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开展2020年“,规范·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申报评选通知(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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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文件
七星组通〔2018〕106 号
关于开展“规范·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根据《关于实施村级组织“激励行动”创建“规范·示范·典范”村(社区)的工作方案》(七星党办字〔2015〕103 号)、《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规范·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考核评审办法>的通知》(七星党办发〔2018〕14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8 年度全区“规范·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村(社区)评审 创建“规范”村(社区),由乡镇(街道)对照创建标准,逐项进行考核评审,考核结果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后,按相关程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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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村(社区)进行命名、授牌。
(一)评审时间 2018 年 2 月 20 日前乡镇(街道)完成评审并上报评审相关材料,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审核。
(二)评审条件
通过村(社区)自查自评,达到全区“规范”村(社区)创建标准的村(区),均可由乡镇(街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考核评审并送审。
(三)评审程序
1.村(社区)自查自评。
2.乡镇(街道)按照不低于 50%的村(社区)达标的要求进行考核评审。
3.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拟命名对象。
4.乡镇(街道)将评审报告、党(工)委研究拟命名对象的会议记录(纪要)、评审表、拟命名对象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审核。
5.区委组织部审核后,按相关程序行文命名、授牌。
二、“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申报 创建“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镇村对照创建标准自评达标后,由乡镇(街道)申报、区级评审、区委行文表彰并命名、授牌。
(一)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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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25 日前乡镇(街道)完成申报工作。
(二)申报条件
通过自查自评,达到全区“示范”村(社区)以上标准的村(社区),均可由乡镇(街道)申报。
(三)申报程序
1.村(社区)自查自评。
2.乡镇(街道)初审。
3.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上报。
三、上报材料 (一)规范村(社区)评审材料 12 月 20 日前,乡镇(街道)向区委组织部上报本单位 “规 范”村(社区)考核评审报告、党(工)委研究“规范”村(社区)拟命名对象的会议记录(纪要)、《七星关区 2018 年度“规范”村(社区)拟命名名单》(附件 1)《七星关区“规范”村(社区)评审表》(附件 2)。
(二)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申报材料 申报评审“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的,乡镇(街 道)12 月 25 日前向区委组织部上报《七星关区“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评选申报表》(附件 3)、《七星关区“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申报评审排序表》(附件 4)、党(工)委研究申报对象的会议记录(纪要)。
四、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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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务必高度重视“规范·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申报评选工作,对申报和评审对象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考核评审客观、公正、准确。区委组织部将适时抽查乡镇(街道)的 “规范”村(社区)评审工作,对工作敷衍应付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二)乡镇(街道)要认真组织自评自查,向区级申报评审为“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的,要按初审达标情况进行合理分类排序。区评审组评审时,将严格按照乡镇(街道)的排序情况依次进行评审,如某一位次村(社区)不达标,排在其后的同一类别村(社区)将不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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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5 年、2016 年、2017 年评审通过的 64 个“规范”“示范”村(社区)仍需申报参加 2018 年度的创建评审。申报评审为“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不达标的,区级不降格评审,镇级可按照“规范”村(社区)的标准对其进行评审。
(四)乡镇(街道)要按相关条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评审,确保完成“2018 年 5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规范’村(社区)标准”的市考区考核指标要求;对申报创建为“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的,务必按时申报,逾期视为乡镇(街道)自动弃权。
(五)按照《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规范·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考核评审办法>的通知》(七星党办发〔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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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号)的有关规定运用考核评审结果。
各类纸质版材料经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委(党工委)公章后报区委组织部 409 室,电子版材料同步报区委党建办邮箱。
联系电话:0857-8223987
邮
箱:qxgqwdjb@163.com。
附件:1.七星关区 2018 年度“规范”村(社区)拟命名名单 2.七星关区“规范”村(社区)评审表 3.七星关区“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评选申报表 4.七星关区“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申报评审排序表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
2018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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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七星关区 2018 年度“规范”村(社区)拟命名名单 乡镇(街道)(盖章):
党委书记签字: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备注
注:1.本表填报乡镇(街道)评审通过、成功创建的“规范”村(社区)的有关信息。
2.此表一式二份,一份乡镇(街道)留存,一份报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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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七星关区“规范”村(社区)评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村(社区)名称
党组织负责人
联系电话
创建类型
党(工)委研究时间
基本情况
获奖情况
达标情况 分组织强、环境美、乡风纯、产业兴四大部分,逐项回应、简要列出创建达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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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
党(工)委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区委组织部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注:
评审表一式二份(一份乡镇(街道)留存,一份交区委组织部),A4 纸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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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七星关区“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
评选申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村(社区)名称
党组织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报类型
党(工)委研究时间
基本情况
获奖情况
申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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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党(工)委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区委组织部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年
月
日
区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申报理由要写清是否达到申报条件,并概述创建指标完成情况和特色亮点工作;
2.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乡镇(街道)留存,一份交区委组织部),用 A4 纸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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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七星关区“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
申报评审排序表
申报乡镇(街道)(盖章):
党委书记签字:
申报时间:
序号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申报类别 备注 规范 示范 典范
注:1.乡镇(街道)务必认真组织自查自评,并按初审达标情况进行合理分类排序。区评审组评
审时,将严格按照乡镇(街道)排序情况依次进行评审,如某一位次村(社区)不达标,
排在其后的同一类别村(社区)将不予评审。
2.此表一式二份,一份乡镇(街道)留存,一份报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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