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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新昌县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

时间:2022-07-06 19:3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昌县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新昌县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供大家参考。

新昌县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新昌县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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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昌县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 年)

  妇女发展是人类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力量。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县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制度不断巩固,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参与决策管理的途径更加多元,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发展环境更为优化,多部门协作推进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彰显。

 当前我县妇女发展仍然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男女不平等现象依然存在,妇女发展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城乡间妇女发展不平衡,就业结构不合理、受隐性就业歧视的现状仍然存在,女性劳动者各项权益需要进一步保障;弱势妇女群体的民生保障力度还需加大;妇女和妇女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能力与水平有待提升;妇女的健康素养、健康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妇女在家庭建设方面优势需持续挖掘。

 为进一步推进“十四五”时期新昌县妇女事业发展,根据省、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 年)的目标要求和《新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0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的实际情况,制定《新昌县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以下简称《妇女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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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增强妇女整体素质,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推动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妇女权益高水平保障,努力实现妇女全面发展、两性平等发展、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为奋力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县域范例贡献巾帼力量。

 (二)基本原则。

 1 1 . 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坚持党对妇女工作的全面领导,引导全县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 2 .坚持全面发展。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有效解决制约妇女发展的重难点问题,消除妇女发展障碍,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3 3 .坚持男女平等。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构建男女平等的性别文化,缩小男女两性发展差距,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4 4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依法保障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发挥妇女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生力军作用以及在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5 5 .坚持数字赋能。遵循“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将数字化技术、思维运用到妇女发展的各个领域,推动全县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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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总体目标。

 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突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切实优化妇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发展环境,推进妇女在经济发展、政治与社会参与、身心健康、科教文化、福利保障、家庭建设、安全保护、社会环境等方面获得更加平等、全面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全县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新昌县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指标目标表 序号

 主

 要

 统

 计

 指

 标

 0 2020 县

 年完成

 5 2025 县 年目标

 1 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岁)

 82.79 保持 2 妇女国民体质合格率(%)

 93.40 >95 3 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

 52.67 相适应 4 已就业残疾妇女占劳动年龄段残疾妇女的比例(%)

 30 提高 5 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

 22.17 保持 6 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

 33.8 保持 7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性参保人数(万人)

 19.25 应保尽保 8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女性参保人数(万人)

 20.22 9 城镇女性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万人)

 4.45 10 获得法律机构援助的女性人数(人)

 182 应援尽援 二、发展领域的目标和措施 (一)妇女与家庭建设。

 1 1 .促进妇女和家庭成员在家庭建设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浙江精神的助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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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新时代家庭观。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培养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为大力培育和发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贡献巾帼力量。

 2 2 .发挥妇女在幸福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配合浙江省家庭建设综合平台,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群众性家庭文明创建活动,鼓励支持妇女成为建设幸福家庭的推动者和领跑者。引领家庭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活方式,践行公筷公勺、杜绝餐饮浪费等“新食尚”。

 3 3 .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和谐健康发展。注重家庭文化建设,面向家庭开展平等健康的婚姻家庭观念教育,宣传维护家庭成员权利的法律法规。树立先进的性别文化,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男女共担的家庭责任,推动平等理念贯彻,促进家庭成员互相尊重和关爱。建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长效机制,做好婚姻指导、心理咨询、矛盾调解、法律援助、特殊家庭帮扶等服务。

 4 4 .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推进移风易俗,引导抵制高价彩礼、婚闹等陋习,保护和传承传统优秀婚俗文化,倡导和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鼓励具有强烈时代气息的现代礼仪创新,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现代婚礼,为增强文化自信提供优质载体。

 5 5 .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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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预防预警,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将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工作纳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建立完善离婚冷静期制度,促进婚姻家庭稳定。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6 6 .倡导男女平等、共同承担家务。推动父母育儿假调整,鼓励用人单位支持夫妻共同履行家庭责任,缩减男女双方在承担家务中的时间差距,共同分担家务劳动。积极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增效,推动照料、保洁、烹饪等家务劳动社会化。优化0-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

 7 7 .提高父母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贯彻落实《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督促父母切实履行对子女的监管保护和共同参与未成年子女家庭教育职责。持续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有效提升父母科学教子的理念和能力。倡导家庭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8 8 .提高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质量。倡导养老、孝老、敬老的家庭美德,支持家庭履行赡养老人的主体责任。提倡夫妻共同赡养老人,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督促用人单位保障职工探亲休假权利。建立完善社区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加强智慧技术无障碍建设,支持家庭安装智慧养老终端,努力满足老年妇女生活需要。依法保障老年妇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财产权利。

