告知承诺事项清单

  各乡镇(处)、县政府各部门要对办理行政事项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梳理,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特别是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选取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进行充分研究论证。编制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应当经本单位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承诺事项要通过请示上级部门、召开论证会等方式慎重确定。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处)、县政府各部门

  (三)确定告知承诺适用对象

  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依法可以代为承诺的,代为承诺人应当获得申请人的特别授权。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处)、县政府各部门

  (四)规范告知承诺工作流程

  按照全面准确、权责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科学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书面告知的内容应当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等。书面承诺的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承诺的意思表示真实等内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要通过政务服务实体大厅、政务服务平台、部门门户网站、相关服务场所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者下载。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处)、县政府各部门

  (五)实现数据资源联通共享

  县政务大数据局要牵头打通信息壁垒,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共享、开放,努力实现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联通共享和业务协同。要结合“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要求,依托国家、省、市、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区块链技术等收集、比对相关数据,优化告知承诺制审批系统支撑,建立在线核查支撑体系,形成上下联通、部门联动的数据共享体系,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和核验。

  牵头单位:县政务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处)、县政府各部门

  (六)加强事中事后核查监管

  各乡镇(处)、县政府各部门要根据事项特点等分类确定核查办法,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对免予核查的事项,行政机关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企业和群众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

  对于需要核查的证明事项,行政机关要优先依托线上平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在线核查。确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要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应用程序等,将承诺情况及时准确推送给有关监管人员,为一线监管执法提供信息支撑,同时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烦企扰民。相关数据尚未实现网络共享、难以通过上述方式核查的,可以请求其他行政机关协助核查,被请求协助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履行协助义务,不得推诿或者拒绝;确有原因不能提供协助的,应当书面告知请求协助的行政机关并说明理由。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或者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省市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借助社会力量进行核查。

  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责任单位:各乡镇(处)、县政府各部门

  (七)健全信用监管机制

  各乡镇(处)、县政府各部门要依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充分发挥xx县诚信建设“红黑榜”制度作用,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分类开展精准监管,根据虚假承诺造成的社会影响进行失信程度分级,区分不同失信情形实施相应惩戒措施。

  县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依托县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建立失信信息推送制度,将失信人名单及具体失信情况以信息形式内部推送相关监管部门和“信用中国(xxxx)”网站,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协同监管,通过媒体曝光、调低信用等级评价、公示失信名单等多种手段进行惩戒,使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探索建立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机制,引导失信人及时修正失信行为,形成社会信用建设良性循环。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大数据局、各乡镇(处)、县政府各部门

  (八)强化风险防范措施

  各乡镇(处)、县政府各部门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梳理工作环节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要加强行政指导,强化告知和指导义务。建立承诺退出机制,在行政事项办结前,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承诺申请,撤回后应当按原程序办理。具备条件的单位可以探索建立事前信用预警系统,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申请人进行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信用综合评估,加强事前风险防控。对涉及经济利益价值较高、事中事后核查难度较大的事项,可以探索引入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可能引发的行政赔偿风险。

  责任单位:各乡镇(处)、县政府各部门

  三、实施步骤

  (一)编制事项清单

  xxxx年x月xx日前,各乡镇(处)、县政府各部门将本单位编制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与合法性审核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一并报县司法局,县司法局汇总后报送市司法局。xxxx年x月底前市司法局对各县区、各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进行研究论证,汇总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实施。

  (二)规范工作流程

  xxxx年x月底,县司法局根据市司法局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印发各相关单位实施。xxxx年x月底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市政府公布的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及相关要求,修改完善本单位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将修改后的办事指南报县政务大数据局。

  (三)建立在线核查支撑体系

  xxxx年x月底前,县政务大数据局牵头打通信息壁垒,建立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和核验。

  (四)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xxxx年x月底前,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机制,形成社会信用建设良性循环。

  (五)加强事前防控、事中事后监管

  各乡镇(处)、县政府各部门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加强事前风险防控,做好日常监管和核查,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处)、县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了解掌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举措、结果有考核。成立xx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县政府要建立司法行政、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单位参加的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培训宣传

  各乡镇(处)、县政府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制学习培训、座谈研讨,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交流,共同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开展。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方式,全方位宣传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等,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

