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证安全施工措施(完整),供大家参考。
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
第 第 1 1 节
方针目标
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建设厅、四川省、简阳市关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2、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控制轻伤事故在 0.5‰以下,尽量减少轻伤事故的工作目标。
第 第 2 2 节
组织管理
1、项目经理是第一安全责任人,下设二名专职安全员、班组兼职安全员(班组)参加的安全施工管理小组,形成现场安全管理网络,坚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十二条”的规定。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安全员、施工队
组
员:机械员、材料员、各班组长 2、根据作业人员情况成立现场“安全纠察队”,“安全纠察队”队员每人佩戴投标人项目经理部统一印制的“安全纠察”臂章,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3、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施工部门主要负责人再与本部门施工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 层层负责。
(一)、公司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 领导小组
公司 领导
公 司 各 职 能 部 门 质安科
动力科
施工科
材料科
工 会
保卫科
医务室
医务室 项 目 经 理
安全意识教育 安全管理决策
项目工会组织
作业管理 质安组
机械组 技术组 材料组 工会小组 门卫、治安组 医务室 各专业工长、质检员 施工设施安全检查建立执行规章制度
机械设备施工用电使用维修保养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措施落实情况 供应合格安全用品保管好并用前检查 落实劳动保护 开展安全竞赛 治安消防保卫 防护措施 上岗身体检查 医疗救治处理 保护人员安全 检查落实整改
(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网络
组长 :
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项目技术:
项目质量:
项目安全:
项目材料:
项目设备 项目劳资:
项目后勤部: 项目保安:
项目后勤:
项目财务:
项目党支:
各施工班组工人 脚手架施工班组 安装施工班组 砌筑施工班组 装饰施工班组 脚手架施工班组 工程技术科 办公室 经营科 财务科 项目计划:
模板施工班组 钢筋施工班组
(三)、施工现场项目部安全责任保证体系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程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程技术负责人安保责任制 材 料 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 械 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内业技术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专职质安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砖工班 安全生产责任制 砼工班 安全生产责任制 钢筋班 安全生产责任制 土方班 安全生产责任制 水电安装班 安全生产责任制 木工班 安全生产责任制 抹灰班
第 第 3 3 节
工作制度及资料管理
1、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施工部门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有本部门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部门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 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4、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部门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5、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6、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由各施工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施工现场检查记录表”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部门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7、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8、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内业组应做好和收集齐全“安全资料”。
第 第 4 4 节
行为控制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领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领带视同违章。
2、凡从事 2 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电工、信号工、翻斗车司机,必须是自有职工或长期合同工,不允许安排外施队人员担任。
4、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投标人项目经理部备案。
第 第 5 5 节
劳务用工管理
一、本单位使用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 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二、施工人员上岗前须由项目经理部劳务负责人将施工人员名单提供给本单位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 8 学时,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2、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3、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4、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三、施工人员上岗作业前的“项目部安全教育”,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将如下内容:
1、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 2、本工程施工现场的概况。
3、讲解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
等向施工班组长及全体职工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在工作过程中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发现及时纠正违章作业。杜绝违章指挥。。
四、施工人员上岗作业前的“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进
行对本工种的全体职工进行详细的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并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五、 施工人员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在向施工人员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凡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员进行讲解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六、每日上班前,施工人员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 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纪录。
七、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杜绝跨省市违法用工。
第 第 6 6 节
安全防护管理
一、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 1.5 米,应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开挖深度超过 2 米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置两道护身栏杆。
二、槽、坑、沟边 1 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槽、坑、沟边与工程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 1.5 米,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有效技术措施。
蓄水池等周围应设 200×400(宽×深)排水沟和每隔 2.00m 设置集水坑,每个集水坑设 1 台水泵。防止雨水、污水倒灌入基坑内,
引起基坑护壁坍塌。
三、坑口防护与管理 1、坑口周边设置钢管防护栏杆,并做好红、白油漆标志(详后图)。防护栏杆沿坑边完整设置不留缺口。在坡道开口处,应在坡道两侧加设扶手,与坑口护栏连成一体。
2、栏杆立柱设置要牢固,在砼地面区段,钢管不能埋地时,应在砼地面上埋件,保证钢管能稳定,可靠连接。对坑边防护栏杆应做好保护和维修工作。
3、坑口周边做到不堆土和其它重物,排除边坡不稳定因素。
4、防护栏杆的计算 防护栏杆主杆间距为 1.8m,采用Φ48×3.5 钢管。
⑴横杆上杆的弯距:
M= F.L2/4
(F 为集中荷载,取值 1000N,作用于横杆中点)
=1.4×1000×18002/4 =1134000 ⑵横杆的弯曲强度:
M≤wf Wf=5.08×103×205=1041400N.mm<1134000 N.mm 横杆抗弯强度不符合将栏杆立柱改为 1.5m,横杆上杆受弯强度为 896000 N.mm< wf。
四、做好坑口、坑壁的观察、监视 1、做好坑口、坑壁的观察和监视工作。若发现异常情况,如坑
口裂缝,地面沉陷等情况,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监理和建设单位报告,并继续做好跟踪观察,监视、记录、掌握异常情况的发展、变化,以利各方共同研究处理方案。
2、对进出场道路做好维护工作。坑口道路运输繁忙,物流量大,应保证施工和周围工程的安全,随时做好道路的维护,并注意观察路面的变化情况,如有沉陷,除做好维护工作,还应观察、分析其对基坑坑壁的影响。
第 第 7 7 节
临时用电管理
一
、接地安全措施
1、一般规定 (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有关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接地。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2)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3)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4)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5)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相接地。
(6)保护零线的截面,应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大于 12 米时,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 10 平方毫米的绝缘铜线或不小于 16 平方毫米铝线。
(7)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 2.5 平方毫米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记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2、保护接零 正常情况下,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4)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等。
3、接地与接地电阻 (1)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 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 10Ω的
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并联等值电阻应不大于 10Ω。
(2)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采用两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
(3)电气设备采用专用芯线作保护接零,此芯线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4)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胶皮电缆内。其截面不得小于 1.5 平方毫米,其芯线颜色为绿/黄双色。
(5)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二、配电箱及开关箱
1、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采用分别设置方式。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 1.3 米、小于 1.5 米;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 0.6 米、小于 1.5 米。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
端子板连接。
5、配电箱、开关箱必须能防雨、防尘。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7、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三、电动工程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
1、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中一切电动工程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b、保护零线的电器连接应符合要求,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与两处。
c、在做好保护接零的同时,还要装设漏电保护器。
(2)手持电动工具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3)电动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做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
(4)每一台电动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还必须设隔离开关。
(5)潜水电机的负荷线采用 YHS 型潜水电机用防水橡皮护套电缆,长度应不小于 1.5 米,不得承受外力。
2、焊接机械
(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 5 米,并在进线处设置防护罩。
(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采用 YH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