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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委(2020)11号

时间:2022-06-25 14:0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毕委(2020)11号,供大家参考。

毕委(2020)11号

 

  中国共产党毕节市委员会

 毕委〔2018〕11 号

  中共毕节市委

 毕节市人民政府 关于 2017 年度县(区)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自治县、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

 2017 年度县(区)目标考核结果已经市委二届第 45 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通报如下:

 一等奖:黔西县。

 二等奖:七星关区、威宁自治县、大方县。

 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百里杜鹃管理区、赫章县、金海湖新区综合各方面情况不参与等次排名。

 2018 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

  县(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聚焦打赢“113 攻坚战”目标,践行“两新使命”,坚守“两条底线”,深化“三大主题”,建设“四个高地”,努力为打造试验区改革发展升级版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毕节试验区建立 30 周年。

 中 共 毕 节 市 委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18 年 2 月 8 日

 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

  2018 年 2 月 8 日印发

 共印 140 份(其中电子公文 10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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