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室外管道工程危险源辨识(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一)室外管道工程危险源辨识 1、手持电动工具作业:
<1>220V 电源插头,接 380V 插头误插 380V 插座。可能导致毁机伤人,现有控制措施为:220V 电源线使用相应的插头。
<2>漏电保护器失灵。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电动手持工具采用两级漏电保护一级总电源第二级电源(开关箱)保护。
<3>电动工具载荷线有接头。可能导致伤人,现有控制措施为:在湿作业和钢架环境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铜芯橡皮护套线。
<4>电源线根部磨破。可能导致伤人,现有控制措施为:手持工具根部电源必须有扩套防止磨损。
<5>机身带电。可能导致伤人,现有控制措施为:在潮湿区域,电动工具使用双重绝保和加强绝保的电动工具。
<6>各部防护置不齐全,松动。可能导致伤人,现有控制措施为:防护罩齐全,牢固必须做班前检查。
<7>金属切制片断裂。可能导致伤人,现有控制措施为:班前检查刃具良好。
<8>外壳和手柄出现断裂、破损。可能导致伤人,现有控制措施为:检查验收方
可使用。
<9>砂轮片破损磨钝。可能导致伤人,现有控制措施为:严格检查立即更换。
<10>冲击钻电锤钻头折断机具失控。可能导致伤人,现有控制措施为:遵守操作规程。
<11>机具脱手。可能导致伤人,现有控制措施为:遵守操作安全规程。
<12>在 2m 以上使用电锤电钻作业。可能导致伤人,现有控制措施为:搭设作业平台、护栏,防止人体坠落。
<13>温度过高产生炭刷火花。可能导致毁机伤人,现有控制措施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减短作业时间机不超过 60º。
<14>切割机用力过猛卡死切片断裂。可能导致伤人,现有控制措施为:不准用力过猛,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5>电剪子刀头断裂飞出。可能导致伤人,现有控制措施为:根据铁板厚度调整间隙。
<16>切割机、角向磨光机切割片断裂。可能导致伤人,现有控制措施为: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片使用前时行检查。
<17>角向磨削作业横向摆动断裂。可能导致伤人,现有控制措施为:砂轮片与工作面保持 15°~30°倾斜位置。
<18>射钉枪、射钉伤及手掌。可能导致伤人,现有控制措施为:不准用手掌堆压枪管。
<19>修理射钉枪伤人。可能导致伤人,现有控制措施为:修理射钉枪枪内不准装射钉。
<20>电锤连杆甩出 伤人。可能导致伤人,现有控制措施为:注意加注机油,防连杆器套磨损松旷。
<21>手持工具刀具砂轮脱落。可能导致伤人,现有控制措施为:上片时与接盘安装稳固镙丝紧固加弹簧垫防脱落。
2、电焊机作业:
<1>电焊机绝缘失效。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严禁使用绝缘失效电焊机。
<2>未配用专用配电箱。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按执行。
<3>未使用专用线缆。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按执行。
<4>安放地点潮湿不防雨。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按执行。
<5>一次线防护罩失效。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严格进场验收安全装置齐全。
<6>未配用漏电保护器。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按执行。
<7>一次线绝缘击穿。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按规定要求作业杜绝超负荷作业。
<8>非焊工作业。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特工种持证上岗。
<9>作业人员未佩带防护用具工作场所未采取防护措施。可能导致人员伤害,现有控制措施为: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作业场所设置隔离装置。
<10>作业场所有易燃物资未采取相应措施。可能导致财产损失,现有控制措施为:强化动火审批制度易燃区域设专人监护。
3、木工作业:
<1>圆锯无分料器。可能导致伤人,现有控制措施为:按规范要求安装分料器。
<2>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可能导致伤人,现有控制措施为:按规范要求作好接零安装漏电保护器。
<3>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可能导致伤人,现有控制措施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无安全挂钩。可能导致伤人,现有控制措施为:严格检查无挂钩严禁使用。
4、闸箱安装:
<1>分配箱、开关箱门损坏失灵。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分配箱、开关箱两道门锁失灵。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分配箱、开关箱与门锁的保护零脱落。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分配箱、开关箱安装距地过低。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5>开关箱的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串接。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6>开关箱、分配箱下口线混乱。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7>保护零线未采用多股软铜线。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8>分配箱、开关箱没有标识牌。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9>分配箱直接接设备,没有开关箱。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0>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有杂物,不便操作。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1>开关箱与设备的电流不匹配。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2>分配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失灵。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3>电闸箱集中处没有消防器材。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5、移动工具使用:
<1>使用移动电动工具胶皮线缠绕架体。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使用移动工具没有插头,用木棍代替。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6、办公区内临时用电:
<1>保护零线截面太小。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保护零线颜色不对。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人员撤离不关电源。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开关、插座破损。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5>电源插座负荷过大。可能导致火灾,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6>电源插座地面平设。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7>局部停电检修无警示。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8>控制闸具无标识。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9>插座、开关固定不牢。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0>照明器具带电部位裸露。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1>组合插座导线太细。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规范。
7、接地装置:
<1>接地装置无防腐措施。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接地装置材料截面太小。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接地装置埋设深度不够。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接地装置焊口无腐蚀处理。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5>接地装置与接地线接头不牢。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
