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表(2022年),供大家参考。
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评价表
编号:
XW-AH-JL114/A2
序号 法 规名称 条款 法规要求 执行情况 是 否符合 1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尘肺 病防 治条例 第七条 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公司根据各分厂的实际情况采取措施, 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符合 第九条 防尘设施的鉴定和定型制度,由劳动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任何企业、事业单位除特殊情况外,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停止运行或者拆除防尘设施。
公司严格执行防尘设施的鉴定和定型制度, 符合 第十条 防尘经费应当纳入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经费计划,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公司设立防尘专用经费,专款专用 符合 第十一条 严禁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将粉尘作业转嫁、外包或以联营的形式给没有防尘设施的乡镇、街道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公司自身设有防尘设施, 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符合 第十二条
职工使用的防止粉尘危害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教育职工按规定和要求使用。
职工使用的各防护用品,都具有生产合格证。
符合
对初次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进行防尘知识教育和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粉尘作业。
对新职工进行三级教育和防尘知识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从事粉尘作业。
公司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续建有粉尘作业的工程项目,防尘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设计任务书,必须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竣工验收,应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产。
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续建有粉尘作业的工程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 符合 第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卫生标准的监测;劳动部门负责劳动卫生工程技术标准的监测。
公司定期体检(一年两次),各公司教育职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防尘制度。
符合
工会组织负责组织职工群众对本单位的尘肺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并教育职工遵守操作规程与防尘制度。
第十九条 各企业、事业单位对新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对在职和离职的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检查的内容、期限和尘肺病诊断标准,按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职业病管理的规定执行。
公司对所有职工定期体检(一年两次),根据诊断标准,按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职业病管理的规定执行。
符合 各企业、事业单位对已确诊为尘肺病的职工,必须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并给予治疗或疗养。公司对已确诊为尘肺病的职工,调离粉尘作业岗位,符合
尘肺病患者的社会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给予治疗或疗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尘肺病患者的社会保险待遇。
2 漏 电保 护器 安全 监察 规定
第十三条 手持式电动工具(除 III 类外)、移动式生活日用电器(除 III 类外)、其他移动式机电设备,以及触电危险性大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公司手持式电动工具(除III 类外)、移动式生活日用电器(除 III 类外)、其他移动式机电设备,以及触电危险性大的用电设备都安装了用电保护器 符合 3 建 设项 目( 工程 )劳 动安 全卫 生监 察规定 第三条 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公司在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符合 第四条 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规定或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全部设计应符合我国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公司所引进的技术和设备都符合我国规定或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所有的设计也符合我国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符合
第六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负全面责任。其职责是:(一)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时,应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引进技术、设备的建设项目,原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不得削减。没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或设施不能满足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应同时编报国内配套的投资计划,并保证建设项目投产后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二)初步设计会审前,必须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和有关的图纸资料。初步设计方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三)对承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设计、施工等任务的单位提出落实“二同时”规定的具体要求,并负责提供必需的资料和条件;(四)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作出评价。在人员培训时应有劳动安全卫生的内容,应制定完整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五)建设项目预验收前,应自主选择并委托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单位进行劳动条件检测、危害程度分级和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并将试运行中劳动安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写入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六)对预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应按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劳动行政部门;(七)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经劳动行政部门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 公司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时把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中,保证建设项目投产后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在初步设计会审前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和有关的图纸资料。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进行了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作出评价。建设项目预验收前,进行劳动条件检测、危害程度分级和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并对预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应按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劳动行政部门。及时办理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
符合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对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公司对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工程质量全权负责。
符合 4 建 设项 目( 工程 )劳 动安 全卫 生预 评价 管理 办法 第三条 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本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以外的、熟悉本行业和本建设项目技术特点的、有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预评价单位)承担,并与之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承担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进行预评价,提出明确的防范措施。
公司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了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符合 第四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应在建设 评价工作在建设项目初步 符合
条 项目初步设计会审前完成,并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
设计会审前完成,并通过了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
第八条 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应做到数据完整可靠,附图附表齐全,对策措施具体可行,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做到了数据完整可靠,对策措施具体可行,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符合 5 劳 动防 护用 品管 理规定 第十五条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符合 第十六条 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公司教育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符合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公司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符合 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
公司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经公司安全技术部门验收。
符合 6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工会法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我公司成立员工代表组织形式工会职能 。公司员工自愿参加员工代表组织 符合 第六条 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员工代表组织按照工会职责开展活动,维护职工权益,服务于职工。
符合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第七条 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公司员工代表组织积极动员和教育职工提高素质,积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符合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
公司遵守本条款,不随意撤消、合并本公司员工代表组织。
符合 前款规定被撤销的工会,其会员的会籍可以
继续保留,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公司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符合 第二十条 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员工代表组织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符合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公司员工代表组织有责任对处分职工提出意见,对接触职工劳动合同的处理积极参与意见。
符合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公司员工代表组织代表职工对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情形跟公司交涉。
符合 (一)克扣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第二十四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公司员工代表组织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公司反应,并提出解决建议。
符合
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7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消防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公司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全员参与。
符合 第五条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公司坚持消防安全,人人有责 符合 第十八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