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毕纪办通2017,,39号(2022年),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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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纪办通〔2017〕39 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纪委(纪工委)监察局,市委各工作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毕节军分区,各大专院校,各人民团体:
《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已经市纪委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毕节市纪委办公室
2017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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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效落实,市纪委拟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查时间 2017 年 8 月 15 日至 8 月 25 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安排。
二、督查内容 (一)党委(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党委(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重点是统筹谋划部署、选用管好干部、加强纪律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强化权力监督、领导支持保障、加强宣传教育、执行报告制度和履行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意识形态工作、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等方面的情况;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重点是组织推动落实、加强教育监管、带头示范表率等方面的情况;党委(党工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责任,重点是协助抓好落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教育监管、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的情况。
(二)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问责、深化正风肃纪、严格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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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强化民生监督、加强廉洁教育、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自我监督、脱贫攻坚、意识形态工作、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等方面的情况。
(三)各级各部门落实《关于印发毕节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纪实管理制度的通知》(毕纪通〔2017〕11 号)情况。
三、督查方式 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与被督查单位商定。
四、督查组组建 (一)各县(区)党委(党工委)督查组
由市纪委监察局联系县区的委局领导任督查组组长、分管室(部)干部为成员的督查组,负责对 10 个县区党委(党工委)进行督查,并延伸抽查 1 至 2 个县直部门、乡(镇、街道)(抽查县直部门及乡<镇、街道>由各督查组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二)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督查组
由市纪委派出各纪工委书记任督查组组长,纪工委有关室干部为成员的督查组,对负责和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注重实效。各督查组要紧扣这次督查的主要内容,统筹安排,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原则,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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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认真记录督查情况,确保督查不走过程、不走形式,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被督查单位,提出改进建议。
(二)突出整改,严格问责。市纪委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并对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不到位的有关领导进行约谈。
(三)及时梳理,认真汇总。各督查组要在督查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并于 8 月 30 日前将督查情况反馈至党风政风监督室。督查结果实行备案管理,作为年终检查考核评分依据。
中共毕节市纪委办公室
2017 年 8 月 1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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