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编制说明【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清
单
编
制
说
明
工程名称:宁国市汪溪街道汪溪村河堤景观提升工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宁国市汪溪街道汪溪村。
工程规模:宁国市汪溪街道汪溪村景观提升工程总占地面积约 9000 ㎡,包括园林、绿化、给排水、室外照明,其中园林含新建矮墙及围墙 400m,园路铺装及塑木平台总面积约 1619.5 ㎡、建筑外墙改造约 1000 ㎡、茅草亭、特色座椅等其它工程;绿化面积约 5204 ㎡,景观给水工程 181.1m,景观照明工程 47 套。
二、招标范围
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园林、给排水、绿化及室外照明工程施工。
三、编制依据
1.施工图设计文件;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修编内容; 4.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造价〔2019〕7 号); 5.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调整安徽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关于调整安徽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建标〔2021]42 号); 四、清单说明:
1.工程量清单列出的每个细目已包括涉及与该细目有关的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人应将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以及技术规范和图纸一起对照阅读。
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每一项单价均应已包括完成相应该项目的工程内容所需的所有人工、设备、材料和其他伴随服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投标人应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细目的价格,凡技术规范和图纸中注明的工程内容,如在清单中未列项,均应视为包含在其它相关项目中。
4.清单描述不明确的,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图集为准;清单与图纸技术标准不一致的,以较优的技术标准为准。
5.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有任何疑问,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疑问提交截止日前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可该工程量清单已包括了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
五、
其它说明:
1.本工程设暂列金 2 万元,不另计取税金。(计入园建单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