  把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年底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列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对工作中表现突出、企业和群众评价满意度高的单位及人员,按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县政府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建立督察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中违纪违法的单位及人员要依纪依法问责。按照“权责一致、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建立健全改革容错机制,属于合理容错情形的,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依纪依法免除相关责任或者减轻、从轻处理。

两委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事项篇2

  市长的政府报告涉及了城市的方方面面,信息量巨大,这里,我们重点来看与城市基建和群众生活关系最为紧密、且距离实现最近的重点民生实事。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年旗委民事实事项目征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同志们:

  刚才X同志通报了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征集情况,总体来看,征集到的项目不少,这表现出社会各界对于民生实事的强烈期盼,既让我们感到群众的热情,也让我们倍感责任的重大。同时,刚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相关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单位分别就征集到的民生实事项目发表了很好的看法,我们一定要按照大家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下面,就做好接下来的民生实事项目征集等工作,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严格落实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程序。该项工作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部署、全面落实的一项重点民生工作,具有明确的工作要求,为了保证所筛选出的民生实事项目的质量和水平,真正的发挥民生实事项目增进民生福祉,增强群众获得感作用,切实达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要求,我们今后仍然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程序。前一阶段,旗政府办已经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了项目征集、公开、征求意见等各项流程,下一步我们要将筛选出的民生实事项目进行公示,并且再次征求两代表一委员建议,组织部、人大办、政协办要配合做好意见征求工作。之后要及时提交旗政府常务会议、旗委常委会议审定后在年初的人大会议上进行票决。

  二要加快民生实事项目推进速度。民生实事项目原则上要求当年建成,当年投入使用。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以“一诺千金”的责任感办好该办的事、推进既定的工程,及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及时筹集项目资金,确保“时间不变、任务不卸、责任不减”,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向老百姓交上一份满意答卷。各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对道路建设、医院建设等容易因季节因素造成项目延迟的,要提前部署、周密考虑、细致安排,要抢抓施工的有利季节,正排工序、倒排工期,把任务分解到每个责任人,落实到每个时间点,确保周周有进展、月月见成效。

  三要加强民生实事项目的跟踪对接。民生实事项目是旗委、政府对于全旗老百姓的庄严承诺,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多个方面,涉及多个部门,大家必须拧成一股绳,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确保项目落地。必要时由相关旗级领导牵头召开协调会,着力协调解决拆迁征地、项目审批等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坚决杜绝互相推诿扯皮的行为。旗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纪委监委、巡查办要针对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巡查,对于不作为、慢作为导致项目未能按时、按要求落地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两委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事项篇3

  本方案所称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全县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模板,希望大家喜欢。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放管服”改革,持续“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政府服务管理理念和方式,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问题导向、高效便民、协同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在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提升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任务

  本方案所称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构出具、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者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材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下同)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一)明确事项范围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确定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时,要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能够实现行政机关信息共享核验的证明事项,原则上应当实行告知承诺制。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各有关部门在现有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全面梳理、拟定本系统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和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报县司法局。县司法局进行研究论证和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审定。县、乡政府确定并公布本级政府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及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各有关部门要适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决定要求,结合实际,及时按照程序对证明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二)确定适用对象

  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全国、全省、全市、我县及其他与我县有互认协议的地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依法可以代为承诺的,代为承诺人应当获得申请人的特别授权。

  (三)规范工作流程

  编制办事指南及格式文本。按照全面准确、权责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模板(详见附件)基础上,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坚持实事求是,相关要求要可量化、易操作,不含模糊表述或兜底条款。

  确定书面告知及承诺的内容。书面告知的内容应当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行政机关核查权力,承诺书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及时限等。书面承诺的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承诺的意思表示真实等。

  办理时限要求。申请人当面递交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场发给告知承诺书;申请人通过信函、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x个工作日内,将告知承诺书交寄申请人。申请人收到告知承诺书,愿意做出承诺的,应当在被告知的期限内,按要求填写承诺书并签章,将承诺书递交行政机关。有关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对有关告知承诺制的投诉举报要在接到投诉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并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

  (四)加强事中事后核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核查办法,针对事项特点分类确定核查方式方法,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于核查。对免于核查的事项,行政机关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企业和群众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强化核查实效