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6>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太大。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7>重复接地设置不全。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8、宿舍照明:
<1>行灯变压器没有采用双线圈变压器。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行灯变压器外壳没有可靠的保护接零。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行灯变压器绝缘电阻下降。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现场使用 220V 电源和 36V 电源同时进入民工宿舍。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9、现场照明:
<1>碘钨灯距易燃物品距离太近。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
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金属灯架未做重复接地。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金属灯架操作无护栏,无上人爬梯。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现场照明没有用照明开关箱。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5>现场潮湿场所没有安装防潮灯具。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6>手持灯具破损。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0、现场管理:
<1>现场特工种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现场特工种操作人员无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电工使用的工具绝缘损坏。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1、氧气瓶、乙炔瓶的运输、装卸、保管:
<1>没有分类运输。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气瓶管理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教育。
<2>没有进行苫盖,火源接近气瓶。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气瓶管理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教育。
<3>气瓶没有放置好,造成气瓶之间互相摩擦。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气瓶管理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教育。
<4>没有防震圈、防护帽。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气瓶管理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教育。
<5>乙炔防护帽没有配齐,造成泄露,危害人体健康。可能导致损害人体健康,现有控制措施为:《气瓶管理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教育。
<6>卸瓶不当造成瓶之间发生碰撞。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气瓶管理规定》。
<7>用带油的手套接触瓶口。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气瓶管理规定》。
<8>瓶嘴朝下装卸,造成瓶嘴磕碰。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气瓶管理规定》。
<9>装卸周围 10 米内有明火作业。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气瓶管理规定》。
<10>装卸时有人吸烟。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气瓶管理规定》。
<11>氧气瓶、乙炔瓶没有分开存放。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气瓶管理规定》。
<12>两种气体距离小于 5 米。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气瓶管理规定》。
<13>防震圈、防护帽没有配齐造成气体泄露。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气瓶管理规定》。
<14>乙炔瓶防护帽没有配齐造成气体泄露。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气瓶管理规定》。
<15>存放仓库没有防晒措施,造成阳光曝晒。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气瓶管理规定》。
<16>存放仓库没有灭火器。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气瓶管理规定》。
<17>乙炔瓶倒放,使瓶内丙酮流出,造成乙炔泄露。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气瓶管理规定》。
<18>存放仓库附近有明火作业。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气瓶管理规定》。
<19>发放给非专业人员,造成使用不当。可能导致损害人体健康,现有控制措施为:《气瓶管理规定》。
12、大型工具的运输:
大型工具在运输途中没有码放整齐。可能导致伤亡,现有控制措施为:对供应商进行教育。
13、办公区、生活区防火:
<1>任意装修改变结构防火通道,不满足消防规定。可能导致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现有控制措施为:执行《天津市临时建筑防火办法》。
<2>消防器材挪作他用,器材失效更换不及时,无火情时随意动用灭火器。可能导致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现有控制措施为:执行《天津市临时建筑防火办法》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3>部分线路老化、电器长期超负荷使用电路板发热。可能导致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现有控制措施为: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4>在禁火地区吸烟并随意丢弃烟头引发事故。可能导致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现
有控制措施为:按公安部第 61 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5>不满足消防疏散规定、通风排烟条件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可能导致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现有控制措施为:执行《天津市临时建筑防火办法》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6>线路老化裸露、电器超负荷使用发热。可能导致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现有控制措施为: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7>长时间使用使电路板发热,与可燃物距离太近。可能导致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现有控制措施为: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8>在禁火地区吸烟并随意丢弃烟头。可能导致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现有控制措施为:按公安部第 61 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9>灶具老化、阀门失灵导致漏气、气压表失效、胶管有漏气现象,点火操作不当。可能导致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现有控制措施为:执行 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10>储油罐漏油、存储油罐进油时溢出油箱,点火操作不当。可能导致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现有控制措施为:执行 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11>超负荷使用,发热线路无防护措施,无漏电保护。可能导致财产损失人员伤
害,现有控制措施为:执行 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12>排烟防火帽不符合有关规定,易燃材料铺设的反水屋面无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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