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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通用航空人才培养加强通航市场监察员培养实施方案
广泛开展通用航空改革试点,覆盖许可审批优化、监管模式调整、机场建设分类、无人机创新应用等领域。会同国家发改、文旅、卫健、应急、体育等主管部门,联合推出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近200个,激发短途运输、低空旅游、航空运动、医疗救护、无人机物流配送等新兴业态发展活力。
坚持“定支点、找定位、明方位、显作为”的总原则,大力发展公益服务,积极鼓励新兴消费,稳步推进短途运输,深化拓展无人机应用,巩固优化传统作业,提升资源保障能力,优化行业治理,促进国产航空器及装备制造创新应用,为构筑功能完善的通用航空体系夯实基础,更好发挥通用航空支撑多领域民航强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国防需求、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作用。
“十三五”期间,全国通用航空完成飞行作业458.8万小时,年均增长5.2%。“十三五”末期,我国传统通航运营企业、运营航空器、年作业飞行量分别达到523家、2892架、98.4万小时,与“十二五”末期相比,分别增长86.1%、51.9%、26.3%。2020年,无人机年飞行量、经营性企业、注册无人机、驾驶员数量分别达到183万小时、1.1万家、51.7万架、8.9万人。全国可兼顾通用航空服务的运输机场超过200个;在
册管理的通用机场达到339个,航油保障覆盖超过90%。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确定“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分类管理”的监管理念,出台《民航局关于通用航空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通用航空法规重构能力,推动《民航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30余部法规规章修制,初步构建起相对独立、专门适用的通用航空法规体系框架。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累计发放各项补贴超过20.24亿元,宏观调控能力持续增强。深化改革成效显著。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累计完成70项阶段性改革任务,提升通用航空服务能力。
一、 加强人才培养加强通航市场监察员培养 依托民航监察员培训学院,强化“结对子”培训机制,建立高水平师资队伍,完善和优化培训课程,开展通用航空监察员通识培训,以“一专多能”为原则,设计飞行、机务、空管等专业技能模块培训,提升融通管理能力。继续强化监察员专业培养培训,强化专业人员队伍“三基”建设,加强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重视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依托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等平台,加大通用航空领域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人才以及创新团队的培养。聚焦通用航空发展重大科研方向需求,支持培养建设一批科研创新团队。加快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发挥民航院校主阵地作用,支持其他院校开设通用航空相关专业,鼓
励联合培养通用航空专业人才,加快培养飞行、空管、机务等专业人才,纳入民航“行业工匠人才培养计划”。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通用航空培训机构,推动产教融合。加强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支持地方政府培养青少年航空人才,成立一批青少年航空科普教育实践基地,积极开展“通航进校园”、航空主题游学等活动,鼓励青少年参与航空飞行体验活动。
二、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务实推动通用航空实现从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从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实现通用航空飞起来、热起来,在提升治理水平、深化管理改革、广泛试点示范、加强协同共促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实现通用航空传统业务稳中有进、新兴业态蓬勃发展,为新时期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行业规模持续扩大。
“十三五”期间,全国通用航空完成飞行作业458.8万小时,年均增长5.2%。“十三五”末期,我国传统通航运营企业、运营航空器、年作业飞行量分别达到523家、2892架、98.4万小时,与“十二五”末期相比,分别增长86.1%、51.9%、26.3%。2020年,无人机年飞行量、经营性企业、注册无人
机、驾驶员数量分别达到183万小时、1.1万家、51.7万架、8.9万人。全国可兼顾通用航空服务的运输机场超过200个;在册管理的通用机场达到339个,航油保障覆盖超过90%。