  各有关部门要利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区块链技术等收集、比对相关数据,实施在线核查,也可通过检查、勘验等方式开展现场核查。确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要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等,将承诺情况及时准确推送给有关监管人员,为一线监管执法提供信息支撑。同时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烦企扰民。相关数据尚未实现网络共享、难以通过上述方式核查的,可以请求其他相关部门协助核查。xxxx年x月xx日前,各乡镇要建立健全乡镇、部门之间行政协助核查机制,利用现有途径、条件,以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实现协助核查和人工核查。被请求协助的部门应当及时履行协助义务,不得推诿或者拒绝;确有原因不能提供协助的,应当书面告知请求协助的行政机关并说明理由。因行政协助发生争议的,由请求机关与被请求机关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解决。

  (六)加强信用监管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依法科学界定告知承诺失信行为。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统计和分析工作机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按照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精准监管。探索建立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机制。依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根据虚假承诺造成的社会影响进行失信程度分级,区分不同失信情形实施相应惩戒措施,依法保护有关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

  (七)强化风险防范措施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工作环节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加强行政指导,强化告知和指导义务。采取多种措施,防范行政机关依据申请人不实承诺办理的事项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建立承诺退出机制,在行政事项办结前,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承诺申请,撤回后应当按原程序办理。依法建立承诺公示制度,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核查难度较大的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具备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对风险程度较高的事项,可以探索引入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可能引发的行政赔偿风险。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清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于xxxx年x月xx日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明确证明事项范围和适用对象,并报县司法局研究论证和修改完善。

  (二)建章立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于xxxx年x月xx日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细化、量化各类服务指南、承诺文书、工作流程等。

  (三)社会发布。县司法局将在xxxx年x月xx日前,对县政府各部门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的有关资料进行统一发布。各有关部门要将各种文本通过所属服务场所、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者下载。

  (四)全面实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自xxxx年x月x日起,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五)总结评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于xxxx年xx月底前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情况、信息化建设进程、事中事后核查情况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不断提高“放管服”改革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司法行政、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发改、公安、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单位参加的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举措、结果有考核。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领导,抓好组织实施,特别是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中遇到的部门间信息共享、社会诚信体系完善等问题要大胆探索研究解决,切实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协调指导。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具体负责对我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探索实行按比例抽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减少核查工作量,推行告知承诺制遇到问题及时与上级沟通,确保本系统上下协同一致。

  (三)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列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建立督察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中违纪违法的单位及人员要依法依纪问责。按照“权责一致、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建立健全改革容错机制,属于合理容错情形的,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依法依纪免除相关责任或者减轻、从轻处理。

  (四)加强培训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加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要善于发现、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培树典型,宣传推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良好局面。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

  一、工作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二)工作人员受理。

  (三)申请人对法定证明事项选择采取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填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承办机关对承诺证明事项进行核查。

  (四)对核查信息真实且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办理行政事项的决定;承诺信息虚假、不符合条件的,作出终止办理的决定。

  二、要求

  (一)证明事项依法可以代为承诺的,代为承诺人应当获得申请人的特别授权。

  (二)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承诺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授权行政机关到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协助查询核实、内部核查、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现场检查等。

两委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事项篇4

  同志们:

  今天我们组织一个会办,专题研究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转交反馈机制问题,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理顺关系,完善机制,明确职责,促进涉法涉诉问题妥善解决,更好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

  刚才,省人大信访办XX主任介绍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反馈和工作协调机制》,省人大监司委和省两院的同志对如何完善和落实这个机制都谈了很好的想法,国伟同志、三顺同志还介绍了近年来办理人大转交信访事项情况,并提出不少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听了以后,很受启发,也很受鼓舞。

  长期以来,省两院积极办理省人大转交的信访件。今年,省两院都书面向我们反馈了省人大转交信件办理情况。在此,对省两院多年来的认真履职,特别是对省人大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敬意和感谢。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始终注意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今天的会办就是常务副主任震宁同志提议的。这次研究出台转交反馈机制,震宁同志亲自出题谋划,还亲自把关文稿,体现了省人大维护群众利益的深厚政治情怀。根据常委会领导的要求,4月份以来,省人大信访办、监司委与省两院的同志先后到河南、重庆等地学习调研人大信访涉法涉诉问题的处理工作;机制初稿形成后,有华副秘书长带队专门走访了省两院,就一些细节进行了对接沟通。可以说,现在这个文本较好地吸收了以往好的做法,借鉴了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凝聚了大家的共识、智慧和心血。为了更好地贯彻这个机制,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转交反馈机制的重要意义

