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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名称(公章):深圳市龙岗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 填报人:罗雅慧 联系电话:89729313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示范单位建设、达标小区(单位)创建和推广实施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改造和建设,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考核有关部门和各街道组织开展废弃物减量、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工作情况等工作。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架构; 2、深入宣传,营造垃圾分类浓厚氛围; 3、强力推进,前端分类实现 4 个 100%; 4、分级收运,快速提升收运成效; 5、稳扎稳打,末端处理设施保障“自产自销”; 6、精准监管,建立智慧化信息化监管平台; 7、源头减量,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8、建立制度,落实垃圾分类激励工作。
(三)2020 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20 年龙岗区专门安排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专项资金达 6838.63 万元。其中,垃圾减量和分类工作经费 859.7万元,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经费 5121.87 万元,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2020 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城管局的大力支持
与精心指导下,龙岗区 2020 年垃圾分类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一是全区生活垃圾共减量 37.21 万吨,家庭厨余垃圾收运量达 510 吨/日,餐厨垃圾收运量达 586 吨/日,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39.2%;二是全区 439 个花园小区和 417 个城中村均已按照“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现场督导,共设置 4354 个集中分类投放点并持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已完成全区 321 个机关事业单位、4 所高校、194 所中小学校、481 所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单位及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做到有分类设施、有宣传发动、有分类收运。
二、部门(单位)主要履职绩效分析 (一)主要履职目标 根据市统一部署,按照“四抓两推一量化”和“四个一”工作方法,通过建立定期排名通报督导机制、高标准完善前端分类设施设置、全面营造垃圾分类氛围、完善精准智能化管理平台等措施,进一步夯实基础,压实责任,以提高居民参与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为导向,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主要履职情况 1、全区 439 个花园小区全部撤桶,并完成“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创建,完成率 100%;全区 417 个城中村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设施建设覆盖率 100%;全区321 个机关事业单位、4 所高校、194 所中小学校、481 所幼儿园开展了垃圾分类示范创建,覆盖率 100%;全区已组建 360人的讲师团队伍,开展各类培训、入户宣传,分类宣传海报、
指引已张贴覆盖到每个小区、城中村、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覆盖率 100%。
2、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并通过分类系统与环卫系统联动,分类收运企业与环卫清扫企业联动,进一步对 50 公斤以下的投放点、单位实行两级收运,进一步对住宅区临街商铺等零散投放点纳入收运范围,初步搭建了餐厨、家庭厨余垃圾二级收运体系,提升了厨余垃圾收运效率。
3、共建成 1 个餐厨垃圾处理厂(可提升至 600 吨/日),1 个家庭厨余处理厂(150 吨/日),2 个废旧家具处理厂(350吨/日),1 个大型果蔬垃圾、绿化垃圾协同处理厂(270 吨/日)和 11 个绿化垃圾粉碎点(170 吨/日)、11 个年花年桔回植点、1 个玻金塑纸暂存点、1 个有害垃圾暂存点,分类处置能力达到 1490 吨/日。
(三)部门履职绩效情况。
截至 12 月 31 日,2020 年已分流分类收运玻金塑纸4226.96 吨、废旧织物 1225.56 吨、有害垃圾 45.69 吨、废旧家具 100556.29 吨、果蔬垃圾 67322.12 吨、绿化垃圾48811.18 吨、餐厨垃圾 97264.84 吨、家庭厨余垃圾 51901.07吨、年花年桔 707.45 吨,共计 372061.17 吨,我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已达到 39.2%。
三、总体评价和整改措施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城管局的有力指导下,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走在全市前列,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现将有
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主要存在问题 1、宣传发动不够,市民垃圾分类参与率和准确率有待提高; 2、集中分类投放点投放管理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未出实效; 3、城中村部分分类投放点设置不合理,建设标准低; 4、存在工业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现象; 5、生活垃圾分类产生的可回收物统计体系有待完善。
(二)改进措施 1、抓组织部署,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2、抓前端分类投放设施,实现标准化、规范化; 3、抓宣传教育,提高分类参与率和准确率; 4、抓可回收物收运处理网络,促进可回收物应收尽收; 5、抓工业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减少其他垃圾量; 6、抓智慧监管平台,确保实现无盲区监管; 7、抓源头减量,推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8、抓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奖惩措施出成效。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情况 参照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2020 年度)》,设计本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填报得分情况和扣分、整改情况。
附件: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2020 年修订)
评价指标 指标说明 参考评分标准 得分情况 扣分情况及整改情况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名称 参考分值 名称 参考分值 名称 参考分值 部门决策 25 预算编制 10 预算编制合理性 5 部门(单位)预算的合理性,即是否符合本部门职责、是否符合区委区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资金有无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分配。
1.部门预算编制、分配符合本部门职责、符合区委区政府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1 分);
2.部门预算资金能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在不同项目、不同用途之间合理分配(1 分);
3.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细化程度合理,未出现因年中调剂导致部门预决算差异过大问题(1 分);
4.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编制准确,年度中间无大量调剂,未发生项目之间频繁调剂(1 分);
5.部门预算分配不固化,能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不存在项目支出进度慢、完成率低、绩效较差,但连年持续安排预算等不合理的情况(1 分)。
5
