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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招商促进局2015年“三严三实”专题

时间:2022-07-09 18:0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灵山县招商促进局2015年“三严三实”专题,供大家参考。

灵山县招商促进局2015年“三严三实”专题

 

 附件 11

  2021 年灵山县优化营商环境 执行合同专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1年广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桂政办电〔2021〕68 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西法院落实<2021 年广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执行合同指标的实施方案》《广西法院落实<2021 年广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办理破产指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高法〔2021〕47 号)、《钦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 年钦州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钦市营商办通〔2021〕6 号)文件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 2021 年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人民法院执法办案全过程,切实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时间成本,提升司法化解决纠纷质量和效率,力争司法程序质量指数达到 16.5,降低解决商业纠纷费用(占索赔额百分比)至 15%,一审涉企业民商事纠纷解决时间压缩至 210 天以内(扣除当事人在审结之后到执行立案之间所需用时),努力营造公正、透明、

 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执行合同指标进入全区前 5 名。

 二、主要措施 (一)压缩解决商业纠纷时间 1. 完善长期未结案件通报制度,坚持不懈推进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将清理工作纳入相关绩效考核;严格管理扣除审限事项审批,加强审执衔接时间,压缩执行准备时间;预设各阶段时间节点,安排专人全程追踪,将是否依时办理纳入部门绩效考核;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发挥“云法庭”作用,推行网上审判,完善并鼓励使用文书自动生成功能,压缩解决商业纠纷时间至 210 天以内。〔责任部门:县法院,完成时限:2021 年 11 月30 日〕 2. 继续加强随机分案信息化建设,完善随机分案系统,推动随机自动分案系统与繁简分流、审判团队改革、审判专业化建设有机融合,进一步规范调整分案、指定分案规则,与信息部门讨论研究,优化随机分案逻辑,指导下级法院制定符合本院审判执行工作特点的随机分案制度。〔责任部门:县法院,完成时限:2021 年 11 月 30 日〕 3. 实现司法联动、政院联动的跨部门联动机制,解决市场化、前端化问题。构建部门间以及各层级间的网格化数据共享模式,实现“权籍测绘、公证书”等数据共享,拓宽沟通渠道。〔责任部门:县法院;配合部门:县司法局,完成时限:2021 年 11月 30 日〕

 4. 对金融机构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实行以网上立案为主、线下立案为辅的立案模式。〔责任部门:县法院;配合部门:县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灵山县支行,完成时限:2021 年 11 月 30 日〕 5. 年内使用送达平台开展电子送达文书和诉讼活动通知的总量与受理案件总量比不低于 200%。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市场主体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诉讼文书电子送达信息化建设,完善企业住所地址库。〔责任部门:县法院;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 年 11 月 30日〕 6. 强化对民商事普通程序案件和动产执行案件的审判管理,进一步强化资源和制度供给,通过深度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审判执行效率,压缩执行合同时间。〔责任部门:县法院,完成时限:2021 年 11 月 30 日〕 (二)切实提高审判执行质效

 1. 加强审理新型案件业务培训,提升审判人员水平,加强与其他部门协调联动,依托科技手段,有效提升涉电商平台、科技金融、消费金融等新型群体性纠纷案件质效。〔责任部门:县法院,完成时限:2021 年 11 月 30 日〕 2. 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推动证券期贷纠纷调解结果的司法确认程序落地;推动证券期贷纠纷“支持诉讼”+“示范判决”+“纠纷调解”的纠纷

 化解模式落地。〔责任部门:县法院,县司法局,完成时限:2021年 11 月 30 日〕 3. 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提高商事案件的网上立案率,对金融借款合同类商事案件适用网上直接立案,当事人无需再向法院提交纸质版起诉、应诉材料。〔责任部门:县法院,完成时限:2021 年 11 月 30 日〕 4. 继续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延期开庭的规定,严格控制延期开庭的次数、程序、时间间隔,将“法定第一次审限内结案率”纳入日常评估考核,并提高考核分值。〔责任部门:县法院,完成时限:2021 年 11 月 30 日〕 5. 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押司法理念,严格逮捕条件,依法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家,能不捕就不捕,能不诉就不诉;慎用羁押强制措施,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健全司法执法监督制约及科学的执法司法业绩考评机制,侦、捕、审、诉环节形成合力,有效降低审前羁押率。〔责任部门:县检察院;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法院,完成时限:2021年 11 月 30 日〕 (三)压缩商业纠纷成本

 1. 举办律师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律师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公开律师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确保收费透明,切实压缩律师费用在解决商业纠纷成本中的占比。〔责任部门:县司法局,完成时限:2021 年 11 月 30 日〕

 2. 健全律师收费监测管理机制,加强律师收费监测监管,推动律师对部分涉企案件降低收费标准。

 〔责任部门:县司法局,完成时限:2021 年 11 月 30 日〕 3. 加强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指导各律师事务所降低收费,组织检查组到全市律师事务所对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承办律师不尽责、违规收费等投诉的处理及惩戒工作。〔责任部门:县司法局,完成时限:2021年 11 月 30 日〕 4. 对立案前委派调解的纠纷,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免交受理费,申请司法确认的,依法不收取费用,申请出具调解书的,诉讼费用减半。〔责任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21 年 11 月 30 日〕 三、组织保障 (一)增强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县法院要树立大局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市级打造成全区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贡献司法力量。

 (二)找准着力点,精准发力。正确分析我县当前在执行合同指标中存在问题,以提高案件审判质效、优化诉讼服务和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重要抓手,集中力量解决诉讼时间长、律师收费较高问题。努力营造公正、透明、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加强对优化营商环 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主动加强与各镇政府(街道)、各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会商研究、协调联动机制,助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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