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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创建“洁净城市”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12 12:0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县创建“洁净城市”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XX县创建“洁净城市”实施方案

 

 XX 县创建“洁净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洁净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精细化、标准化管理为手段,从限制垃圾落地时间,量化道路浮尘重量、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延长清扫保洁时间和拓展环卫保洁区域等方面入手,构建城市环境卫生量化指标工作体系,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整齐、干净、有序的“洁净城市”目标。

 具体目标:城区主干道、次干道道路每平方米浮尘不得高于 5 克,地面垃圾停留时间不得超过 5 分钟;其他道路每平方米浮尘不得高于 10 克,地面垃圾停留时间不高于 10 分钟。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100%,清扫保洁时间均达到 18小时以上。2022 年,全面开展“洁净城市”创建工作,强化举措,大力推进,确保创建成功。

 二、工作标准 1.城区主次干道的机扫区域(快车道)环卫保洁达到“双五”标准,即:道路每平方米浮尘不高于 5 克,垃圾落地停留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2.城区其他道路(支路、背街小巷)的机扫区域环卫保

 洁达到“双十”标准,即:道路每平方米浮尘不高于 10 克,垃圾落地停留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

 3.城区主次干道的人工清扫区域(慢车道、便道)环卫保洁达到“双十二”标准,即:道路每平方米浮尘不高于 12克,垃圾落地停留时间不超过 12 分钟。

 4.城区其他道路、城乡结合部的人工清扫区域环卫保洁达到“双三十”标准,即:道路每平方浮尘不高于 30 克,垃圾落地停留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

 5.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100%,每日清扫保洁时间达到18 小时以上,逐步建立全天候保洁制度。

 三、工作任务 实施“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经营秩序、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以环境卫生整治为主体,突出抓好规划编制、基础设施、管理创新等工作,全面提升城区环境卫生水平。

 (一)编制完成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 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依据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用地布局,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完成城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城区环境卫生配置标准、垃圾集运处理方式、环境卫生设施的数量规模,科学布局垃圾处理厂、垃圾转运设施、公 厕等环境卫生设施,提出垃圾回收利用对策与措施,为城区环卫设施有序建设和科学管理提供指导。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加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1、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提高道路完好率。对城区道路、人行道、路沿石等破损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维修,对排水管道进行及时清掏。道路维护施工按标准设置围挡,确保围挡外无污水、泥土外溢,外立面干净整洁,做好市政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结束后彻底清除现场渣土废料,做到施工现场工完、料净、场地清。

 责任单位:城管局 2、完善市政公共设施。

 (1)及时对城区道路路面、路口、便道出现的凹陷、凸起、碎裂等情况进行修复。

 (2)及时对道路上缺失、损坏、移位的各类井(箱)盖、雨篦进行补充、更换和正位,保证齐全、完好。

 (3)对城区街道两侧的小巷口进行硬化。

 责任单位:城管局、水务局 3、加大环卫投入,按照省市要求开展环卫设施建设,足额保障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财政局、城管局 4、实施垃圾分类试点。遵循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方法,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等 4类垃圾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施强制垃圾分类投放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继续在生活小区中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相关单位 (三)提升环卫作业水平质量 1、提升城区主干路环卫作业标准。加强道路湿扫作业强度,采取机械深度清扫和人工即时保洁相结合的作业模式,增加人工清扫频次,实行全天候保洁;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充分利用现有的洗扫车、除霾车、高压清洗车、洒水车在非冰冻期进行湿扫、洒水,确保重点路段日洒水频次不低于 6 次,遇到风沙天气增加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喷雾、洒水、洗扫作业频次,有效降低扬尘污染;加大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管理和城区垃圾清运力度,重点地段要反复清运,垃圾运输车辆全部密闭运输或苫盖,杜绝运输途中二次污染;严格禁止各类垃圾焚烧现象,增加工作人员的昼夜巡查频率,尤其在早晚垃圾焚烧的高峰时段,对全城区进行巡查,发现露天焚烧垃圾情况,及时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城管局 2、提升居民小区保洁水平。对于有物业公司的住宅小区,由县住建局制定物业管理小区环境治理工作标准,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标准要求,深入开展整治活动;对无物业公司的住宅小区,所属居委会要有效强化对无物业公司居

 民楼小区、平房片区居民的教育引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责任单位:住建局、各居委会 (四)提升城市容貌精细化管理水平 1、依托数字化城管平台,建立信息快速处置指挥中心,实现城区环卫管理对象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管理监控数字化,有效提高城区环卫作业科学水平和工作效率。

 责任单位:城管局 2、城区环卫实施网格化管理、路段责任制管理,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明确定额、分人到段,全面实现垃圾落地限时限量管理制度;延长清扫保洁时间,逐步建立全天候保洁制度,实施错时保洁制度,将重点区域保洁时间延长到 18 小时以上。持续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市场化运营,依据“政企分开、管干分离”的原则,依托有管理经验且有实力的第三方运营公司,从根本上改善脏乱差现状,提高人居环境水平。