  关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从中央到省里都很重视,尤其是全国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还率先建立转交反馈机制,给我们做出了示范引领。这次机制的出台,是我们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行动,也是我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

  要看到,这是按照中央要求、追随看齐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几年,中央相继出台《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等文件。去年,栗战书委员长对全国人大机关转交信访事项办理工作专门作出重要指示;今年6月份,栗战书委员长考察江苏时又强调人大转交信访件不能石沉大海,要站在维护宪法尊严和群众利益的高度来认识。今天,我们专题研究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就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与中央同频共振、步调一致的具体举措。

  要看到,这是回应群众关切、赢得民心的需要。当前,社会变革,利益调整,涉法涉诉问题比较多,群众有诉求,舆情有反映。其中,很多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都是群众反复诉求无果,不得已才走上这条充满艰辛的信访之路的。每一封来信,每一次来访,对群众来讲,都是一份眼巴巴的期盼;对我们而言,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群众利益无小事,来不得半点懈怠。这个机制的出台,就是要下定决心,积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要看到,这是正视问题矛盾、维护稳定的需要。20XX年以来,省人大机关受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XXXXX件次,其中,光今年上半年就新增730件次。可见,一些老问题尚未清零,一些新矛盾又相继出现。问题倒逼我们积极作为。如果不加以重视,不设法化解,会使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一些热点敏感问题,如果被炒作放大、发酵升级,就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既躲不了,又绕不开,必须积极正视,迎难而上,为维护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二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证转交反馈机制顺畅运行

  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转交反馈和工作协调机制基本议定。下一步,各方要依据职责,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要明确职责。宪法规定:各级“一府一委两院”由本级人大选举产生,对本级人大负责,受本级人大监督。中办发〔20XX〕5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明确:人大代表反映的群众涉法涉诉事项,转交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办理。从两院来讲,自觉接受人大转交信访事项,主动向人大报告办理情况,是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负责的法定义务。于人大而言,向两院转交信访事项,听取办理情况汇报,是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关心支持两院工作的政治职责和法定职责。

  二要细化工作。转交反馈机制只是作了原则要求,各自的工作规则、流程、分工等,还需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磨合、细化,这样才能保证运转顺畅、落地见效。省人大信访办要研究细化转办标准、转办程序、存档备案、跟踪反馈、回顾总结等工作,确保转办工作有规矩、转办事项有价值、转办分析有成果、转办流程有闭合。省两院要学习借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建台账、建规范、建机制、及时报”的做法,结合各自实际,及时查缺补漏,细化办理人大转交信访事项工作办法和流程,切实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三要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跟踪落实的要求,明确专人协调对接。对省人大信访办重点转交和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转交的群众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应在60日内反馈办理情况。对省人大转交的其他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每半年集中反馈一次。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分析研判信访工作形势,征集提交监督工作议题建议。无论是两院主动报告,还是人大主动监督,根本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解决问题。

  三要积极主动作为,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建立机制也好,明确职责也罢,都是为了更好地协调解决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工作中,要善于结合实际,拓展视野,挖掘潜力,创新方法,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下功夫。

  一是立足自身。有了转交反馈机制这个抓手,省人大信访办应当倍加珍惜,不能有松口气的想法,不能有卸担子的念头,不能把转交变成依赖、把转手变成甩手,不加分辨,不问青红皂白,一转了之。如果这样,不但会造成省两院重复工作,而且会影响机制有效运行。比如,信访终结和司法终结的信访事项,应先电话对接,再商定是否转办;已经转办的信访事项不要重复转办;正在侦查、无法取证或证据不足,以及正在审理或已经反馈办结的信访事项不要转办。省人大信访办要坚持立足自身,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去赢得主动,切实做好日常的来信办理和来访接待工作。

