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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党办发电〔2020〕58号_对于召开全区领导干部大会及全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通知(全文完整)

时间:2022-07-13 16:2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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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党办发电〔2020〕58号_对于召开全区领导干部大会及全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通知(全文完整)

 

 发往:见报头

  签发人:胡 胡

 海 等级:

 特急

  密级:明电

  七星党办发电〔2018 〕58 号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 关于召开全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和 全区领导干部大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毕节试验区重要指示,统一战线参与毕节试验区建设座谈会精神和省、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区委决定,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召开全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和全区领导干部大会,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到各乡镇(街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全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 ( 一)

 会议时间 1. 现场观摩:7 月 25 日(星期三)14:00—15:00。

 2. 集中会议:7 月 25 日(星期三)15:30。

 ( 二 )

 会议地点 1. 现场观摩:区委党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

 2. 集中会议:

 :

 (1)区主会场:区行政办公中心九楼大会议室。

  (2)各乡镇(街道)分会场。

 ( 三 )

 参会人员 1. 现场观摩:

 (1)区委常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其他实职县级领导; (由领导所在部门负责通知并上报参会名单); (2)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其他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名单见附件 1); (3)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区委巡察办负责人; (4)城区中小学主要负责人。

 2. 集中会议 区主会场:参加现场观摩会的所有人员。

 乡镇(街道)分会场: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各站(所、股、室)主要负责人;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教官中心主要负责人,辖区中小学校长,派出所所长、卫生院院长、区直派驻驻村干部及第一书记。

 二、 全区领导干部大会 (一)会议时间

 全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结束后。

 (二)会议地点

 1.区主会场:区行政办公中心九楼大会议室。

 2.各乡镇(街道)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1.参加全区党风廉政教育大会的全体人员; 2.各民主党派工委主委或支部主委。

 三、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参会。区直单位报在 区 主 会场参会名单 ,各乡 镇 (街道)报在 本单位 分会场 参会的党政主要领导 名单 及 集中收看的总人数 ,于 于 2018 年 年7 月 月 24 日 日 16:30 前通过协同办公管理系统报区委办秘书三科公文收发员(联系电话:8223181 )。

 (二)开源集团负责通知下属子公司参会并统一反馈名单,区纪委负责通知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区委巡察办负责人参会并统一反馈名单,区教育局负责通知城区中小学主要负责人参会并统一反馈名单,各乡镇(街道)负责通知在乡镇(街道)分会场参会人员参会,区委统战部负责通知各民主党派工委主委或支部主委参加全区领导干部大会并统一反馈参会名单。

 (三)全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现场观摩不安排统一乘车,请参加现场观摩的人员根据附件 2 时间安排,自行前往观摩。

 (四)在区主会场参会的人员,不准请假、不准请人代会,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需向区委主要领导请假获准后,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七星党办字〔2016〕5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报告、报备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七星党办字〔2017〕102 号)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

 (五)请参会人员提前 20 分钟进入会场,按照座位表入座,

  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会议,遵守会场纪律,严禁交头接耳、随意走动、打电话、玩手机,严禁从事与会议无关的事情、阅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

 (六)请区机关事务局做好区分会场视频调试工作。各乡镇(街道)安排工作人员在区机关事务局的指导下完成电视电话会议视频调试(7 月 25 日 13:00 区机关事务局统一开机对各乡镇街道视频进行调试),如视频调试出现问题请及时与负责调试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8345017),如调试不成功,可到就近乡镇参加会议,并将情况反馈区委办秘书三科(联系电话:8223181)。

 (七)请区实绩考核办、区纪委负责做好会场会风会纪工作。

 (八)请区新闻中心、区电视台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1. 区直参会单位名单

 2. 现场观摩分组名单 3. 参会人员名单统计表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

  2018 年 7 月 24 日

  附件 1 区直参会单位名单

 区人大办

  区政府办

  区政协办

 区电商中心

 区信访局

  区老年大学

  区直机关工委

 区委党校 区残联

  区编委办

  区新闻宣传中心

 区审计局 区民宗局

  区金融办

  区统计局

 区工能局 区离退干局

  团区委

  区妇联

 区科协 区总工会

 区实绩考核办

 区工商联

 区督办督查局

  区人防办

  区史志办

  区扶贫办

 区林业局 区小康办

  区农牧局

  区烟草局

 区机关事务局

  区气象局

  区烟办

  区规划局

  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区水务局

  区农机局

  区供销社

 区住建局

  区国土局

  城区河道管理处

  区科技办

 区市场监管局 区财政局

  区房产局

  区教育

  区国库支付中心

 区电视台

  区文体广旅局

  区法制办

  区司法局 区税务局

  区人社局

 区政务中心

 区环保局 区交通局

  区房征局

 区民政局

 区卫生计生局 区发改局

  区档案局

 区调查队

 区投资促进局 区移民局

  区安监局

 区红十字会

 市郊供电局

  开源集团

 天河风景区管理处

  农村商业银行

 七星关经济开发区

  附件 2

 现场观摩分组名单

 一、 参观时间安排:

 第三组:14:00—14:20 第二组:14:20—14:40 第一组:14:40—15:00

 二、 分组名单 第一组:

 区委常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 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及其他实职县级领导 区委办

  区人大办

  区政府办

  区政协办

  区电商办

  区委组织部

  区纪委监委

  区委宣传部 区委统战部

  区法院

  区检察院

  区公安分局

  区委政法委

  区人武部

  区委巡察办

  区信访局

  区老年大学

  区委党校

  区残联

  区直机关工委

  区编委办

  区新闻中心

 区民宗局

  第二组:

 区金融办

  区统计局

  区工能局

  区离退干局 区总工会

 区实绩考核办

 区工商联

  区督办督查局

  区人防办

  区史志办

  区扶贫办

  区林业局 区小康办

  区农牧局

  区烟草局

  区机关事务局

  区气象局

  区烟办

  区规划局

  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区水务局

  区农机局

  区供销社

  区住建局

  区国土局

  区审计局

  区科技办

  区市场监管局 区财政局

  区房产局

  国库支付中心

  区教育局

 区电视台

  区文体广旅局

 区法制办

  区司法局 区国税局

  区地税局

  区人社局

  区政务中心 区交通局

  区房征局

  区民政局

  区卫计局 区发改局

  区档案局

  区调查队

  区投资促进局 区移民局

  区安监局

  区环保局

  市郊供电局 团区委

  区妇联

  区科协

  区红十字会 水务公司

  城区河道管理处

  天河风景区管理处

 农村商业银行

 第三组:

 二中

  四中

  职中

  六中 七中

  八中

  十中

  十一中 十二中

  区民中

  一小

  二小 三小

  四小

  五小

  六小 七小

  八小

  九小

  十小 十一小

  十二小

  十三小

  十四小 十五小

  十六小

  十七小

  十九小

  二十小

  思源实验学校 区实验中学

  毕节幼儿园 区第一实验学校

  区第二实验学校

  第三实验学校 区第四实验学校

  区第五实验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 区人民医院 开源集团及其子公司

  附件 3

 (单位)参会人员名单统计表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备

 注

  各乡镇(街道)收看总人数:

 可根据人数增减表格。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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