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供大家参考。
- 1 - 公安
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XX
二〇二二年三月
目
录
- 2 -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部机构及职责 2.2 县交通运输局职责 3.预警 3.1 风险分析 3.2 气象信息收集 3.3 预警级别 3.4 预警发布 4.应急响应 4.1 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4.2 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终止 4.3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4.4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终止 5.信息发布 6.后期处置 6.1 灾情的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6.2 灾情报告要求 6.3 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7.应急保障 7.1 资金保障 7.2 物资保障 7.3 应急队伍 8.灾后恢复重建 9.监督管理 9.1 预案演练 9.2 培训 9.3 责任追究 10.预案管理 11.附件 附件 1:应急指挥体系架构图 附件 2: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件 3:应急工作组各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4: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附件 5:对外联系通讯录 附件 6: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 3 - 附件 7:局属单位应急联络通讯录
1. 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为适应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工作的需要,保证交通运输局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2 1.2 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
(2)《突发事件应对法》;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4)《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6)《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7)《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8)《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
(9)《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10)《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1)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事项的通知。
3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交通运输系统内因台风等极端天气引起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1)市交通运输局在职责范围内对影响或可能影响道路、通航水域由台风引起的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事件造成的交通突发事件所采取的应急行动;
(2)应对因洪水、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对交通运输造成的次生灾害所采取的应急行动,可参照本预案执行。
4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交通出行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 4 -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的应对工作,市公路、运管、海事部门负责本行业内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的应对工作,各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本辖区内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对工作;
(4)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应急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5)各地协同,社会联动。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在应对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中的作用,在紧急情况下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完成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任务。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专家咨询组组成。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设立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机构,由单位分管领导担任负责人。
各县交通运输局可参照市交通运输局模式成立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指挥机构。
1 2.1 指挥部机构及职责
1 2.1.1 指挥部机构组成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各副局长担任。
成员:由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等组成。
成员单位:包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等。
2 2.1.2 局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1 2.1.2.1 局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组织指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的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贯彻市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交通运输行业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工作,根据台风等极端天气动态,召开局应急指挥部成员(扩大)会议,制定对策;
(3)检查局属相关单位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工作的落实情况;决定启动和终止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根据
- 5 - 上级的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派往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掌握现场应急救援情况,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协调现场应急救援行动;评估应急救援效果,适时调整方案;下达是否需要开展进一步的应急救援以及是否解除应急救援行动的命令;
(5)根据需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对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当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由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统一指挥时,局应急指挥部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及时向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灾情及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6)承办上级应急指挥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2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结合工作职能,制订职责范围内的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处理相应的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事件。各单位应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工作情况,对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局应急办。
(1)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及时调配运输车辆、运输人员,保障道路应急运输的需要、收集汇总国省道路面情况等有关信息;对在建工程防台风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置水上险情;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人力物力保障国省道应急运输通道的畅通;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收集汇总需要道路运输保障有关信息;统计报告车站滞留旅客;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及时收集并告知码头、船舶台风天气动向,指导水运企业组织力量防台;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落实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下的运输安全措施,根据台风等极端天气的影响范围,及时调整运营线路,发布班次运营信息,统计、报告客运站内滞留人员数量;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指令性应急运输任务;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调配车辆、组织应急运力,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7)其他部门:在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参加应急协作。
2.1.3 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小组构成及职责
2.1.3.1 日常工作机构
局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机构为局应急办公室,局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督科科长担任。
- 6 - 具体职责:
(1)负责处理局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2)传达、组织贯彻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及局应急指挥部有关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工作要求;
(3)负责接警值班工作;
(4)负责接收、处理上级和应急协作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
(5)负责向局应急指挥部提供台风等极端天气有关信息;
(6)负责将台风等极端天气动态对交通运输系统的影响及时通知和通报有关单位和部门;
(7)报告灾情信息、灾害发展趋势、应对工作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8)负责收集、汇总台风等极端天气信息及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编写应急工作日报;
(9)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期间发生交通突发事件时,负责根据局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协调局属各单位的应急人员和物资、设备参加抢险行动;
(10)负责台风等极端天气过境后情况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11)负责局应急指挥部与上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市内外相关应急管理机构和下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的联络、信息上传与下达等工作;
(12)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2 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在局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Ⅰ、Ⅱ级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时自动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下设综合协调保障小组、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总结评估小组 4 个工作组,处置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 综合协调保障小组
由局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局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①负责联系医疗单位、消防等部门,确保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时的及时救助,保障生命安全;
②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局应急指挥部要求,统一向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
③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
④负责电视电话会议通信保障工作;
⑤负责应急状态期间 24 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⑥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公路抢通小组
由局公路港航科科长任组长,局相关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①负责组织公路、桥梁抢修及保通工作,组织、协调应急队伍的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的调配,确保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时公路、桥梁的畅通;
②协调公安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
③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
- 7 - ④拟定抢险救灾资金筹措、补助方案;
⑤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 运输保障小组
由局综合运输科科长任组长,局相关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①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②负责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工作;
③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
④拟定运力征用费用补偿补足方案;
⑤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
总结评估小组
由局安全监督科科长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专家咨询组有关人员组成。
①对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灾害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局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②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保障小组、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与现场工作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汇报情况;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接到市应急指挥机构终止Ⅰ级或Ⅱ级响应行动后,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自动解散;综合协调保障小组、总结评估小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局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
3 2.1.3.3 现场工作组
局应急指挥部接到台风等极端天气预测预警信息后,根据台风等极端天气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行动的需要,派出领导、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工作组,配合市政府,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组长由局应急指挥部指定。职责如下:
(1)参与市政府组织开展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2)负责跨县区交通应急队伍的调度和现场指挥,并保障作业安全;
(3)提供交通运输方面技术支持;
(4)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建设工程、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客货运站、港口码头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5)指定专人负责与应急工作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现场工作组负责人汇报情况;
(6)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 8 -
4 2.1.3.4 专家咨询组
局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咨询组,由交通运输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咨询组由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需要时及时抽调。主要职责是:
(1)参与市交通运输局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的拟订和修订工作;
(2)对交通运输系统发生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建议;
(3)对交通运输系统发生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5)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和技术咨询;
(6)承办局应急指挥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2 2.2 县交通运输局职责
县交通运输局结合自身情况成立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制订职责范围内的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处理相应的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事件。
灾区县交通运输局在当地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积极参与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救灾人员、物资的紧急运送和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