  二是系统布局。协调解决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不能局限于向省两院转交这一条路径。要树立大信访观,多维度思考,多途经探索,多手段并用,统筹各方力量。代表定点挂钩。人大代表熟悉地方实际情况,在当地享有一定威望和政治资源,出面协调解决问题,有着独特优势。律师参与接访。为群众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引导群众走诉讼程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带案一线下访。倡导走街串巷,进村入户,送法上门,在争取群众中,和群众一道化解矛盾。交待地市办理。充分发挥设区市人大作用,由其平行对接相关部门,协调化解属地信访难题。

  三是注重实效。数据显示,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约占信访总量57%,啃了这块硬骨头,就意味着打开了信访工作的局面。要完善机制。这个机制出台之后,操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随着形势发展变化,还会冒出一些新情况。比如,信访终结是否要统一口径、整体联动,转办内容是否要侧重于法院判决执行难等事项?省两院要积极反馈,省人大信访办要留心收集,做到边运行边调整改进。要瞄准类案。在涉及几十人、几百人甚至数千人以上的同一类信访事项上,要依法启动特定问题调查,去推进问题解决。要聚焦中心。前不久,省人大信访办参与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将68件水污染信访事项第一时间提供给执法检查组,有力侧应了这次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这启示我们,省两院也好,省人大信访办也罢,都要善于综合分析,提供有价值的点子,特别是普遍性问题,这便于省人大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同志们,转交反馈机制的出台,只是迈出协调解决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重要一步。今后,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我相信,大家一定能够不忘初心,躬身实践,把功夫下在每一件信访事项的积极回应和努力化解上,一定能够滴水穿石,久久为功,更好地履行人大及两院的职责,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两委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事项篇5

  全面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对政协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情况、重点工作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年区政协工作要点及工作事项。

两委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事项篇6

  一、重点协商(9项)

  1.围绕”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协商建言(办公室、研究室)

  2.围绕重点提案协商建言(提案委)

  3.围绕实施机器人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协商建言(提案委)

  4.围绕做优做强中心城区核心功能,推动金色中环”三带示范”工作落实实施民主监督(经济委)

  5.围绕我区实施新”新一轮公服设施攻坚”专项行动协商建言(城环委)

  6.围绕优化提升优质卫生资源供给,加快我区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民主监督(科教委)

  7.围绕”智慧XX”建设协商建言(法社委)

  8.围绕彰显XX”文化魅力”,大力推动熊猫基地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实施民主监督(文史委)

  9.根据新的形势任务,适当增加协商议题

  二、重点调研(7项)

  1.围绕实施”中环牵引、纵横联动、组团优强”发展策略开展调研(经济委)

  2.围绕推动XX”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开展调研(经济委)

  3.围绕推动公园城区绿色转型发展开展调研(提案委)

  4.围绕东郊工业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开展调研(城环委)

  5.围绕完善我区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调研(科教委)

  6.围绕推进”放管服”综合改革,打造”赢在XX”营商品牌开展调研(法社委)

  7.围绕推动我区环城生态带生态资源向经济价值转换开展调研(文史委)

  三、对口协商(6项)

  1.围绕擦亮XX特色IP开展对口协商(提案委)

  2.围绕我区推进实施”新兴金融聚势提能工程”开展对口协商(经济委)

  3.围绕我区锦江流域”碧水蓝网”建设开展对口协商(城环委)

  4.围绕贯彻落实”双减”政策,提升我区基础教育质量开展对口协商(科教委)

  5.围绕打造”东骄华章”人才品牌,建设青年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开展协商开展对口协商(法社委)

  6.围绕高品质建设成都自然博物馆片区城市文旅新地标开展协商(文史委)

  四、界别协商(6项)

  1.围绕东郊记忆艺术区主导产业提质增效开展界别协商(提案委)

  2.围绕推进XX楼宇经济”双千”培育计划开展界别协商(经济委)

  3.围绕规划建设蓉北商圈升仙湖商务区开展界别协商(城环委)

  4.围绕我区托幼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界别协商(科教委)

  5.围绕XX构建”社区+物业+社工+商业”小区治理模式开展界别协商(法社委)

  6.围绕打造彰显新时代XX特质的文艺精品开展界别协商(文史委)

  五、重要会议活动(5项)

