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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文明委〔2020〕1号,长宁县开展寻找第四届最美长宁人活动方案(全文)

时间:2022-07-11 09:1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长文明委〔2020〕1号,长宁县开展寻找第四届最美长宁人活动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长文明委〔2020〕1号,长宁县开展寻找第四届最美长宁人活动方案(全文)

 

 长文明委〔2018〕1 号

  长宁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长宁县开展寻找第四届“最美长宁人”暨第七届道德模范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竹海管理局党委、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县属及县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长宁县开展寻找第四届“最美长宁人”暨第七届道德模范活动实施方案》经县文明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长宁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8 年 2 月 10 日 ★

  长宁县开展寻找第四届“最美长宁人”暨 第七届道德模范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努力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打造国际特色生态产业文明示范县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道德支撑,按照长宁县文明委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开展寻找第四届“最美长宁人”暨第七届道德模范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培育良好道德风尚,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国际特色生态产业文明示范县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由县文明委负责开展寻找第四届“最美长宁人”暨第七届道德模范的组织领导。

 主

 任:董茂成

 县委书记 第一副主任:贾利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主

 任:刘

 毅

 县委副书记,市蜀南竹海管理局党委

  书记、局长 陈

 强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李

 炼

 县政府副县长 委

  员:

 毛

 智

 县保密办(局)主任(局长)

 万

 江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人防办主任 周永良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 张仁勇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党组书记,县公务员局局长 詹世雄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才办主任 邓崇德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主任、县文联主席 苏清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张海玲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李官奎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何

 忆

 县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曾维侠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党组书记 罗钦美

 团县委书记 谭

 莉

 县妇联主席 陈启铭

 县科协主席 邓继洪

 县发改局局长、党组书记 王

 勇

 县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罗

 静

 县经商科技局局长、党委书记 张

 昆

 县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梁

 胜

 县卫计局局长、党委书记,红十字会秘书长 沈

 伟

 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马学锋

 县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 郭

 勇

 县住建城管局局长、党委书记 李

 政

 县环保局局长 张学元

 县教体文广局局长、党委书记 叶向东

 县工商局局长、党组书记 李兴贵

 县残联理事长

  伍云峰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法社工委主任 胡可平

 县政协专职常委、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 艾

 添

 县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 申桥华

 县人武部政工科科长 范

 林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熊丽萍

 县文明办副主任 县文明委下设办公室在县文明办 907 室,苏清华任办公室主任,袁

 媛、熊丽萍、陈

 朋、谭

 艳、周少怀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4629336。

 三、步骤方法

  (一)宣传发动、推荐阶段(8 2018 年 年 2 2 月 —5 5 月)

  县文明委下发通知,组织全县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在长宁电视台、《竹海长宁》报、长宁新闻网、长宁文明网和“长宁发布”刊登活动启事,发动乡镇、部门、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积极推荐。

 1. 被推荐人基本要求

 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其事迹令人感动,群众认可度高。

 2. 推荐类别及标准

 “最美长宁人”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自强不息”六个类别,具体标准是:

 助人为乐: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长期坚持帮助长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发扬互助精神,对于遭遇不幸、遭受灾害的人给予同情、奉献爱心,甚至牺牲自己的利益,帮助他人克服困难;发扬公益精神,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

 见义勇为: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不顾个人安危,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重大案件作出突出贡献;在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在突发

  事件和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险,保护国家、集体和他人生命财产的安全。

 诚实守信:坚持实事求是,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在经济活动、职业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坑蒙欺诈行为,在公众中具有高度信誉;坚持以信立业、一诺千金理念,以信用取信于人,也对他人给予信任,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忠实履行诺言;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敬业奉献:立足岗位,善于学习,刻苦钻研,技术精湛,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办事公道、清正廉洁、树立文明形象、服务人民群众,赢得广泛好评;干一行、爱一行,在艰苦条件下和平凡岗位上尽职尽责,脚踏实地,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在本行业或全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孝老爱亲:孝敬父母,尊重长辈,赡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理解、尊重老人的意愿,精心照顾他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使他们享受天伦之乐和人生幸福;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对待每一位亲人,抚育子女、培养后代,夫妻和睦、互相信任,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生活氛围;关爱亲人、倾心照料,尤其是家人生病受伤等情况下,能够守护相助、患难与共,同舟共济、克服艰难,用无私的亲情温暖慰藉亲人。

