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唐家秘书网平台!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心得体会 思想汇报 发言稿 申请书 述职报告 自查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正文

心肺复苏法综述(完整文档)

时间:2022-07-11 11:0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心肺复苏法综述(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心肺复苏法综述(完整文档)

 

 心肺复苏法综述 1

 操作过程有以下步骤:

 (1)首先判断昏倒的人有无意识。

 (2)如无反应,立即呼救,叫“来人啊!救命啊!”等。

 (3)迅速将伤员放置于仰卧位,并放在地上或硬板上。

 (4)开放气道(①仰头举颏或颌;②清除口、鼻腔异物)。

 (5)判断伤员有无呼吸(通过看、听和感觉来进行)。

 (6)如无呼吸,立即口对口吹气两口。

 (7)保持头后仰,另一手检查颈动脉有无搏动。

 (8)如有脉搏,表明心脏尚未停跳,可仅做人工呼吸,每分钟 12~16 次。

 (9)如无脉搏,立即在正确定位下在胸外按压位置进行心前区叩击 1~2次。

 (10)叩击后再次判断有无脉搏,如有脉搏即表明心跳已经恢复,可仅做人工呼吸即可。

 (11)如无脉搏,立即在正确的位置进行胸外按压。

 (12)每做 30 次按压,需做 2 次人工呼吸,然后再在胸部重新定位,再做胸外按压,如此反复进行,直到协助抢救者或专业医务人员赶来。按压频率为100 次/min。

 (13)开始 2min 后检查一次脉搏、呼吸、瞳孔,以后每 4~5min 检查一次,检查不超过 5s,最好由协助抢救者检查。

 (14)如有担架搬运伤员,应该持续做心肺复苏,中断时间不超过 5s。

 2

 心肺复苏操作的时间要求:

 0~5s:判断意识。

 5~10s:呼救并放好伤员体位。

 10~15s:开放气道,并观察呼吸是否存在。

 15~20s:口对口呼吸 2 次。

 20~30s:判断脉搏。

 30~50s:进行胸外心脏按压 30 次,并再人工呼吸 2 次,以后连续反复进行。

 以上程序尽可能在 50s 以内完成,最长不宜超过 1min。

 3

 双人复苏操作要求:

 (1)两人应协调配合,吹气应在胸外按压的松弛时间内完成。

 (2)按压频率为 100 次 lmin。

 (3)按压与呼吸比例为 30:2,即30次心脏按压后,进行次人工呼吸。

 (4)为达到配合默契,可由按压者数口诀“1、2、3、4、…、29、吹”,当吹气者听到“29”时,做好准备,听到“吹”后,即向伤员嘴里吹气,按压者继而重数口诀“1、2、3、4、…、29、吹”,如此周而复始循环进行。

 (5)人工呼吸者除需通畅伤员呼吸道、吹气外,还应经常触摸颈动脉和观察瞳孔等,如图 18 所示。

 图 18

 现场心肺复苏的抢救程序 4

 心肺复苏法的注意事项:

 (1)吹气不能在向下按压心脏的同时进行。数口诀的速度应均衡,避免快慢不一。

 (2)操作者应站在触电者侧面便于操作的位置,单人急救时应站立在触电者的肩部位置;双人急救时,吹气人应站在触电者的头部,按压心脏者应站在触

 电者胸部、与吹气者相对的一侧。

 (3)人工呼吸者与心脏按压者可以互换位置,互换操作,但中断时间不超过 5s。

 (4)第二抢救者到现场后,应首先检查颈动脉搏动,然后再开始做人工呼吸。如心脏按压有效,则应触及到搏动,如不能触及,应观察心脏按压者的技术操作是否正确,必要时应增加按压深度及重新定位。

 (5)可以由第三抢救者及更多的抢救人员轮换操作,以保持精力充沛、姿势正确。

 5

 心肺复苏的有效指标、转移和终止。

 5.1

 心肺复苏的有效指标。

 心肺复苏术操作是否正确,主要靠平时严格训练,掌握正确的方法。而在急救中判断复苏是否有效,可以根据以下五方面综合考虑:

 (1)瞳孔。复苏有效时,可见伤员瞳孔由大变小。如瞳孔由小变大、固定、角膜混浊,则说明复苏无效。

 (2)面色(口唇)。复苏有效,可见伤员面色由紫绀转为红润,如若变为灰白,则说明复苏无效。

 (3)颈动脉搏动。按压有效时,每一次按压可以摸到一次搏动,如若停止按压,搏动亦消失,应继续进行心脏按压;如若停止按压后,脉搏仍然跳动,则说明伤员心跳已恢复。

 (4)神志。复苏有效,可见伤员有眼球活动,睫毛反射与对光反射出现,甚至手脚开始抽动,肌张力增加。

 (5)出现自主呼吸。伤员自主呼吸出现,并不意味可以停止人工呼吸。如果自主呼吸微弱,仍应坚持口对口呼吸。

 5.2

 转移和终止。

 5.2.1

 转移。在现场抢救时,应力争抢救时间,切勿为了方便或让伤员舒服去移动伤员,从而延误现场抢救的时间。

 现场心肺复苏应坚持不断地进行,抢救者不应频繁更换,即使送往医院途中也应继续进行。鼻导管给氧绝不能代替心肺复苏术。如需将伤员由现场移往室内,中断操作时间不得超过 7s;通道狭窄、上下楼层、送上救护车等的操作中断不得超过 30s。

 将心跳、呼吸恢复的伤员用救护车送医院时,应在伤员背部放一块长、宽适当的硬板,以备随时进行心肺复苏。将伤员送到医院而专业人员尚未接手前,仍应继续进行心肺复苏。

 5.2.2

 终止。何时终止心肺复苏是一个涉及医疗、社会、道德等方面的问题。不论在什么情况下,终止心肺复苏,决定于医生,或医生组成的抢救组的首席医生。否则不得放弃抢救。高压或超高压电击的伤员心跳、呼吸停止,更不应随意放弃抢救。

 5.3

 心脏监护。

 经过心肺复苏抢救成功的屯击伤员,都应让其充分休息,并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不少于 48h 的心脏监护。因为伤员在被电击过程中,由于电压、电流、频率的直接影响和组织损伤而产生的高钾血症,以及由于缺氧等因素,引起的心肌损害和心律失常,经过心肺复苏抢救,在心跳恢复后,有的伤员还可能会出现“继发性心脏跳停止”,故应进行心脏监护,以对心律失常和高钾血症的伤员及时予以治疗。

 对前面详细介绍的各项操作,现场心肺复苏法应进行的抢救步骤可归纳如图18 所示。

 6

 抢救过程注意事项。

 6.1

 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1)按压吹气 2min 后(相当于单人抢救时做了 5 个 30:2 压吹往复循环),应用看、听、试的方法在 5~10s 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

 (2)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 2 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 5s 吹气一次(即每分钟 12 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3)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 5~10s。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6.2

 现场触电抢救,对采用肾上腺素等药物应持慎重态度。如没有必要的诊断设备条件和足够的把握,不得乱用。在医院内抢救触电者时,由医务人员经医疗仪器设备诊断,根据诊断结果决定是否采用。

推荐访问:心肺复苏法综述 复苏 综述 心肺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