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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党办字〔2020〕10号

时间:2022-07-08 12:0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星党办字〔2020〕10号,供大家参考。

七星党办字〔2020〕10号

 

  — 1 —

 七星党办字〔2018〕10 号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接待工作细则(试行)》《毕节市七星关区公文运转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毕节市七星关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 办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乡、民族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各垂管部门党组织,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毕节市七星关区接待工作细则(试行)》《毕节市七星关区公文运转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毕节市七星关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办理工作的规定(试行)》已经二届区委2018年第3次常委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此件发至乡、镇、街道、部、办、委、局)

  — 2 — 毕节市七星关区接待工作细则(试行)

 为确保接到接待任务后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联动,有计划、有步骤做好接待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任务准备 (一)受领任务

 1.区四大班子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初审(公务接待原则上负责厅级以上实职),不属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的,向报送单位作出说明,属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的任务,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报经区委办公室主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审定后实施; 2.接上级有关部门通知; 3.公安警卫部门函告。

 受领任务后进行认真登记,提出拟办建议,并立即按程序向分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报告。

 (二)加强对接

 1.与上对接:与上级有关部门直接对接,了解来宾赴七星关区时间,考察主题,考察意向和内容,随行人员情况,乘座交通工具,来宾工作、生活、饮食习惯,有无禁忌,汇报会、座谈会的时间,出席人员范围和相关要求。

  — 3 — 2.与下对接:根据与上对接和有关领导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与有关单位及时对接,初定工作安排。

 (三)拟定接待方案

 根据对接情况拟定接待方案按程序送审印制。方案内容包括:路线安排,考察点确定,食宿准备,陪同人员,车辆调度,会务服务,材料准备,交通、通讯、供电等保障和职责分工等。

 二、任务实施 (一)协调、调度

 任务牵头部门按既定工作方案,在任务期间对整个任务进行协调、调度,各相关单位(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来宾到达后的工作主要在前期准备、固定流程的基础上加以督促、落实、完善。工作中不断和上级联络员沟通,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沉着应对各种变化,做到事事及时安排、件件有人落实。

 (二)来宾抵达安排

 1.机场或车站 (1)第一时间与来宾联络员对接,告知乘车及有关工作安排,发放工作手册; (2)清点行李。接待部门安排专人对行李进行清点、护送,确保安全;

  — 4 — (3)将车队的出发时间通知酒店或下个节点负责人。

 2.酒店等候 (1)来宾到达前 60 分钟,酒店对来宾房间进行再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2)酒店大堂、电梯口、交叉点、拐角处设立通往客房、餐厅、会议室等明显标识; (3)来宾下榻酒店时,酒店安排专人引导,及时提供便利; (4)客人进房间后,服务人员应对房间各种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简要介绍,并对下一个活动的出发时间、地点进行提示。

 (三)科学、合理安排陪同

 按方案提前通知区陪同领导及工作人员。来宾在七星关区考察期间,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安排陪同,要体现轻车简从,来宾有要求的,按要求及时调整。

 (四)现场指挥、引导、介绍

 1.整个任务由主要负责单位随行服务的 l 名负责同志担任现场指挥,保证现场只有一个声音、一个调子,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2.指定 1 名熟悉路线和情况的同志引导,保证考察工作的连惯、紧凑。任务所到之处有关负责同志在现场做好协调配合。

 3.未经许可,原则上不改变介绍情况人员。

 (五)餐饮安排

  — 5 — 1.按规定合理安排每餐菜谱。

 2.通知出席用餐的时间、地点,陪餐人员。

 3.提前对餐厅进行准备。

 4.主动引导客人入席、离席,督促餐厅做好开席期间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安排好来宾在七星关区期间的汇报会、座谈会、交谈会,对各个会场进行布置,提前检查音响、话筒,制作、摆放桌签,通知出席会议人员。

 (六)提前预告和安排温馨提示

 每半天活动结束时,接待联络员与来宾一行的联络员进行对接,预告下个半天活动的出发时间,上车地点,了解变化情况,保障信息畅通。对于次日或下个半天的活动有变化时,可制作温馨卡放在客人房间,视情况安排酒店设置电话叫醒服务。

