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社(18)44号(全文),供大家参考。
七星财总〔2018〕16 号财社 44 号
七星关区财政局
七星关区民政局 关于下达杨孝明等 143 名农村患者医疗救助 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街道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下达 2016 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黔财社〔2016〕51 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75.4754万元(资金安排见附表),专项用于杨孝明等 143 名农村患者的医疗救助,请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及时发放此项资金,并将发放情况及时报区社会救助局备案。
请将此款列入 2018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 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0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社会福利和救助”核算。
附件:杨孝明等农村患者医疗救助资金安排表
毕节市七星关区财政局
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
2018 年 4 月 11 日
毕节市七星关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8 年 4 月 11 日印发 共印 89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