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唐家秘书网平台!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心得体会 思想汇报 发言稿 申请书 述职报告 自查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正文

25,对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检查

时间:2022-07-09 19:1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5,对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检查,供大家参考。

25,对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检查

 

 对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的检查

 办理机构:教育管理中心 业务电话:13595750927, 联系人:李顺江 监督电话:0857—8414866

  制定检查方案 公告或通知 (暗访不通告)

  查阅资料  查看现场 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 取证  其他 检查实施

  检查报告

 处理决定

推荐访问:25 对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检查 义务教育 接受 检查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