 通知车辆和工作人员于车队出发前 20 分钟到位。任务期间,车队在途中停留半小时以上时,驾驶员要对车辆进行简单清理,补充开水、矿泉水等。每天晚上,驾驶员要对车辆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全车清洗。

 (七)做好宣传报道、全程记录工作

 (八)返程安排

 1.掌握来宾一行返程的时间,航班或车辆到达的时间,确定飞机起飞、车辆出发的时间。

  — 6 — 2.确定来宾一行从酒店出发的时间,通知来宾一行及区陪同领导乘车时间。

 3.行李托运。提前半天通知出行李的时间、地点。行李员及时对行李进行收集、打包,在飞机起飞或车辆起动前 60 分钟到机场或车站办理托运。

 4.检查。来宾一行离店后,酒店服务人员对来宾及客人房间进行检查,发现遗忘行李立即通知联络员并派人送往机场、车站或邮寄给来宾。

 三、任务总结 (一)总结提升

 任务结束后,接待部门要及时进行书面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改进措施;特别重要的任务,要将书面总结送分管领导审定后,呈送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二)资料归档

 收集所有文字、图片、音像资料,分门别类,整理成册,归档保存。

 四、注意事项 (一)用餐、住宿

 用餐、住宿标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十项规定要求,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控制陪餐人数,不安排超规格住宿。

  — 7 — (二)

 迎送来宾 原则上不帮来宾开车门,提包,打伞拿衣物等,不铺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文艺表演,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

  — 8 — 毕节市七星关区公文运转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为适应工作需要,促进收发文办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所指收文办理,是指对区外来文、区几大班子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下级机关向区委、区委办公室递送的需要办理的文件、文电、文稿(以下统称来文)等经区委办签收、登记、初审后流转到相关单位承办、传阅、催办答复等工作;发文办理是指对由区委办起草或区几大班子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代拟,拟以区委、区委办公室名义印发文稿的起草、审核、签发、复核、登记、印制、核发等工作。

 其他区直部门由区委办公室交办或协调办理的收发文事项参照本细则办理。

 一、收文办理 (一)来文签收 凡送区委、区委办公室的文件、文电、文稿,实行“一个口子进”的原则,由区委办文书科统一签收。

 因特殊原因(如文件内容敏感、情况特别紧急、领导直接交办及其他情况等)送件单位要求呈送领导个人的来文,或来件上明确体现送领导个人的来件、信函,送区委书记的由区委办秘书一科签收,送区委专职副书记的由区委办秘书二科签收,送区委

  — 9 — 办公室主任的由区委办文书科签收。如来文不符合公文运行程序或有关规定的,相关科室应指导送件单位对公文进行规范后按程序报送。

 送主任联席会议其他成员的来文原则上由送件单位直接送达本人。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对直接收到的来文签批意见后应交相关科室转入收文办理程序。

 (二)来文登记 区委办有关科室要对签收后的来文认真进行登记,主要内容为:来文单位、文号、标题或内容、收文日期、份数、密级、发布层次、缓急程度等。

 (三)初审与分流 区委办有关科室收到来文后应及时进行初审,经初审符合规定、应予办理的来文,应由区委办内设科室或下属正科级单位办理的,根据内容和办公室内设科室(单位)职能分工转相关科室(单位)办理;应由区直其他单位承办或协助办理的,按有关领导的要求(书面批示或口头指示)及时转办。

 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退回来文单位。

 (四)传阅、催办、答复 各办文单位要认真做好所承办来文的传阅、催办、答复等工作。

 领导批示由区直相关部门(单位)或乡镇(街道)办理的,

  — 10 — 承办单位应及时转区直相关部门(单位)或乡镇(街道)办理并进行跟踪和催办,同时将领导批示及转办情况反馈区委办转办科室备案;区委办转办科室应适时了解有关单位承办来文的办理情况。

 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对来文作出批示的领导及其他有关领导、有关单位反馈文电办理情况。

 以电话、面谈等形式答复的,由各承办单位具体负责完成并将答复情况反馈区委办转办科室;需要以区委或区委办名义书面答复的,由承办单位拟稿并完善相应审核手续后,交由区委办转办科室处理。

 二、发文办理 (一)文稿起草、审核、签发 1.区委、区委办文件稿的起草按区委办公室主任或各科室(单位)分管领导的安排由相应科室(单位)承办,科室(单位)负责人应在文稿送分管领导审核前认真核稿。

