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
- 1 - 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镇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提高保障村镇供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水法》《传染病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国家安全法》《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加强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村镇供水条例》《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范围内村镇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包括:
1.发生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 2 - 2.饮用水源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原水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导致取水构筑物、供水水处理构筑物、机电设备或管道工程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影响供水系统运行和管理; 5.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级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各村(社区)及供水单位建立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根据突发事件不同等级的制定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落实村(社区)主体责任,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联控联动,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镇、村
- 3 - (社区)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响应等级快速作出反应,启动应急预案,联控联动,有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和蔓延。
二、就急响应等级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依次为红、橙、黄、蓝表示。
(一)特别重大(Ⅰ级)
突发事件造成 2 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或 50 人以上集体中毒的。
(二)重大(Ⅱ级)
突发事件造成 1-2 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或 30 人以上集体中毒的。
(三)较大(Ⅲ级)
突发事件造成 0.5-1 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或 10 人以上集体中毒的。
(四)一般(Ⅳ级)
突发事件造成 0.1-0.5 万人饮水不安全或 5 人以上集体中毒的。
三、应急预案体系 (一)应急预案体系划分 全镇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三级:
- 4 - 1、全镇应急预案: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完成全镇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2、村(社区)应急预案:各村(社区)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3、供水单位应急预案:供水规模在 1000 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1、镇政府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小组成员:XX、及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2、应急指挥中心设在镇政府办公室。
3、各村组成饮水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分队。
4、应急系统主要包括:应急指挥中心、支持保障中心(支持保障中心具体划分为抢险组、应急救援物资采购供应保障组、警戒维护组、应急救援公共关系协调组、伤员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媒体和信息管理中心等应急机构。
5.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包括:制定本辖区内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
- 5 - 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区域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我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区域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 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镇人民政府的供水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险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预防和预警 (一)预*机构 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村镇供水安全事故的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本区域内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二)信息运用 1.旱情信息 参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
2.水污染信息 参见《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
3.水库工程信息 参见蔡家沟、安子沟、谷丰水库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
供水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构筑物,净水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
- 6 - 打报警电话向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信息的报道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五、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立即向镇级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镇人民政府在获取信息后,应在 2 小时内向区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和区人民政府报告。
对应全镇村镇供水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各级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村镇供水单位及村(社区)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特别重大事件(Ⅰ级)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当发生重大事件(Ⅱ级)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镇应急小组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区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接受区有关部门对事件提供的指导和技术支持。
(三)Ⅲ级应急响应
- 7 - 当发生较大事件(Ⅲ级)时,启动Ⅲ级级应急响应预案。
供水单位及村(社区)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镇应急领导小组到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Ⅳ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事件(Ⅳ级)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应急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或村(社区)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
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并启动镇应急预案,先行进行处置。
(一)应急处理 当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镇人民政府应多渠道多举措向受灾地采取送水的方式解决,同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供水系统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 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 应急机构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 8 - 并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应急事件后,各级应急机构应与镇人民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 建立健全村镇供水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加强对突发敏感舆情的预警和研判,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敏感问题,提高舆情应对和处置能力。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当突发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要将情况及时、准确上报,应急机构要认真对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核实后,通过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发布信息,及时跟进事态发展及事件处置情况,禁止参与事件处置的人员私自发布未经审核和批准的信息。要主动面对和引导舆情,对可能发生的舆情提前研判;对公众质疑的问题要及时给予专业、权威的解读和说明;对不真实的传言要及时辟谣。
5.应急结束 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镇人民政府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供水单位及村(社区)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六、应急保障
- 9 - (一)组织保障 各村(社区)及供水单位要尽快成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村(社区)及供水单位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镇应急指挥机构报警电话为:XX。
(三)物资保障 镇应急领导机构制定了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镇人民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四)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在镇人民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须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五)交通运输保障 镇应急领导机构要协调相关部门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 10 - (六)治安维护 派出所要负责做好受灾区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行为,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七、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供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镇人民政府向上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包括: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由镇人民政府负责。需要上级援助的,由镇人民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镇人民政府对参加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表扬,并上报至区人民政府,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上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 11 -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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