  1.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

  2.区政协八届第二次常委会议

  3.区政协七届第三次常委会议

  4.区政协七届第四次常委会议

  5.区政协七届第五次常委会议

两委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事项篇7

  2022年是我区加快实施”十四五”规划、争当公园城市示范区排头兵、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XX的关键一年。全区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区第八次党代会、区委八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在中共XX区委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新方位新使命,大力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锚定”1556”总体发展思路,鲜明”三先三升”工作取向,扎实推进”631”重点项目建设,聚焦经济发展”十大重点领域工作”和”中环牵引、纵横联动、组团优强”发展策略精准发力,不断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独特优势,奋力助推建设生态宜居、硬核强劲、创新驱动、繁荣文明、安全韧性、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XX,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加强政治引领,全面落实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

  1.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强化信仰号召、精神感召、方向指引,引领全区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善于从政治上认识问题、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始终坚持区委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对政协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情况、重点工作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始终做到区委有所呼、政协有所应,区委有所盼、政协有所为,切实通过有力的举措和坚决的行动落实区委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政协工作与区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3.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中办发〔2021〕57号),全面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强化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和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历史学习,强化思想理论、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学习,团结引导广大委员和社会各界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推动实现思想上的共同进步。

  4.丰富完善学习形式。健全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理论学习制度体系,深化落实”线上+线下”学习机制,综合运用常委会会议集体学习、主席会会议专题学习、专委会集中学习、委员集中培训、政协讲堂交流等形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蓉城先锋”“委员办公平台”以及各类工作微信群等网络学习平台,推进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紧扣中心大局,有效服务XX高质量发展

  5.进一步突出履职重点。以贯彻落实区第八次党代会和区委八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为主线,锚定”1556”总体发展思路,鲜明”三先三升”工作取向,扎实推进”631”重点项目建设,聚焦经济发展”十大重点领域工作”和”中环牵引、纵横联动、组团优强”发展策略精准发力,紧扣区委部署的聚焦聚力”双城记”“都市圈”“示范区”“大运会”“幸福城”五件要事,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协商计划,通过广泛多层制度化协商,为争当”公园城市示范区”排头兵,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XX建言献策、汇智聚力。

  6.精心组织协商议政。聚焦落实”三新一高”要求,精心筹备和开好区政协八届二次全会,围绕”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开展集中协商议政。围绕实施机器人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和实施新”新一轮公服设施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协商,围绕”智慧XX”建设、东郊记忆艺术区主导产业提质增效、推进XX楼宇经济”双千”培育计划、规划建设蓉北商圈升仙湖商务区、提升我区基础教育质量、高品质建设成都自然博物馆片区城市文旅新地标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履职活动,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

  7.认真实施民主监督。围绕推动金色中环”三带示范”工作落实、加快我区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熊猫基地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等方面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协商式监督,助推区委决策部署落实,促进相关工作改进。认真听取全区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以及有关专项工作情况通报,引导政协委员面向群众正面发声、做好宣传,切实提升群众知晓度、满意度。积极选派政协委员参加党政部门和窗口行业政风行风评议、重大决策听证论证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履行监督职能,促进政风行风改善。

  8.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推动公园城区绿色转型发展、实施”中环牵引、纵横联动、组团优强”发展策略、推动XX”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东郊工业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完善我区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放管服”综合改革打造”赢在XX”营商品牌、推动我区环城生态带生态资源向经济价值转换等课题,组织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多出好主意,多提好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科学决策提和参考,更好服务XX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

  9.积极践行为民宗旨。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重要抓手,结合开展”助力巩固脱贫、助推乡村振兴”活动,更加精准地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聚焦困难群体就业、老旧小区改造、”一老一小”服务、”双减”政策落地、生态环境保护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调研视察,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提交提案,协力办好民生实事和民心工程,助推”幸福XX”更有温度、更有质感、更有内涵。

  三、广泛凝心聚力,不断激扬团结奋斗强大动能

  10.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政协联系面广的优势,运用政协书画院、政协大讲堂、政协门户网站以及《XX政协》年刊等政协系统自有平台载体,积极依托党政各类媒体资源,紧扣全区重大改革举措、重点工作安排,面向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为增强发展信心、落实发展战略、转变发展方式厚植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

  11.增进团结合作。着力强化统一战线组织功能,全面增强区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区政协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中的参与度,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系沟通,努力营造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的合作共事氛围,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凝聚起建设”六个现代化新XX”的共识合力。