通用航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全面增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确定“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分类管理”的监管理念,出台《民航局关于通用航空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通用航空法规重构能力,推动《民航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30余部法规规章修制,初步构建起相对独立、专门适用的通用航空法规体系框架。
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行业自律发展。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累计发放各项补贴超过20.24亿元,宏观调控能力持续增强。深化改革成效显著。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累计完成70项阶段性改革任务,提升通用航空服务能力。
开展过度监管专项督查,提升精细化监管水平。取消4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创新告知承诺制审批,大幅降低准入要求,降低企业经营的制度成本。开通应急救援飞行计划审批“绿色通道”,发布全国目视飞行航图、《通用机场航空资料汇编》,优化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
试点引路创新突破。广泛开展通用航空改革试点,覆盖许可审批优化、监管模式调整、机场建设分类、无人机创新应用等领域。会同国家发改、文旅、卫健、应急、体育等主管部门,联合推出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近200个,激发短途运输、低空旅游、航空运动、医疗救护、无人机物流配送等新兴业态发展活力。
多方协同形成合力。加大部际协同,协调工信、财政、应急等主管部门,加大适航审定能力建设、优化专项资金保障、强化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发展合力。加强局省共建,深度参与四川、湖南、江西、安徽、海南等地区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推动军地民协同,促进关键资源释放;联合江西省共建江西适航审定中心,完成“初教六”适航认证。深化政企合作,与中电科、中船工业、中航工业、华为等共享优势资源,推动智慧通航建设。
与此同时,对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任务要求,我国通用航空发展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主要体现在:一是市场培育不够充分,服务供给不足;二是通用机场数量较少,保障能力不强;三是产业转型升级速度偏慢,融合发展不够;四是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低于预期,关键资源供给受限;五是协同共治能力偏弱,行业治理效能仍需提高。
三、 基本原则 分类管理,差异监管。坚持安全底线,基于公众利益和运行风险,区分载客、载人、其他类作业特点,精准投放监管资源,提高行业监管效率。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信用评价引导,推动行业自律发展。
重点突破,全面提升。结合基础条件、发展意愿,支持重点领域、区域率先发展,试点示范。推广试点成果,以点带面推动通用航空发展能力整体提升。
创新驱动,智慧引领。发挥科技创新的重要驱动作用,鼓励支持北斗、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品在通用航空领域的应用,推动提质增效和智慧发展。
协同共治,开放融合。加强部委、地方政府、军队、社会团体、市场主体等多方协同,优化发展环境,形成发展合力。
扩大对外开放,加强交流合作。推动通用航空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四、 发展目标展望 2035年,通用航空有力支撑多领域民航强国建设。通用航空市场充满活力,基础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全体系产业链自主创新能力
显著增强,无人机产业生态圈基本建成,战略性新兴产业作用日益突出,成为民航行业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动能。
“十四五”期间,聚焦五大领域,夯实两大保障体系,实现五个新变化。安全水平达到新平衡,通用航空死亡事故万时率低于0.08;发展规模实现新跃升,通用航空(含无人机)企业、飞行总量、航空器、执照等数量显著增加;保障能力取得新突破,力争低空空域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推动低空空域分类划设,航路航线大幅拓展,在册通用机场布局合理;行业治理开创新局面,实现分类精准监管,监管资源聚焦高效协同;服务质量达到新水平,公益服务广泛覆盖,新兴消费蓬勃发展,短途运输网络内联外拓,无人机应用加快拓展,传统工农业作业质量提升。
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民航发展成果,按照2021-2022年为疫情恢复期,行业侧重要素积累、服务提升、智慧奠基;2023-2025年为加快发展期,着力实现安全、效率、服务水平质量齐升。
