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对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2)(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 1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文件
七星政务通〔2018〕7 号
签发人:肖仕龙
七星关区政务中心关于印发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了《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8 年 5 月 18 日
毕节市七星关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2018 年 5 月 18 日印发
— 2 —
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 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黔府发〔2016〕30 号)和《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比照制定<2017 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重点任务进度表>的通知》(黔政务通〔2017〕3 号)精神,落实全省政务服务“工作一盘棋、办事一张网”建设工作部署,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目标,秉持“开放、互动、平等、共享”互联网思维,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
— 3 — 转变。创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式,促进部门业务融合,切实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持续有效推进政府治理创新。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资源设施,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各类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按照全省统一的制度标准规范,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多方利用。
——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国家和省的顶层设计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为关注和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和企业办事需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不断扩大政务服务惠及范围,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信息化管理平台与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的深度融合,最终形成区、乡(镇、街道)、村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坚持共享协同。充分利用现有数据资源,结合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发挥统一平台优势,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减少办事证明材料,简化政务服务流程环节。重视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技术能力,完善管理机制,全面保障平台运行和数据安全。
——坚持开放创新。以数据开放、技术创新为着力点,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实名认证注册,优化用户体验,增进互动交流,着力解决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加强政务服务水平的考核评估,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三)工作目标
— 4 — 围绕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区大数据平台,破除“信息孤岛”,通过加强区直各部门数据资源整合,加快区人口数据库、法人数据库和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数据共享,完善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支撑体系、评价考核体系。解决当前区政务服务存在的平台不互通,数据不共享、线上线下联通不畅的问题。以全覆盖、全联通、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五全服务”为引领,2020 年底前将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覆盖区乡二级实体政务大厅和村(居)便民服务点,实现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2020 年底前,建成省级统筹、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畅通服务渠道,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公平普惠。
二、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一)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1.区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据法定职责,按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分类要求,全面梳理编制直接面向公众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公布,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牵头单位:区编委办;责任单位:区政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政府法制办)
(二)优化网上服务流程
— 5 — 2.规范办事流程。制定七星关区行政审批基本流程规范办法,简化优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办理时限要在压缩法定办结时限 50%基础上再压缩,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全面推行标准审批,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逐项逐环节细化审查标准,并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区编委办;责任单位: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3.建成电子档案库。依托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建成区政务服务材料电子档案库,实现“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入库资料自动归档、共享、调用,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牵头单位: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
4.完善行政处罚服务平台。在现有网上办事大厅基础上完善行政处罚服务平台,实现行政处罚信息生效后实时汇聚集中公开信息,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作出行政决定的 7 个工作日内及时共享到贵州省信用信息平台和区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办、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三)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5.丰富网上办理事项。凡与企业和居民密切相关的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水费缴纳等政务服务事项逐步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
— 6 — 馈,做到应上尽上,数据共享、全程在线。(牵头单位: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安全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
6.优化网上办理模式。积极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凡是能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到现场办理。其他事项要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实行网上预受理、网上预审查、网上告知、网上补正、网上查询、网上实时反馈,对需要补正的材料,审批服务部门可先行办理后,由申请人在领取结果时一并提交纸质材料校核,让申请人办一件事情到实体政务大厅次数不得超过 2次。(责任单位: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7.拓展服务方式。深入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引入社会力量和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服务。积极推行就近申请、远程办理、异地打证等多样化、创新性、智能化、个性化服务。坚持用户导向,借鉴社交网络媒体的优势,在政务服务领域为办事人开辟“用户空间”,引入“我要查、我要看、我要问、我要办、我要评”等网上服务内容,以用户为核心将“申请—审批—办结”式的传统政务服务模式,转变为实时沟通、平等交互、流程可视的全程互动模式。(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办、区信访局)
(四)创新网上服务模式
— 7 — 8.完善并联审批功能。完善投资项目审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社会组织登记等涉及多部门、多层级办理的事项并联审批功能,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联席会商、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积极推行“多图联审”“多评合一”“多证合一”“联合验收”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
9.建设数据分析平台。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一体化平台,汇聚政务服务数据,依托云上贵州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建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数据分析平台,深度挖掘政务服务数据的政用、民用、商用价值,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行政审批服务数据定期分析机制,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10.探索智慧审批。对申请材料明晰、标准明确、易电子化的事项,通过系统对相关数据与量化的审查标准进行对比,数据库自动甄别,系统智能判定,逐步实现“受理零窗口、审查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归档零材料”的“智慧审批”,引导群众自助办事;对审批无实质性影响的申请材料缺失的,实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批”,可要求申请人在约定时限内补齐有关材料。(责任单位: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五)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 11.深化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区电子政务外网和云上贵州系统平台,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数据资源通过政府数据开放平台,面向社会开放;非涉密及脱敏的绿色数据根据使用条件和适用范围在依法利用和保障安全的原则下,向社
— 8 — 会无条件或依申请开放。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全面深化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公告公示、办事指南、办理全流程、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责任单位:区电子政务办、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12.目录化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2018 年底前建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七星关区中介服务平台,将区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办事指南等基础信息在平台上集中发布,并实时动态调整。建设全区统一的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专家平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专家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
13.完善办事指南。2018 年底前,区级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要按照省统一模板编制办事指南,逐项完善基本信息、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特殊环节、办理流程、办理人员、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要素,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内容、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可下载的材料格式文本和示范文本,让群众看得懂、会办事。除办事指南明确的要求外,不得自行增加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环节等,从源头上坚决避免要求提交于法无据的、重复的材料。(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三、融合升级平台渠道 (一)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14.完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深入推进贵州
— 9 — 省网上办事大厅与区政府门户网站深度融合,把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主要的平台入口。区直各部门要统一使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使用国家部委系统开展审批服务的,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尽快实现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和结果数据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区直有关部门独立建设信息化系统的,要将系统的审批服务功能迁移整合到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区以下部门自建的审批服务信息化系统,须在 2018 年底前一律取消;个别部门单独使用的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化系统,确因系统功能庞大、暂时无法与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融合的,要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实行统一服务入口、实名认证和信息查询,实时交换办事过程重要环节和结果数据,并互认共享数据信息资源,真正实现“进一张网、办全区事”。(责任单位:区电子政务办、区政务服务中心)
15.建设网上统一实名认证体系。统一用户实名认证,建设全区网上办事服务统一实名认证体系,与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保障号码、运营商手机号码等联动进行实名认证核验,实现企业和群众只需要一次注册认证,就可以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地注册、各地互认、全网通办”。(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推进区政务服务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 16.升级实体政务大厅功能。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
— 10 — 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功能。2018 年底前,建成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的各项功能设施,满足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集中办理需要。区政务大厅面积达 5000m 2 以上;乡(镇、街道)政务中心(实体大厅面积)原则上不低于 800 m 2
;村居要按照“八个有”的标准(有办事场地、有工作人员、有工作制度、有经费保障、有事项清单、有信息化设备、有工作台账、有标识标牌)建设完善便民服务场所。(责任单位:区政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17.深化集中进驻。2018 年底前,所有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其他类权力事项,全部纳入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办理。除进驻前后对群众办事方便程度无提升的事项外,所有公共服务事项也要纳入实体政务大厅办理。(责任单位: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18.强化充分授权。区直审批服务部门要制定事项审批和办理的规则标准,充分授予进驻窗口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以及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使用权等权力,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真正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进一扇门、办全部事”。(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19.推动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等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夯实政务服务网上运行基础,推动实体政务大厅与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度融合,整合业
— 11 — 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线上线下无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