  12.深化交流联谊。密切对外沟通联系,加强与兄弟城区政协组织的交流联谊,就履职共性问题进行探讨交流,学习借鉴先进履职经验。做好经常性联系走访工作,持续深化落实”三联”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专委会联系界别以及委员定期走访、结对联系、民情互动等工作机制,有序推动常委与委员沟通交流、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工作部署落地落实,通过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拉长包容的多样性半径。

  13.创新文化建设。积极打造”书香政协”,设立政协书画院图书分馆,开展”读好书、诵经典”活动,营造多读书、读好书,凝聚精气神、激发正能量的政协文化氛围,培养锻造乐于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学习型政协干部和政协委员队伍。启动建设政协陈列室,全面展现XX政协发展历程、重要成就和优良传统,努力把XX政协的历史记忆保留住、传承好。

  四、突出协商特色,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14.健全制度机制。规范和完善协商议题提出、协商计划制定、协商活动组织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进一步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适应形势任务变化,对标区委要求和省市政协做法,修订完善政协履职工作、组织管理、内部运行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推进协商议政规范化运行。

  15.丰富协商形式。不断巩固和深化协商议政格局,全面构建”1+2+4+N”协商体系,持续推进”有事来协商”平台建设,着力在统一平台名称标识、打造工作精品、培育特色品牌和协商议政骨干培训等方面狠下功夫,进一步推动政协工作向街道、社区、园区延伸,切实把”有事来协商”平台建设成为党委政府”好帮手”、人民群众”连心桥”、委员履职”新载体”。

  16.加强协同联动。主动加强与省、市政协工作联动,积极配合、参与上级政协对口履职活动,借力上级政协资源助推我区改革发展。密切与驻我区的各级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引导他们利用各自优势和渠道,积极在省、市层面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发声出力。加强对政协街道工委的联系指导,建好用好”委员社区工作室”,促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机衔接。

  五、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政协履职能力水平

  1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政协党的各项建设,充分发挥区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不断提高落实”三新一高”要求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和专业水平,把党组班子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发挥好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的作用,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抓好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8.持续强化委员责任强当。加强和改进委员服务管理,树立尊重委员、联系委员、服务委员工作理念,常态化多形式走访看望委员,及时协调解决委员工作生活难题,增强政协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委员培训针对性、专业性,帮助委员提高”四种能力”、拓宽履职视野、增强履职本领。精心搭建好委员知情明政、建言献策、联系群众的各类平台,以扎实有力的举措为委员履职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严明履职纪律,强化委员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委员履职管理各项规定,及时掌握记载委员履职情况并定期通报,促进委员自觉投身于凝心聚力、决策咨询、协商民主、城市治理的具体实践。

  19.着力加强政协机关建设。进一步强化专委会基础性作用,健全专委会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推动专委会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精品化发展。着力锻造过硬政协机关干部队伍,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践行”五个走在前列”重大要求、争当”五得干部”,不断拓展视野格局、强化知识储备,提升对标对表的政治素养、科学落实的专业能力、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促进政协机关建设更有水平、更富成效。

两委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事项篇8

  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一系列举措不断加以健全和落实。党中央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有利于推动全党上下更加坚决地贯彻执行这项重大制度,进一步提高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原则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

  要把执行《条例》作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更加坚定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作为一名统战工作者,要坚持从自身做起,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机关党组织报告贯彻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进展情况,自觉向部领导和党组织请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大工作,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强化自身的政治观念、组织观念,从点点滴滴小事上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要把执行《条例》作为淬炼工作作风的磨刀石,更大力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华而不实、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等现象。

  要强化纪律观念,真正让“讲纪律、守规矩” 成为常态。要始终坚持“天下之事必做于细”的态度,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时刻铭记底线、不越红线、正心明道、防微杜渐,真正将讲纪律、守规矩贯穿到工作始终。

  要把执行《条例》作为检验党员能力水平的试金石,更好地把履职尽责、担当有为的导向树起来。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严格规范程序,既牢记授权有限,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又牢记守土有责,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和《条例》是我们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讲纪律、守规矩,都要不断提升自已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主动作为、高效作为、创新作为、奋发有为,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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