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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纪通〔2017〕44 号
中共毕节市纪委 毕节市监察局 关于 6 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发挥纪律审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我市查处的 6 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金沙县化觉镇柏坪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朝阳虚报冒领黔西北民居改造补助款等问题。2009 年,李朝阳违规申报 6 户地灾建房指标,并收取好处费 6 万元;2010 年至 2011 年,在公路建设、地灾搬迁等征地过程中,采取出具虚假证明方式骗取迁坟补助款 1.2 万元;2012 年,在实施黔西北民居改造工程中,虚报 24 户改造对象领取 12 万补助款据为己有。2017 年 7 月,李朝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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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机关处理。
2.纳雍县新房乡木沟寨村党支部书记严秀海吃拿卡要问题。2012 年至 2016 年期间,严秀海通过帮助村民补办合作医疗登记、申报危改指标、办理户口登记等,多次收取他人好处费共1.435 万元。2017 年 6 月,严秀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威宁县羊街镇交河村村委会主任成云峰在扶贫工作中索取好处费问题。2015 年,交河村实施能繁母牛项目,每户获取扶持资金 0.5 万元,成云峰编造“政府安排需向项目实施农户每户收取 0.2 万元”的虚假理由,分别向村民马某、张某各索取 0.2万元。2017 年 7 月,成云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七星关区松营村党支部书记钱应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6 年,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钱应违规将其大哥钱东等 15 户纳入精准扶贫贫困户系统。2017 年 6月,钱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赫章县白果镇发营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永胜虚报冒领扶贫养羊款等问题。2013 年,在实施白果镇发营村养羊项目过程中,王永胜利用自己和妻子名义违规申报养羊指标,获取补助资金1.9 万元。2014 年至 2015 年,王永胜将向群众收取的耕地占用费 0.9 万元占为己有。2017 年 4 月,王永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虚报冒领的养羊补助款,并将贪污的耕地占用费按程序进行补缴。
6.大方县安乐乡坪坝村党支部书记包顺明、村委会副主任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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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辉私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问题。2014 年 3 月,包顺明领取坪坝村 2012 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 0.41 万元后,与康朝辉平均私分。2017 年 6 月,包顺明、康朝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压力传导到最“末梢”。各扶贫项目资金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找出监管漏统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全市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推进大会和秋季脱贫攻坚攻势会议精神,聚焦“护民生、促脱贫”目标,主动介入、及时跟进、靠前护航,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中共毕节市纪委
毕节市监察局
2017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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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毕节市纪委办公室
2017 年 9 月 13 日印发
共印 5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