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黔震函〔2020〕23号-贵州省地震局对于开展《防震减灾法》实施情况调研函(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贵
州
省
地
震
局
黔震函〔2020〕23号
省地震局关于开展 《防震减灾法》实施情况调研的函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单位,各市、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特区)地震工作部门:
《防震减灾法》修订实施以来,在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掌握我省《防震减灾法》实施情况,现将相关事项商请如下:
一、附件 1 所列内容,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在 5 月 21日前汇总提供。
二、附件 2所列内容,请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单位 5月21日前汇总提供。
三、附件 3所列内容请各市、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汇总本行政区域情况,在 5月 22日前提供。
— 2 — 四、附件 4为两套调查问卷二维码(含小程序码),第一套是负责地震工作人员调查问卷,请各市、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特区)地震工作部门负责地震工作人员参与。第二套调查问卷面向社会公众,请各单位通过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社会公众参与问卷调查,以便我们全面了解《防震减灾法》贯彻实施的实际情况。
以上资料请通过省公文和事务处理系统或 QQ 邮箱(411633464@qq.com)反馈。
附件:1.XXX市(自治州)政府部门调研表 2.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单位调研表 3.市县地震工作部门调研表 4.调查问卷
贵州省地震局
2020年 5月 14日
(联系人:何国文,联系电话 :0851-85251327 ; 15285152056 )
— 3 — 附件 1
XXX市(自治州)政府部门调研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2020年 5月
日 调研内容 实施情况 备注 1.详细说明 2018 年机构改革之后本地区地震部门的设置情况。
2.本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履行《防震减灾法》规定职责情况。在落实属地责任方面存在什么问题?
3.市、县级政府部门依法履职过程中,是否存在部门衔接不畅的问题?是否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4.本地区 2009 年以来是否发生过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地震?在应急救援、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中采取了哪些措施?形成了哪些有益的经验?
5.《防震减灾法》第 58 条规定应当及时组织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请介绍本地区具体承担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的部门职责分工的情况、有哪些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
— 4 — 调研内容 实施情况 备注 6.《防震减灾法》第 62 条规定过渡性安置点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疫情监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请介绍本地区落实本条规定的情况,建立相关部门工作方案与协调机制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7.《防震减灾法》第 64 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请介绍本地区各部门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的职责情况,建立有关协调机制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8.本地区开展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工作情况,政府部门职责如何划分?采用了哪些灵活的安置方式?过渡性安置工作成效如何?是否能确保震后 24 小时内灾民得到初步的生活和医疗救助?
9.本地区落实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的情况,以及建立考核或后评估机制的情况
10.本地区落实“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灾后重建原则,建立配套制度的情况,形成了哪些经验?社会主体是否有效参与了本地区的灾后重建?成效如何?采取了哪些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主体参与灾后重建?
11.地震救灾资金的管理情况,包括部门职责、分配、拨付、使用、内外部监督、公开公示等。
— 5 — 调研内容 实施情况 备注 12.本地区采用了哪些措施落实《防震减灾法》第 75 条第 1 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加强对防震减灾规划和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设置与管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的培训、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的监督职责
13.除上述问题外,本地区是否存在其他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的情况?
11.请列举还需要加以说明的情况和调研内容中未涉及到的《防震减灾法》规定本身及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15.《防震减灾法》具体条款的修改完善建议,并说明理由
备注:此表仅作为调研工作使用,请认真如实填写。
— 6 — 附件 2 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单位调研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2020年 5月
日 调研内容
实施情况
备注
1.城乡规划部门是否落实《防震减灾法》第 23、24、41 条规定,将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是否征求了地震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城乡规划是否根据地震应急避难的需要,合理确定了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
2.《防震减灾法》第 36 条规定有关建设工程的强制性标准,应当与抗震设防要求相衔接。请介绍本条文的实际执行情况。
3.《防震减灾法》第 76 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交通、铁路、水利、电力、地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本部门为落实这一规定有哪些具体的措施,以及职责分工上存在的问题。
— 7 — 4.本省水库、油田、核电站等重大建设工程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强震动监测设施的情况,是否向省级地震工作部门备案?其监测的信息是否能够及时报送省级地震工作部门?贵单位认为应如何加强对社会建设台网的管理?
5.地震救灾资金的管理情况,包括部门职责、分配、拨付、使用、内外部监督、公开公示等。
6.除上述工作外,本部门还采取了哪些措施落实《防震减灾法》职责内容
7.请列举还需要加以说明的情况和调研内容中未涉及到的《防震减灾法》规定本身及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8.《防震减灾法》具体条款的修改完善建议,并说明理由
备注:此表仅作为调研工作使用,请认真如实填写,未涉及内容可不填写。
— 8 — 附件 3
市县地震工作部门调研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2020年 5月
日
调研内容 实施情况 备注 1.目前市、县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最大问题和具体的改进建议。
2.本地区市、县防震减灾规划的编制、修订、管理的工作情况,以及影响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和实施的主要因素。
3.本地区编制、审批、备案防震减灾规划的相关规定和具体程序。
4.2018 年机构改革后,市、县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审批、备案是否发生变化?如何变化?