五、 保障支持措施优化空地保障 加快推动民航高原(高高原)航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支持在机场、航油、航材等方面予以应急救援任务优先保障。进一步优化应急救援服务保障绿色通道制度,完善航空应急救援跨区域协调机制,提
升保障水平。鼓励实训演练。支持应急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建立通用航空应急救援联合训练机制,加大上机专业人员、万能操作手的培训力度。鼓励通用航空企业参与训练演练,提升联合实战能力。丰富资金渠道。支持应急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将通用航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利用民航财政资金政策,支持通用航空应急服务能力提升。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开发航空应急、医疗救护等领域的保险新产品。鼓励公益组织提供资金支持,组织拓展通用航空应急服务。
六、 完善地面保障 完善机场网络体系 加强对通用机场布局规划的指导,支持地方政府加快推进通用机场建设。支持运输机场增加通用航空保障设施。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和成渝等重点城市群引导建设大型综合性通用机场,疏解非枢纽功能。支持城市群构建直升机场网络。支持西藏布局加密直升机场。改进通用机场审批。积极配合建立通用机场场址审核、空域划设、验收等军地联合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简化审批流程,明确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建设运营成本。鼓励建设草地、水上、土质等简易适用、低成本通用机场,支持远程塔台、无塔台、无人值守机场运营。鼓励咨询设计单位研究提供菜单式、可拓展的通用机场设计方案,降低地方政府及社会主体的投资成本。完善地面配套服务。支持航油保障企业完善油料配送网络,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通
用航空油料保障市场。鼓励创新维修模式,推动自主维修、航材共享,鼓励形成区域化、品牌化、网络化的综合保障服务商。鼓励运输机场作为平台管理方,依托专业固定运营基地(FBO)公司提供多样化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七、 保障支持措施设置障碍物警示标志 落实《民航法》有关要求,推动障碍物产权人加装飞行障碍灯及标志,优化低空净空环境,确保飞行安全。支持研发使用国产飞行障碍灯及标志。加大资金支持。落实好现有民航发展基金政策,支持通用航空传统作业发展。支持农业主管部门将通用航空作业纳入农业统防统治专项资金补贴范围。支持林草业主管部门加大通用航空服务的政府购买力度。
八、 拓展新兴消费推动低空旅游发展 支持文旅主管部门扩大空中游览、高空跳伞等对景区的覆盖,建立连接景区、度假区、主题公园等旅游目的地的低空旅游网。支持地方政府发展“通用航空+旅游”,鼓励依托观光游、主题游、体验游等形态丰富低空旅游内涵,支持脱贫地区发展通用航空特色休闲农业和精品旅游。支持成立跨行业联盟,推动通用航空和旅游、互联网融合发展,打造通用航空消费新格局。支持航空运动创新。加强与体育主管部门协同,支持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空运动赛事和展览,广
泛开展群众性航空运动活动。鼓励企业创新通用航空消费服务,积极拓展新兴消费业态,开发通航衍生产品,推动通用航空创意经济,满足多样化通用航空消费需求。支持航空运动参与主体创新发展,推动在基础较好地区打造航空运动集聚区和产业带。鼓励自用娱乐飞行。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作用,鼓励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支持开展大众娱乐等私人飞行,加快壮大消费群体规模。支持自用飞行社会团体发展,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九、 培育航空文化推动航空科普教育 加大航空文化宣传力度,发挥民航行业的科普基金会、博物馆、传媒机构、协会和社会新媒体平台作用,开展大众科普教育活动。发展航空文化产业。鼓励地方政府加快发展以通用航空为主题的新型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壮大数字创意、线上演播、网络视听、数字娱乐、数字出版等产业。支持航空产业园区、通用航空企业、航空俱乐部等开发文创产品,丰富低空经济产品供给。
十、 协同融合管理推动管理融合 支持应急、卫健等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将通用航空应急服务纳入应急体系“一案三制”,联合制定航空应急服务的响应联动、征用补偿、信息共享、绩效评估等机制,共同探索不同场景下的航空应急标准化服务模式。加强通用航空信息化建设,推动体系共建、资源共享、
信息互通。助力民机研制。支持企业聚焦应急需要,加大在航空器平台及专业设备领域研发力度。对接企业实际需要,积极向工信主管部门反馈符合应急需求的航空器、装备设备。支持民航相关单位参与航空应急装备研发。加强质量管理。配合应急、卫健等主管部门,研究建立航空应急服务质量管理机制。推动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工作,探索全过程绩效管理,出台应急服务补贴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加强与通用航空企业诚信评价体系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