 9 9 .完善、落实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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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生育支持、儿童养育教育、赡养老人、促进工作家庭平衡和特殊家庭关爱等政策,增强家庭发展能力。建立促进家庭发展政策评估机制,对家庭发展政策和影响家庭发展的相关政策进行评估,为家庭健康发展提供依据。

 10 .发展完善家庭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家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评估监督体系。推动优质家庭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家庭基本服务需求。通过政府购买,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服务,重点为经济困难、住房困难、临时遭遇困难和计划生育特色家庭、残疾人家庭等提供支持。

 11 .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加强家风建设,挖掘和弘扬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加快构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庭建设工作格局。发挥社区党员带头作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慈善楷模,推进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鼓励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以家为本,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

 (二)妇女与健康。

 1 1 .健全保障妇女健康的制度机制。推进“健康浙江”、“健康绍兴”“健康新昌”建设,建立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健康促进政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行业监管、科技支撑的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保障妇女获得高质量、有效率、可负担的医疗和保健服务。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互联网+健康”服务,满足妇女群体的健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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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障需求。

 2 2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设置至少 1 所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规范业务部门设置、突出临床保健结合、加强特色专科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打造一支“临床与保健相结合”的妇幼健康专业化队伍,提升妇幼人才队伍专业能力素质。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与综合医院、医联体分工协作,形成横向互补、上下联动的服务网络,推动妇幼健康优质资源合作共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

 3 3 .加强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围绕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等妇女群体的健康需求,健全健康管理模式,加强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和孕产妇保健。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妇幼保健和疫病防治中的作用。避免孕前、孕期、哺乳期妇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推动孕妇休息室、母婴室等设施建设。

 4 4 .促进孕产妇安全分娩。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强化关口前移和源头管理,细化妊娠风险筛查与“五色”分级评估,做好妊娠风险防范。产前筛查率达到85%以上。完善分级负责、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会诊、转诊网络,提升救治中心标准化水平,重点加强县级医院、妇幼保健院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强化重点人群管理和母婴安全监测预警。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 9/10 万以下。

 5 5 .加大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和妇女常见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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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治力度,如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深化妇女“两癌”筛查检查项目,提高人群筛查率,推动乳腺癌、宫颈癌等早发现、早治疗。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率各达到 80%以上。加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加大艾滋病防控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妇女主动了解艾滋病防治知识和相关政策,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对感染妇女特别是流动妇女的医疗服务,提高随访率。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提高孕早期检测率,降低母婴传播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巩固在 98%以上。

 6 6 .促进女性心理健康发展。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妇女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心理疾病筛查与转诊服务,完善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普及妇女心理健康、精神疾病预防等知识,引导妇女掌握基本的情绪、压力管理等心理调试方法,积极预防抑郁和焦虑等心理问题。加强对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等特定时期妇女的心理关怀。对流动、留守和遭受性侵、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心理援助,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推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建设和发展,充分利用妇女之家及相关社会组织,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为妇女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

 7 7 .完善流动人口妇女卫生保健 工作。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服务地区的流动妇女健康管理模式,加强对流动孕产妇的孕产期保健工作,推动流动和户籍孕产妇健康服务均等化。加强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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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合作,通过大数据平台创新流动妇女健康管理模式提高服务能力。

 8 8 .提升妇女健康素质。发挥妇女在家庭健康中的引领促进作用,实施妇女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引导妇女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学习健康知识,掌握身心健康、预防疾病、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技能,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妇女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妇女主动控制烟草危害,拒绝酗酒,远离毒品。面向青春期、孕前、孕产期、哺乳期和更老年期等妇女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服务。

 9 9 .引导妇女积极投入全民健身行动。通过县教体局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现代体育健身理念,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妇女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5%。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妇女提供丰富合适的健身体育活动。构建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和城市 10 分钟健身圈。教体局和各类体育社团、各协会以“全民健身日”、“三八妇女节”为契机,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

 (三)妇女与教育。

 1 1 .落实教育领域 性别平等政策。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体现在教育工作全过程。将性别平等教育内容增加进师资培训计划,增强教育工作者自觉贯彻男女平等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推动学校开展性别平等教育工作,促进性别平等教育融入学校第二课堂建设中。探索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性别平等教育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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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

 2 2 .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水平。依法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保持高等学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均衡,提高女性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多渠道、多形式为贫困和残疾女大学生提供帮助。加强招生中涉及性别歧视问题的监管,建立约谈监管机制。

 3 3 .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