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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工作通知(范文推荐)

时间:2022-07-09 08:1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工作通知(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对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工作通知(范文推荐)

 

 - 1 - 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校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 近期接到举报,有少数学校和教师个人存在的征订教辅资料不规范的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各校要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同时,通过调研、问询、问卷、座谈等方式进行调查,对查证属实的个人和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

 二、进一步强化征订行为 (一)不得超范围征订教辅材料 各中小学校和教师个人不得超出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的教辅材料范围外,征订其他教辅材料。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的教辅材料名目如下:1.与中小学教材配套的同步练习册。义务教育阶段 3-6 年级为语文、数学、外语 3 科;义务教育阶段 7-9 年级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9 科;普通高中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 科;与教材配套使用的初中、高中历史与地理填充图册。

 - 2 - 2.上述各年级各学科寒暑假作业。3.《初中生必读》《小学生导读》《红蜻蜓》等刊物或读本征订按教育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其他没有文件规定的材料学校不得征订。

 (二)不得在市教育局公布目录之外征订教辅材料 按照“一科一辅”原则,学校不得推荐使用市教育局公布的教辅材料选用结果目录以外的版本教辅材料,不得“一科多辅”。学校在征求家长意见后,可建议初三、高三年级在“一科一辅”的基础上增加一套教辅资料。

 (三)不得违反征订程序征订教辅材料 学校不得将教辅材料征订交由年级部、班级、教师或其他个人自行订购,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教师不得推荐(暗示)到指定书店或代购点购买、征订教辅资料。学生使用的教辅资料由家长自愿购买。

 **集团为中小学教材发行中标单位,负责全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征订发行工作,学校不得违规从新华书店之外渠道征订教辅资料。本着自愿的原则,学生和家长只购买教育部门审核通过的“一教一辅”。学校不得接受新华书店搭配的教辅资料等,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推荐教育部门审核以外的教辅资料等。学校不得接受任何单位和部门向中小学校强行推销和搭售教辅用书及其他资料。

 三、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 教学用书的征订使用管理是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重要

 - 3 - 内容,是容易出现意识形态问题和经济问题的风险点。各校要强化管理责任,履行监管职责,细化监管职能,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形成长效机制。要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并通过适当形式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县教育局对违反“双减”规定增加学生作业负担,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资料等违规行为,将顶格追究当事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县教育局将教辅用书征订、使用与管理情况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内容。涉及意识形态问题和经济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各校要设立并公示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家长的监督。县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查处纠正教辅资料征订、发行中的违规行为。县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为: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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