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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开展2020年“,规范·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申报评选通知(完整文档)

时间:2022-07-11 16:1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开展2020年“,规范·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申报评选通知(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对于开展2020年“,规范·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申报评选通知(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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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文件

  七星组通〔2018〕106 号

 关于开展“规范·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根据《关于实施村级组织“激励行动”创建“规范·示范·典范”村(社区)的工作方案》(七星党办字〔2015〕103 号)、《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规范·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考核评审办法>的通知》(七星党办发〔2018〕14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8 年度全区“规范·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村(社区)评审 创建“规范”村(社区),由乡镇(街道)对照创建标准,逐项进行考核评审,考核结果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后,按相关程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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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条件的村(社区)进行命名、授牌。

 (一)评审时间 2018 年 2 月 20 日前乡镇(街道)完成评审并上报评审相关材料,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审核。

 (二)评审条件

  通过村(社区)自查自评,达到全区“规范”村(社区)创建标准的村(区),均可由乡镇(街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考核评审并送审。

 (三)评审程序

 1.村(社区)自查自评。

 2.乡镇(街道)按照不低于 50%的村(社区)达标的要求进行考核评审。

 3.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拟命名对象。

 4.乡镇(街道)将评审报告、党(工)委研究拟命名对象的会议记录(纪要)、评审表、拟命名对象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审核。

 5.区委组织部审核后,按相关程序行文命名、授牌。

 二、“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申报 创建“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镇村对照创建标准自评达标后,由乡镇(街道)申报、区级评审、区委行文表彰并命名、授牌。

 (一)申报时间

 3

 2018 年 12 月 25 日前乡镇(街道)完成申报工作。

 (二)申报条件

  通过自查自评,达到全区“示范”村(社区)以上标准的村(社区),均可由乡镇(街道)申报。

 (三)申报程序

 1.村(社区)自查自评。

 2.乡镇(街道)初审。

 3.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上报。

 三、上报材料 (一)规范村(社区)评审材料 12 月 20 日前,乡镇(街道)向区委组织部上报本单位 “规 范”村(社区)考核评审报告、党(工)委研究“规范”村(社区)拟命名对象的会议记录(纪要)、《七星关区 2018 年度“规范”村(社区)拟命名名单》(附件 1)《七星关区“规范”村(社区)评审表》(附件 2)。

 (二)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申报材料 申报评审“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的,乡镇(街 道)12 月 25 日前向区委组织部上报《七星关区“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评选申报表》(附件 3)、《七星关区“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申报评审排序表》(附件 4)、党(工)委研究申报对象的会议记录(纪要)。

 四、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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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务必高度重视“规范·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申报评选工作,对申报和评审对象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考核评审客观、公正、准确。区委组织部将适时抽查乡镇(街道)的 “规范”村(社区)评审工作,对工作敷衍应付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二)乡镇(街道)要认真组织自评自查,向区级申报评审为“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的,要按初审达标情况进行合理分类排序。区评审组评审时,将严格按照乡镇(街道)的排序情况依次进行评审,如某一位次村(社区)不达标,排在其后的同一类别村(社区)将不予评审。

 )

 (三)2015 年、2016 年、2017 年评审通过的 64 个“规范”“示范”村(社区)仍需申报参加 2018 年度的创建评审。申报评审为“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不达标的,区级不降格评审,镇级可按照“规范”村(社区)的标准对其进行评审。

 (四)乡镇(街道)要按相关条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评审,确保完成“2018 年 5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规范’村(社区)标准”的市考区考核指标要求;对申报创建为“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的,务必按时申报,逾期视为乡镇(街道)自动弃权。

  (五)按照《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规范·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考核评审办法>的通知》(七星党办发〔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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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号)的有关规定运用考核评审结果。

 各类纸质版材料经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委(党工委)公章后报区委组织部 409 室,电子版材料同步报区委党建办邮箱。

 联系电话:0857-8223987

 邮

 箱:qxgqwdjb@163.com。

 附件:1.七星关区 2018 年度“规范”村(社区)拟命名名单 2.七星关区“规范”村(社区)评审表 3.七星关区“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评选申报表 4.七星关区“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申报评审排序表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

  2018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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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七星关区 2018 年度“规范”村(社区)拟命名名单 乡镇(街道)(盖章):

 党委书记签字: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备注

  注:1.本表填报乡镇(街道)评审通过、成功创建的“规范”村(社区)的有关信息。

 2.此表一式二份,一份乡镇(街道)留存,一份报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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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七星关区“规范”村(社区)评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村(社区)名称

 党组织负责人

 联系电话

 创建类型

 党(工)委研究时间

 基本情况

  获奖情况

 达标情况 分组织强、环境美、乡风纯、产业兴四大部分,逐项回应、简要列出创建达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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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社区)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

 党(工)委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区委组织部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注:

 评审表一式二份(一份乡镇(街道)留存,一份交区委组织部),A4 纸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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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3 七星关区“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

 评选申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村(社区)名称

 党组织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报类型

 党(工)委研究时间

 基本情况

  获奖情况

 申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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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街道)

 党(工)委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区委组织部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年

 月

 日

  区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申报理由要写清是否达到申报条件,并概述创建指标完成情况和特色亮点工作;

  2.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乡镇(街道)留存,一份交区委组织部),用 A4 纸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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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4 七星关区“示范·典范·模范”村(社区)

 申报评审排序表

 申报乡镇(街道)(盖章):

 党委书记签字:

  申报时间:

 序号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申报类别 备注 规范 示范 典范

  注:1.乡镇(街道)务必认真组织自查自评,并按初审达标情况进行合理分类排序。区评审组评

 审时,将严格按照乡镇(街道)排序情况依次进行评审,如某一位次村(社区)不达标,

 排在其后的同一类别村(社区)将不予评审。

 2.此表一式二份,一份乡镇(街道)留存,一份报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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