5.本地区开展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工作情况,政府部门职责如何划分?采用了哪些灵活的安置方式?过渡性安置工作成效如何?是否能确保震后 24 小时内灾民得到初步的生活和医疗救助?
6.本地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及其站点的建设、运行管理基本情况、创新举措、经费的主要来源,以及存在的问题。
— 9 — 调研内容 实施情况 备注 7.是否编制了本地区(地震、地球物理、强震、地震预警)监测台网规划?如果编制,与国家、省、市县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在衔接上存在哪些问题?如果没有编制,本地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的依据是什么?如何开展建设?
8.本地区地震信息服务、震情会商与发布等工作基本情况,包括工作机制、评审委员会结构以及典型的地震预报发布案例、重大地震谣言处置情况,本地区地震预测预报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措施以及存在的问题。
9.本地区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基本情况。是否出台相关文件,采取了哪些措施?是否设置了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标志?近 3 年内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被破坏的情况,处理结果如何?存在什么问题?如有,提供支撑材料。
10.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如何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你单位是如何管理的?是否与规划等部门实现联动?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应对建议是什么?请结合实际案例说明。
11.对市、县建设地震预警系统和发布地震预警信息,有何看法和建议?如果允
— 10 — 调研内容 实施情况 备注 许发布,应当遵守什么条件和要求,如何保证地震预警服务水平和避免负面影响? 12.如何看待单位或个人参与地震预警发布?如果允许单位或个人发布预警信息,应当遵守什么条件和要求?
13.关于将地震预警相关管理规定纳入《防震减灾法》,有何具体建议?
14.本地区是否属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请介绍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资金配套情况,以及创新举措。
15.关于地震监测预报和预警方面的配套标准,你认为存在什么不足,有什么建议?
16.《防震减灾法》修订实施后,对促进本地区抗震设防能力水平提升、落实抗震设防要求方面工作基本情况。
17.本地区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包括本地区制定完善制度、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等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本地区对推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完善重大工程抗震设防制度和加强抗震设防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何建议。(震防处)
— 11 — 调研内容 实施情况 备注 18.本地区执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情况,地震小区划推进及结果执行情况,开展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采取的具体举措,已经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对提高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水平有何建议?
19.本地区落实《防震减灾法》第 40 条规定,主要是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工作的基本情况,采取的主要推进举措以及推进工作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建设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区的情况。
20.本地区是否实施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工程?如果有,请提供支撑材料。(震防处)
21.本地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进总体情况,配套制度、标准建设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2.本地区 2009 年以来是否发生过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地震?在应急救援、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中采取了哪些措施?形成了哪些有益的经验?
23.本地区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相应配套制度和标准建设情况,主管部门及监督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对应演练情况,在抗震救灾中发挥的作用、存
— 12 — 调研内容 实施情况 备注 在不足以及原因等。
24.本地区震情灾情信息收集采取的主要措施,震情灾情报告和信息共享制度及其执行情况,以及震情灾情信息收集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25.本地区紧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参加地震救援的情况,包括紧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人员构成、装备、器材、场地、训练、取得的成绩等情况,地方政府提供的保障措施及其是否到位等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需要增加哪些保障措施。
26.2018 年机构改革后,地震应急救援职能调整和相关工作变动情况。
27.本地区近 3 年来是否依据《防震减灾法》及配套的法规、规章对违法者进行行政处分或处罚,是否引起申诉、复议或诉讼?如有,请提供支撑材料。
28.《防震减灾法》及配套法规、规章规定的法律责任是否适当?是否能够有效惩罚违法行为?是否还存在一些未被《防震减灾法》列举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29.《防震减灾法》与《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是否存在内容矛盾冲突、交叉重叠的情况?《防震减灾法》配套性的行政法规、规章是否齐备,哪
— 13 — 调研内容 实施情况 备注 些方面需要补充立法,哪些需要修改? 30.本地区在《防震减灾法》普法宣传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如何开展地震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成效如何?是否建立地震救援培训基地?如有,请提供支撑材料。
31.本地区防震减灾工作经费保障和对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经费投入的基本情况。
32.请列举还需要加以说明的情况和未涉及到的《防震减灾法》规定本身及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33.《防震减灾法》具体条款的修改完善建议,并说明理由。(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
备注:此表仅作为调研工作使用,请认真如实填写。
— 14 — 附件 4
调查问卷
一、负责地震工作人员调查问卷
二维码
小程序码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调查问卷
二维码
小程序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