 责任单位:城管局 3、按照“一店一牌”标准,对城区各主次干道门店、商户广告牌匾进行规范整治,对内容、材质、规格、效果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批;对楼顶牌匾、移动牌匾、灯箱、条幅等各种违规广告牌匾进行查处;对各商业门店橱窗、墙体张贴、扯挂的杂物、粘贴物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小广告,对城区内附着于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公共设施上的小广告进行彻底

 清理,全面消除视觉污染。

 责任单位:城管局 4、严格落实“门前五包”。明确门前保洁责任区和标准,完善垃圾收集容器配置,实现“门前五包”全覆盖。

 责任单位:城管局 (五)从严治理施工工地 1、高标准、规范设置建设施工现场的围挡设施,新建工地统一标准,大力推行建设实体化围墙,并对围墙进行彩化、美化装饰。强化对现有围挡广告设施的规范整治,拆除影响市容环境景观的围挡,提升破损围挡广告设施,确保所有建筑工地、拆迁现场围挡设施达到精致、美观、安全的设置标准。

 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 2、建设施工现场出入口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清扫设施,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及时冲洗清扫清运车辆及出入口周边散落建筑渣土、垃圾等,有效降低扬尘,避免污损路面现象。

 责任单位:住建局 3、对从事清运渣土的运输车辆严禁超限装载,必须苫盖运行,避免车辆扬尘上路和泄漏遗撒,严格按照规定运输时间、路线进行清运。

 责任单位:城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

 4、对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粉尘以及噪声振动等环境污染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查处,对排放污染物超标的建设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严厉处罚。

 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六)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台、晚报、网络等进行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努力打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2、严厉查处非法三轮车。抽调专人,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分别对学校、超市、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非法营运或违反交通法规的电动三轮车进行集中查处。教育群众不从事非法运营活动,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争做守法好司机,文明好市民。

 责任单位:交通局、交警大队、城管局、公安局 3、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科学划设便道上非机动车辆停放泊位,实行专人值守,确保城区主干道两侧商场、酒店等门前非机动车有序停放,朝向一致,整齐划一。

 责任单位:城管局 4、规范道路停车管理,清理整顿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道路及两侧便道以上各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为实行机械化作业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

 责任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城管局

 (七)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以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为目标,修订完善各项管理规章、标准、制度,制定城区环境容貌精细化管理方法,制定出台和加强城市市容环卫的监管规定,制定科学合理、操作简便的考核办法或细则,强化监督考核,成立常态化的监管小组,分类别和区域对城市环卫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考核。建立或完善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便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的城市管理工作新机制。

 责任单位:城管局 (八)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 深入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治理,集中解决城乡结合部土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建立健全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水平,彻底改变环境脏、乱、差现象,为城乡居民营造整洁亮丽、绿化美化、舒适宜居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轴承园区、XX 镇、吕寨镇 (九)提高环卫职工待遇 提高环卫职工的工资水平,完善社会保险等多方面的社会保障。加大对环卫职工的人性关怀,借鉴先进地区提供免费爱心早餐、修建休息室、开展环卫工人节等做法,从衣食住行和心理等多方面给予环卫工人更多的关怀和关爱。完善

 安全保障体系,通过增强环卫职工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培训、增加劳动保护和清扫工具技术含量、提高机械清扫水平等手段保障环卫职工的健康。同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形式引导各界尊重环卫职工,对爱护环卫职工劳动成果的行为进行宣传报道;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对破坏环卫卫生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行为,进行定期公开曝光。

 责任单位:宣传部、人社局、城管局、融媒体中心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 年 3 月 1 日-3 月 10 日)。召开动员大会,安排动员部署具体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卡死责任。同时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形成创建“洁净城市”浓厚氛围。

 (二)创建申报实施阶段(2022 年 3 月 11 日-4 月 30日)。按照方案要求,各责任部门根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及时、有序的开展“洁净城市”创建活动,高质量、严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对城区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消灭卫生死角,健全各项制度,申报洁净城市评估验收。

 (三)总结阶段(2022 年 5 月 1 日-10 月底)。邀请省市评估验收组对我县创建洁净城市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加强整改,进一步提升巩固创建成果。对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经验予以总结、通报、宣传、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成立了 XX 县创建“洁净城市”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调度、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广泛宣传引导。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媒体,采取贴近群众生活、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创建“洁净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创建过程中,凝聚人心,提高素质,锻炼队伍,筑牢城管工作的群众基础,全力营造社会关注、城区居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协调联动。洁净城市工作覆盖面广、任务繁重,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既要重点解决局部问题,又要集中力量合力攻坚,确保取得明显实效。

 (四)严格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解决困难,及时总结活动成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缓慢、推诿扯皮的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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