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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党办发电〔2020〕59号_对于组织参加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完整版】

时间:2022-06-28 19:5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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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党办发电〔2020〕59号_对于组织参加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完整版】

 

 发往:见报头

 签发人:

 胡

 海 等级:

 特急

  密级:明电

  七星党办发电〔2018 〕59 号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 关于组织参加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宣讲 报告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根据省委安排,省委宣讲团决定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赴毕节市宣讲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现将我区组织参加宣讲报告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7 月 25 日(星期三)15:30。

 二、会议地点 市委党校大礼堂。

 三、参会人员 (一)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其他实职县级领导(由领导所在部门负责通知并上报参会名单); (二)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和其他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一名宣讲骨干(名单见附件 1);

  (三)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或政府(办事处)乡镇长(主任),一名宣讲骨干和两名村干部代表; (四)恒大七星关区扶贫办员工代表 10 人; (五)区移民局全体干部职工。

 三、原定全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和全区领导干部大会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时间冲突,故全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和全区领导干部大会会议时间调整为7月26日(星期四)下午,其他事项不变。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参会。于 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 20:00 前通过协同办公管理系统报区委办秘书三科公文收发员(联系电话:8223181 )。

 (二)恒大七星关区扶贫办员工代表由恒大专班负责通知并统一反馈参会名单。

 (三)参会人员不准请假、不准请人代会,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七星党办字〔2016〕50 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报告、报备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七星党办字〔2017〕102 号)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

 (四)请参会人员提前 20 分钟进入会场,按照座位表入座,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会议,遵守会场纪律,严禁交头接耳、随意走动、打电话、玩手机,严禁从事与会议无关的事情、阅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

 附件:1. 区直参会单位名单

 2. 参会人员名单统计表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

  2018 年 7 月 24 日 附件 1

  区直参会单位名单

 区人大办

  区政府办

  区政协办

 区电商中心

 区信访局

  区老年大学

  区委党校

 区直机关工委 区残联

  区编委办

  区审计局

 区新闻宣传中心 区民宗局

  区金融办

  区统计局

 区离退干局 区工能局

  团区委

  区妇联

 区实绩考核办 区总工会

  区工商联

  区科协

 区督办督查局 区人防办

  区史志办

  区扶贫办

 区林业局 区小康办

  区农牧局

  区烟草局

 区机关事务局

  区气象局

  区烟办

  区规划局

 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区水务局

  区农机局

  区供销社

 城区河道管理处

  区国土局

  区住建局

  区科技办

 区市场监管局 区财政局

  区房产局

  区教育

 区国库支付中心

 区电视台

  区法制办

  区司法局

 区文体广旅局 区税务局

  区人社局

  区环保局

 区政务中心 区交通局

  区房征局

  区民政局

 区卫生计生局 区发改局

  区档案局

  区调查队

 区投资促进局 区移民局

  区安监局

  区红十字会

 市郊供电局

  开源集团

  建工集团

  农村商业银行

 七星关经济开发区 天河风景区管理处

  附件 2

  (单位)参会人员名单统计表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备

 注

 可根据人数增减表格。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