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报送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总结和2021年度工作进度通知【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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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 2020 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总结 和 2021 年度工作进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委办字〔2020〕22 号)要求,为全力抓好全区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拟写 2020 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工作总结,经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后,于 2021 年 3 月 10 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扫描件)发送至区委依法治区办邮箱。
二、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 2 — 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委编办、区督查考核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等责任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参照《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委办字〔2020〕22 号)(附件 1)中的“工作任务”“保障措施”“责任分解表”的内容抓好落实,并于每季度最后一月的 18 日前填好《2021 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进度表》(附件 2)报送区委依法治区办汇总后上报市委依法治市办。
邮箱:qxgqwyfzqbgs@163.com;联系人:黄颖;电话:8345060。
附件:1.《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毕节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委办字〔2020〕22 号)
2.2021 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进度表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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