预算编制规范性 5 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是否符合财政部门当年度关于预算编制在规范性、完整性、细化程度等方面的原则和要求。
1.部门(单位)预算编制符合财政部门当年度关于预算编制的各项原则和要求,符合专项资金预算编制、项目库管理、新增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等要求(5 分); 2.发现一项不符合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本指标需对照相应年度由财政部门印发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方案、通知和有关制度文件,根据实际情况评分。
5
评价指标 指标说明 参考评分标准 得分情况 扣分情况及整改情况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名称 参考分值 名称 参考分值 名称 参考分值 目标设置 15 绩效目标完整性 8 部门(单位)是否按要求编报项目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内容完整、覆盖全面、符合实际。
1.部门(单位)按要求编报部门整体和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8 分); 2.没按要求编报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8
绩效指标明确性 7 部门(单位)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量化,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1.绩效指标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与部门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2 分); 2.绩效指标中包含能够明确体现部门(单位)履职效果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指标(2 分);
3.绩效指标具有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1 分);
4.绩效指标包含可量化的指标(1 分);
5.绩效目标的目标值测算能提供相关依据或符合客观实际情况(1 分)。
7
部门管理 20 资金管理 8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1.政府采购执行率得分=政府采购执行率×1 分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采购金额合计数/采购计划金额合计数)×100%
如实际采购金额大于采购计划金额,本项得 0 分。
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1 分),落实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2
评价指标 指标说明 参考评分标准 得分情况 扣分情况及整改情况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名称 参考分值 名称 参考分值 名称 参考分值 财务合规性 3 部门(单位)资金支出规范性,包括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严格执行;资金调整、调剂是否规范;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1.资金支出规范性(1 分)。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付符合有关制度规定,按事项完成进度支付资金的,得 1 分,否则酌情扣分。
2.资金调整、调剂规范性(1 分)。调整、调剂资金累计在本单位部门预算总规模 10%以内的,得 1 分;超出 10%的,超出一个百分点扣 0.1 分,直至 1 分扣完为止。
3.会计核算规范性(1 分)。规范执行会计核算制度得 1分,未按规定设专账核算、支出凭证不符合规定或其他核算不规范,酌情扣分。
4.发生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支出,本项指标得 0 分。
3
预决算信息公开 3 部门(单位)在被评价年度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1.部门预算公开(1.5 分),按以下标准分档计分:
(1)按规定内容、时限、范围等各项要求进行公开的,得 1.5 分。
(2)进行了公开,存在不符合时限、内容、范围等要求的,得 1 分。
(3)没有进行公开的,得 0 分。
2.部门决算公开(1.5 分),按以下标准分档计分:
(1)按规定内容、时限、范围等各项要求进行公开的,得 1.5 分。
(2)进行了公开,存在不符合时限、内容、范围等要求的,得 1 分。
(3)没有进行公开的,得 0 分。
3.涉密部门(单位)按规定不需要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的直接得分。
3
评价指标 指标说明 参考评分标准 得分情况 扣分情况及整改情况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名称 参考分值 名称 参考分值 名称 参考分值 项目管理 4 项目实施程序 2 部门(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实施过程是否规范,包括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招投标、调整、完成验收等是否履行相应手续等。
1.项目的设立、调整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1 分);
2.项目招投标、建设、验收以及方案实施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1 分)。
2
项目 监管 2 部门(单位)对所实施项目(包括部门主管的专项资金和专项经费分配给区级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的检查、监控、督促整改等管理情况。
1.资金使用单位、基层资金管理单位建立有效资金管理和绩效运行监控机制,且执行情况良好(1 分);
2.各主管部门按规定对主管的财政资金(含专项资金和专项经费)开展有效的检查、监控、督促整改(1 分),如无法提供开展检查监督相关证明材料,或被评价年度部门主管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得 0 分。
2
资产管理 3 资产管理安全性 2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于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1.资产配置合理、保管完整,账实相符(1 分);
2.资产处置规范,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1分)。
2
固定资产利用率 1 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1.固定资产利用率≥90%的,得 1 分;
2.90%>固定资产利用率≥75%的,得 0.7 分;
3.75%>固定资产利用率≥60%的,得 0.4 分;
4.固定资产利用率<60%的,得 0 分。
1
评价指标 指标说明 参考评分标准 得分情况 扣分情况及整改情况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名称 参考分值 名称 参考分值 名称 参考分值 人员管理 2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1
部门(单位)本年度在编人数(含工勤人员)与核定编制数(含工勤人员)的比率。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本年度在编人数(含工勤人员)/核定编制数(含工勤人员)
1.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100%的,得 1 分;
2.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100%的,得 0 分。
1
编外人员控制率 1 部门(单位)本年度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含直接聘用的编外人员)与在职人员总数(在编+编外)的比率。
1.比率<5%的,得 1 分; 2.5%≤比率≤10%的,得 0.5 分;
3.比率>10%的,得 0 分。
1
制度管理 3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部门(单位)制定了相应的预算资金、财务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用以反映部门(单位)的管理制度对其完成主要职责和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1.部门制定了财政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0.5 分);
2.上述财政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5 分);
3.部门按照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要求制定本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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