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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西安市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时间:2022-07-03 18:3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贯彻落实西安市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供大家参考。

贯彻落实西安市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西安市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 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稳住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提振消费市场活力,推动外经贸保稳提质,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市政发〔2022〕13 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政企合作促进消费 (一)通过联合举办主题促消费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强与重点商贸企业合作,提振消费市场。鼓励商贸企业参加消费促进年活动,企业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开展的消费促进活动,按照活动投资额的 3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最高补贴 100 万元。

 (二)激发会展消费潜力,对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12 月 31 日,在我市举办的线下消费类展会给予补贴。展会面积 1 万平米以上至 3 万平米(含)给予一次性补贴 20 万元;3 万平米以上至 5 万平米(含)给予一次性补贴 30 万元;5 万平米以上给予一次性补贴 50 万元。

 二、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 (一)促进汽车消费 发放 1 亿元汽车专用消费券,对居民个人于 2022 年 6 月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在西安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车时需为限上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并在西安市登记挂牌的,给予一定补助,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购车发票金额为 10 万元(不含)以下,每辆发放 1000 元汽车消费补贴;购车发票金额为 10 万元(含)至 20 万元(不含),每辆发放 2000 元汽车消费补贴;购车发票金额在 20万元(含)至 30 万元(含),每辆发放 3000 元汽车消费补贴;换电模式车辆购车发票金额 30 万元以上的,每辆发放3000 元汽车消费补贴。

 (二)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 消费者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参与活动的家电卖场实体店,购买一、二级能效的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热水器、洗碗机、空气净化器、燃气灶等绿色家电,按照购买新机价格给予分档补贴,新机价格在3000-4999 元,每台单机给予 300 元补贴;新机价格在5000-7999 元,每台单机给予 500 元补贴;新机价格在

 8000-9999 元,每台单机给予 800 元补贴;新机价格在 10000元以上,每台单机给予 1000 元补贴。

 三、支持户外经济、夜间经济发展 允许大型商贸企业利用门前硬化广场,在不影响人员通行、不占用消防通道,落实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开展户外促销活动。户外促销活动企业每月15 日前将户外促销活动方案报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统一协调市城管局予以登记。

 鼓励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和其他夜间聚集区域,开展夜间户外经营活动,允许在夜间 18:00 至次日凌晨在室外场地开展促销活动,场(店)内营业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不影响通行、消防、安全和疫情防控前提下,支持在规划红线范围内搭建临时商亭、展厅,设立餐饮夜市,鼓励举办汽车集市、文创集市、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室外活动,支持环境相对封闭、与居民居住区域有一定距离的传统商品交易市场转型,适应市民夜间消费需求,在市场内部设置夜间临时露天餐饮、购物场所,提升夜间经济活力。

 四、促进电商平台经济发展

 对互联网百强企业在我市设立全国或区域总部,且 2022年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的,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年营业收入超过 5000 万元的,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加强外贸外资企业经营保障 建立稳外贸稳外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企业运营动态,科学制定扶持政策措施,确定百家外贸企业名录,落实重点外贸企业联系制度,做好大型外贸骨干企业融资服务,缓解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降低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成本,做好生产、物流、防疫等保障。

 六、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一)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研究用好 RCEP 成员国关税减让、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等,用好协定市场开放承诺和规则,增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力。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境内外线上线下贸易促进活动,支持企业应用新技术优化产品推广模式,深入挖掘中欧班列集结能力和回程潜力,鼓励创新、绿色、高附加值产品开拓国际市场。

 (二)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对年出口额300万元以上且实际缴纳出口信用保险费2万元以上的我市外贸企业,按照实际缴纳保险费金额的 35%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三)支持整车生产企业扩大出口规模 对我市整车出口生产企业,按照每辆汽车出口价格和数量给予补助。10 万元至 20 万元(不含 20 万元),每辆给予2000 元补助;20 万元至 30 万元(不含 30 万元),每辆给予 3000 元补助;30 万元以上,每辆给予 5000 元补助,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七、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 支持发展跨境电商、保税维修、海外仓、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培育外贸新支点、释放外贸新动能。指导跨境电商企业用足用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一)对取得海关 AEO 高级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我市进出口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奖励; (二)对在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以跨境电商方式发运进口商品所产生的国内段快递费用,按照 3 元/单的标准给予发货企业补贴;

 (三)对我市汽车平行进口和二手车出口企业,2022 年度每进、出口一辆车奖励 3000 元,每户最高奖励 100 万元。

 八、强化服务业政策支持 落实国家和我省、我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措施,切实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渡过难关。支持商贸企业上规模上台阶,对新增纳入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分三年给予 20 万元奖励(分三年兑现,按照 2.5:2.5:5 比例兑付)。

 九、支持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建成一批高品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对企业投资运营的社区商业中心、邻里中心、便民市场及无接触配送设施给予适当补贴。

 十、做好保供稳价 与市发改委共同做好蔬菜、猪肉等生活必需品的每周价格监测。每周加强与 1 个一级批发市场和 5 个二级农产品蔬菜批发市场的联系对接,掌握蔬菜、猪肉的采购量、销售量等情况,及时研判分析供需形势,并对保供方案进行完善。积极做好冬春季蔬菜储备工作,确保蔬菜、猪肉等生活必需品确保能够满足全市 7 至 10 天的供应量。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31 日,申报指南随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