 2.区直部门(单位)代区委或区委办拟制文稿应按区委或区委领导的要求进行,在起草文稿前经区委办公室相关科室对文种、体例、发文必要性进行审核(会审),文稿拟就后交区委办相关科室对文稿内容进行审核。

 坚决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区直单位未经区委(区委领导)安排和区委办公室同意,不得代区委(区委办)起草文件,特别

  — 11 — 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类文稿。

 3.经区委办机关科室审核后的文稿,如可运行签发程序的,应附区委文件签发笺(区委办文稿适用)进入签发程序。

 由区直部门代拟,拟以区委名义发文 (联发)的文稿或拟以区委办名义发文(联发)的重要文稿,拟稿单位主要负责人(常委单位常务副职)签署核稿意见(常委单位拟稿时常委同志同时签署会签意见),联合行文的按发文主体习惯排序从后往前依次送请审签,区委(区委办)单独行文的交由区委办相关科室处理。

 由区直部门代拟,拟以区委办名义发文(联发)的一般性文稿,参照前款签署核稿意见后,交由区委办相关科室处理(常委单位拟稿时常委同志不会签,但需附常委同志同意或知悉该事项的相关说明材料)。

 4.经区委办机关科室审核后的文稿,如需提交会议审定的,按区委常委会、区委深改会或其他相关会议的规定程序拟报议题提请审定。

 经会议审定后的文稿运行签发程序时,参照上条第二款办理。

 5.区委办相关科室要及时追踪、提醒有关领导对文稿进行审签,签发手续完备后,以正式文件行文的要将稿本及电子文档及时送区委办文书科印制正本。不以正式文件行文的由相关科室直接按领导签批意见办理。

  — 12 — (二)文稿复核、登记、印制、核发 1.代拟区委(区委办)正式文件印发的文稿,由区委办文书科按区委办收发文办理规定复核、登记、印制、核发。

 2.不以正式文件发出的,由区委办承办科室(单位)参照收发文办理规定复核、登记、印制、核发。

 三、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收到来文,经研判需要报区委(区委领导)指示批示或请区委办协调贯彻落实的,应将来文作为附件以本单位文件标注签发人报送区委(区委办),不得以本单位收文处理笺代替或在报送的文件上签署意见。

 (二)密级文件在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切实采取保密措施,确保文件安全。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文件安全总责任人,统筹做好本单位办理密件的安全保密工作。因工作疏漏造成失密泄密的,按有关保密规定追究责任。

 (三)收发文电办理完毕后,有归档价值的应按规定及时归档。没有归档价值的由承办单位暂存备查。

 (四)因责任心不强或办理程序脱节等原因造成文件、文电、文稿办理贻误的,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单位或相关人员责任。

  — 13 — 毕节市七星关区关于 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办理工作的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会议、活动办理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效能,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市委十项规定及实施办法、区委十项规定,依据《毕节市会议管理规定》《毕节市节庆等活动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会议、活动,是指以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名义举办(承办),或由区直部门(乡镇<街道>)提出、举办(承办)的法定性、工作性、例行性会议和节庆活动。

 第二条

 区直部门或乡镇(街道)举办(承办)会议、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履行相应的请示、报告、审批等手续。

 第三条

 区直部门或乡镇(街道)举办(承办)会议、活动,必须按照中央、省、市、区等文件规定,从严精简数量、控制规模、压缩时间,不断提高会议、活动质量和效率。

 第四条

 区直部门或乡镇(街道)举办(承办)会议、活动,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等文件精神,弘扬艰苦奋斗、

  — 14 — 勤俭节约的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管理、使用会议、活动经费。

 第二章

 重大会议、活动统筹协调 第五条

 本章所称的重大会议、活动,是指以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名义举办(承办),或由区直相关部门提出举办(承办),并需区四大班子领导集体出席、区直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法定性、工作性、例行性会议和活动。包括:

 (一)按党章、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定、政协章程、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召开、举办(承办)的会议、活动; (二)部署全区性重要工作的会议和活动; (三)部署全区性专项工作的会议和活动; (四)区人大、区政协常委会会议; (五)其他重大会议、活动。

 第六条

 区直各部门举办(承办)的重大会议、活动,在拟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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