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做好防止耕地“非粮化”摸底调查通知(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关于做好防止耕地“非粮化”摸底调查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44 号)、《贵州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意见的通知>责任分解方案》(黔府办发电〔2020〕329 号)、《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办发〔2021〕12 号)、《毕节市七星关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七星府办通〔2021〕138 号)精神,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坚决遏制我区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做好剔除补划
工作,确保数量划足、质量划优,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确保应种尽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时间 2021 年 9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 二、摸排范围 对各乡镇范围内的粮食作物生产功能区地块上的“非粮化”状况进行摸排。其中“非粮化”包括: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产,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2020 年 9 月 10 日之前已批复实施的建设项目,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积极妥善处置,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实施整改;2020 年 9 月 10 日后批复实施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的,立即停止实施造林绿化,恢复耕地。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要对照下发粮食作物生产功能区地块图斑等资料开展全面摸排,包含类型、面积、分布,要求全面掌握真实现状,做到应查尽查、不留盲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在摸底调查过程中发现 2020 年 9 月 10 日以后发生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分别由乡镇(街道)牵头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增量,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全面处置到位。
(二)各乡镇于 10 月 16 日前将摸底调查成果(附件 1、2)
经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后扫描报送至“非粮化”办公室(联系人:徐永昌;联系电话:13595799096;邮箱:809919410@qq.com)。
附件:1.七星关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现状调查摸底明细表 2.七星关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现状调查摸底汇总表
毕节市七星关区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毕节市七星关区农业农村局(代章)
2021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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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七星关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现状调查摸底明细表
村委会(盖章):
村支书(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村、组 经营主体 面积(亩)
经营内容 地块名称 是否(2020.9.10以前实施项目)
是 否( 2020.9.10以 后 实 施 项目)
是否撂荒 备注
调查人员签字:
注:1.经营主体分为村集体、确权农户、流转承包户(建设园区)、其他四种类型; 2.经营内容分为设施园艺、设施水产、设施畜禽、硬质道路、建筑物、林果业、经济作物、主要粮食作物(玉米、水稻、小麦高粱)其他等; 3.调查人员是指乡镇(街道)国土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村干部、包村干部等。
5 附件 2:
七星关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现状调查摸底汇总表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主要领导(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村 经营主体数量(个)
经营内容(亩)
面积(亩)
是否(2020.9.10 以前实施项目)
是否(2020.9.10 以后实施项目)
撂荒地 备注 硬化道路、建筑物 设施水产、林果业、设施畜禽等 设施园艺、 经济作物 主要粮食作物(玉米、水稻、小麦、高粱)
其他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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