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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体会7篇

时间:2022-06-18 14:3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体会7篇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1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对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对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增强党的政治功能和 组织力,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中规定了“代表的产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有效经验,对代表名额分配、资格条件、产生程序等作出规定。代表的产生是后续选举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的前提条件,科学有效的选举出党员代表,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保证党员民主权利。

  《条例》中规定了“委员会的产生”,重点对不同领域、类型和层级党的基层组织的委员资格条件提出原则性要求,强调发挥上级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可以有效解决过去基层党组织存在的候选人不符合选举条件、党组织换届不及时等不规范现象。同时督促党组织按时按期进行改选工作,定期注入的新鲜血液保证我党永葆青春活力,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选举的实施”和“呈报审批”,主要就会议条件、候选人介绍、选举有效及有效票界定、报告得票情况,对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请示、人事安排方案请示和选举结果报批等作出规定。进一步规范选举程序,保证选举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体现了我党对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同时展现了基层党建选举工作的严肃性。

  “纪律和监督”,强调严肃基层党组织选举纪律,明确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监督工作内容。严禁拉票贿选等行为破坏选举,防止宗教势力等借基层民主选举之机,向党组织渗透,成为以权谋私的“保护伞”。树立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构建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

  当然,党的基层选举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亟待解决,个别组织尤其是社区和企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不够,导致支部党员不愿意在基层支部任职,对党建工作存在消极应付的心理。下一步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正向的激励措施,如将党建工作纳入人才提拔、评优的加分项,社区、企业可以采取向党建工作者发放津贴等物质奖励措施,鼓励更多的党员干部投身到党的基层建设工作中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2

  基层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其功能的发挥直接关系党的执政基础。选举,是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的主要方式,也是党的政策方针落实效果的重要前提。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科学、规范开展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制作了“一杆秤”,对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具有重要意义。

  这杆秤,秤得清代表分量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党组织战斗力强不强,两委班子硬不硬,一线的党员最有发言权,要严格代表资格条件,保障党章赋予的党员权利,确保选出合格的代表,提高党内选举质量才有坚实保障。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很多,只有那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得到了基层群众公认的党员才能担此重任;只有那些素质较高、求真务实,真正代表基层党员群众“说话”的党员才能不辱使命。了解百姓心声,秉持公正严明,敢于仗义执言,是选举需要的党员代表,才能创造换届选举需要的结果。同时,还要合理分配代表名额,优化代表结构,确保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充分研判考虑区域、年龄、行业等多种因素,确定代表能代表绝大多数群众声音和意志。

  这杆秤,秤得准班子质量

  班子建设是党组织建设的基础,一个团结的班子、干事的班子、干净的班子、亲民的班子才有更大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委员候选人。要用忠诚考量,提信念坚定之人,秤准候选人思想状态和斗争意志;要用担当考量,提积极作为之人,秤准干事态度和干事能力;要用实效考量,提求真务实之人,秤准工作韧劲和工作效果。同时,还要把群众基础好、带头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作为班子成员选配的重要标准,结合当地经济文化发展、社会治理等现状,因地制宜优化班子结构,让选举结果对基层党组织形成整体提升。

  这杆秤,秤得起组织能量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的具体举措和制度保障。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要求,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谋划,精心组织,全程把关,为选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树立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培训,切实吃透《条例》内容和要求,不断提升选举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彰显组织在选举工作中的正向能量。

  《条例》犹如“一杆秤”,各级党组织就是“过秤人”,要一手提“秤”,一手选“才”,重在细节,严在全程,四平八稳,风雨不动,基层党组织选举才能称心如意。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3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对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对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增强党的政治功能和 组织力,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中规定了“代表的产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有效经验,对代表名额分配、资格条件、产生程序等作出规定。代表的产生是后续选举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的前提条件,科学有效的选举出党员代表,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保证党员民主权利。

  《条例》中规定了“委员会的产生”,重点对不同领域、类型和层级党的基层组织的委员资格条件提出原则性要求,强调发挥上级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可以有效解决过去基层党组织存在的候选人不符合选举条件、党组织换届不及时等不规范现象。同时督促党组织按时按期进行改选工作,定期注入的新鲜血液保证我党永葆青春活力,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选举的实施”和“呈报审批”,主要就会议条件、候选人介绍、选举有效及有效票界定、报告得票情况,对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请示、人事安排方案请示和选举结果报批等作出规定。进一步规范选举程序,保证选举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体现了我党对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同时展现了基层党建选举工作的严肃性。

  “纪律和监督”,强调严肃基层党组织选举纪律,明确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监督工作内容。严禁拉票贿选等行为破坏选举,防止宗教势力等借基层民主选举之机,向党组织渗透,成为以权谋私的“保护伞”。树立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构建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