 自强不息:自立自强,坚韧不拔,困难面前不低头,逆境中

  乐观向上,具有超乎常人的顽强毅力和拼搏精神,通过艰苦努力在事业等方面获得成功;身残志坚,热爱生活,克服身体残疾带来的种种艰难和痛苦,在工作、学习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 推荐渠道和报送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乡镇、部门(单位)各推荐 2-4 名候选人。其中:①各乡镇负责本乡镇范围内的推荐;②机关工委负责所属单位的推荐;③教体文广局负责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含社会力量办学)的推荐;④工管委负责所属企业的推荐;⑤经科局负责所属企业的推荐;⑥金融办负责金融系统的推荐;⑦卫计局负责所辖医疗机构的推荐;⑧住建城管局负责所辖单位的推荐;⑨县公安局负责所辖单位的推荐;⑩县旅游发展局负责所辖景区景点农家乐宾馆饭店的推荐。退休职工在原单位进行推荐。

 乡镇和单位在确定候选人后,需详实、准确地填写第四届“最美长宁人”暨第七届道德模范推荐表(见附件 1),并另附 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要保证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的真实可靠,需经推荐单位党组织审核签章,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签章。各单位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在提交县文明办前需通过单位或乡镇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本单位、本乡镇干部群众监督。

 材料报送:①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②被推荐人 300×500 像素免冠标准照电子版 1 张,与事迹有关的生活工作照电子版 3 张,于 5 月 31 日前报长宁县文明办

  (新县政府 907 办公室)。

 联系人:熊丽萍、陈

 朋 联系电话:4629336 QQ 邮箱:1064517404 @qq.com (二)公示、评议、审定阶段(6 6 月 —8 8 月)

 1.初评阶段(6 月 4 日-6 月 22 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被推荐人员的资格、事迹进行初评、筛选。

 2.部门审核阶段(6 月 25 日-7 月 6 日)

 纪委、人社、税务、环保、卫计等部门对经过初评的被推荐人员进行审核。

 3.评议阶段(7 月 9 日-7 月 31 日)

 组委会全体成员对经过部门审核的被推荐人员进行集体讨论和评议,确定候选人公示名单。

 4.公示阶段(8 月 1 日-8 月 9 日)

 在长宁县电视台、《竹海长宁》报、长宁新闻网、长宁文明网和“长宁发布”进行候选人公示。

 5.审定阶段(8 月 15 日-8 月 31 日)

 召开县文明委会议,对经过公示的候选人进行最终审议,决定第四届“最美长宁人”暨第七届道德模范人员名单。

 (三)集中宣传阶段(9 9 月- -0 10 月)

 1.长宁县电视台为每位“最美长宁人”录制宣传片,在电视台播出,并在颁奖晚会当天播出。《竹海长宁》报和长宁新闻网、长宁文明网、“长宁发布”要制作“最美长宁人”专栏,宣传新

  一届“最美长宁人”。

 2.在县城举办晚会庆祝活动。

 (四)弘扬模范精神、掀起学习热潮阶段(0 10 月后)

 1.入选“最美长宁人”的道德模范进入“道德讲堂”,深入全县各乡镇、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开展巡回宣讲。

 2.新闻宣传部门开展深度报道宣传,推出身边典型,掀起学习热潮。

 3.在全县各单位开展“学习‘最美长宁人’,我为家乡作贡献”的学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寻找“最美长宁人”暨第七届道德模范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策划,把活动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把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广大群众、退休干部推荐出来,把活动过程变成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二)广泛宣传,增强活动影响力。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活动始终,大力宣传全县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和经验,大力宣传候选人事迹,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要利用各种宣传阵地以及座谈、讨论等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增强活动的影响力。长宁县电视台、《竹海长宁》报社、长宁新闻网、“长宁发布”等新闻媒体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丰富活动的专题内容。

  (三)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工作。请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认真把关、准确核实信息材料,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并择优向文明委推荐候选人。

  附件:1.长宁县第四届“最美长宁人”暨第七届道德模范推荐表 2.长宁县第四届 _____

 “最美长宁人”征求意见表

  附件 1 长宁县第四届“最美长宁人”暨第七届道德模范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民族

 照 片 出 生 年 月(

 )岁

 政

 治 面

 貌

 学历

 工作单位或所在村社

 电话

 类

  别 助人为乐(

 )

  见义勇为(

 )

 诚实守信(

 )

  敬业奉献(

 )

 孝老爱亲(

 )

  自强不息(

 )

 请在相应推荐类别括号内打“√” 曾获主要 奖励及宣 传报道

 先进事迹(300 字)

  推荐单位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文明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长宁县第四届_______“最美长宁人”征求意见表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基层派出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卫计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环保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税务(国税、地税)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工商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工商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拟推荐的第四届“最美长宁人”,需按照分类管理权限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此表由县文明办负责。

 长宁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8 年 2 月 1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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