  当然,党的基层选举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亟待解决,个别组织尤其是社区和企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不够,导致支部党员不愿意在基层支部任职,对党建工作存在消极应付的心理。下一步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正向的激励措施,如将党建工作纳入人才提拔、评优的加分项,社区、企业可以采取向党建工作者发放津贴等物质奖励措施,鼓励更多的党员干部投身到党的基层建设工作中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4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制定和实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的具体举措,这对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巩固加强党的执政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一、深刻领会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是新时代赋予了好干部时代内涵,是新时期干部的实践准则和奋斗方向。“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立身之本,领导干部在任何条件下,都要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为民服务”是好干部为政之道,领导干部更应“公”字当头,以“民”为先,懂得“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勤政务实”是好干部履职之要,勤勉工作。“敢于担当”是好干部成事之基,领导干部要敢于探索、敢于实践、敢于负责。“清正廉洁”是好干部正气之源,时刻用党章、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只有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好干部,才能带领广大群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二、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作为来自农村基层工作多年的一名干部,深深感受到当前老百姓迫切期盼“焦裕禄式好干部、好书记”,心里装着老百姓,与老百姓心相连、情相依,同呼吸、共命运,视人民群众为衣食父母、诚心诚意当人民公仆村委会干部。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必须有一心为民、唯独没有自己的崇高情怀,心里始终装着老百姓,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把万家忧乐始终放在心头,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认真解决民生问题,努力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突出德才兼备,选出最强素质基层干部是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关键怎样把基层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改进推荐考察办法,解决好选人方式的问题。要突出政治,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把廉洁作为底线,有问题的坚决不用;以事择人、依事选人,使领导班子成员专业素养满足新任务新要求;广泛深入谈话调研,不搞“海推”“海选”。众所周知,农村村干部是一个村子发展的领头羊,带领全村在脱贫致富,为农民办事,村干部都是村民选出来的,现实中确实有一些村干部靠拉票贿选、帮派家族上来的,想尽办法为自己谋私利,随着村干部如期延长、待遇提高,有些人不择手段参选。最好是从上级指派的农村第一书记担任村委会主要领导,较好利用资源发展经济,同时他们眼界宽更懂行政策清也善于争取各种资源帮助村里发展产业;或在退伍军人中选拔,他们有原则、年轻、敢干敢为,有自己的想法,接受新事物快,他们也热爱自己的家乡,有带领大家致富的内在动力,或在本村考出去的大学生回村作为村官作为村干部的人选,他们知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思路广、有闯劲担任村委会主要干部,也可以从往届担任过的村干部中,老百姓口碑好,工作能力的村委会干部作为村委会干部的一员,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严把选拔关,防止“带病提拔”。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查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只有把本领过得硬,才能保证执行落得实。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5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9日召开会议,会议中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并强调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其中,不断提高领导基层治理能力是《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不断推动、落实、见实效的关键点。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提高领导基层治理能力就是在从根本上提高党的战斗力。2020年是至关重要的一年,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等挑战迎来收官决战,疫情、汛情和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都在不断给予我们强大的前行动力。基层建设就是生产力,领导基层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可以更好地把我国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前行的劲头势不可挡,在冲刺路上,党的基层组织既要肩负着“冲锋员”的重担,也要扮演着“建筑师”的角色,不断打牢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为行稳致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基层领导干部的治理能力应当是面对大考时的核心竞争力。如何提高治理能力?从领导干部的个人层面来讲,思想理念的改革是根本,实践历练的跟进是基础。要紧跟时代步伐,转变不配套的老旧思维,及时了解新生事物和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在探究的过程中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同时最重要的是,必须牢固群众观念,因为一名领导干部的治理能力到底怎么样,归根到底是群众说了算。基层领导干部要扎根群众,在向群众请教学习的过程中汲取成长营养,更要在自身能力提升之后把成效体现、落实在为民之上,只有这样才能算是真正得到了提升。

  从各基层党组织的层面来讲,应当在新时代透彻理解掌握“木桶效应”原理,“发挥长处”和“补齐短板”齐头并进,全面提升多方位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具体来说,各基层党组织要从下向上打通“村—民”沟通渠道,可以通过引入“互联网+”模式的政务公开、问政问策的高效平台等形式,帮助群众把不明白、不满意的问题能得到迅速解决,彻底清除“村—民”之间的堵点、盲点。还应当要求各村级干部不断强化服务职能和为民意识,组织学习优秀党建案例,不断完善党组织服务功能,特别是乡镇一级,要加强对村级工作全面领导和指导,让党的领导贯穿至基层工作全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因此,基层党组织建设至关重要,随着每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各地的基层党组织将会成为当地人民群众生活的“压舱石”、振兴经济社会发展的“定盘星”,更将能汇聚成为推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6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7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新时代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新时代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遵循。目前,全国有46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条例》针对基层党组织量大面广、层级不同、类型多样的特点,分门别类、因地制宜的制定了7章41条规定。

  《条例》以增强“四个意识”和做到“两个维护”提升履职能力为遵循。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就是要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必须坚决贯彻、坚决执行,做到思想上高度统一、政治上坚定不移、行动上坚决有效。《条例》明确指出,“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这就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明确为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根本遵循,通过突出强调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坚守初心使命,践行忠诚担当,切实提升履行职责的能力。

  目前,基层作为畅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是许多国家政策、先进思想落地生根的重要节点。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在此基础上,基层组织的选举就更加需要条例法规来约束,严格程序来规范,才能更好地把党的力量和主张传递到“神经末梢”,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才能为国家更好地选配一批青年才干、后备力量,从下而上激发组织活力。

  当然,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委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条例》落到实处。要认真抓好《条例》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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