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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食安办通〔2020〕6号对于对于开展食品安全督查考核工作通知七星关区市场监管局(全文)

时间:2022-07-16 12:0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星食安办通〔2020〕6号对于对于开展食品安全督查考核工作通知七星关区市场监管局(全文),供大家参考。

七星食安办通〔2020〕6号对于对于开展食品安全督查考核工作通知七星关区市场监管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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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星食安办通〔2018〕6 号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督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毕节市七星关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方案》要求,提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按照毕节市考核办《关于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动态跟踪考核的通知》(毕考领办字〔2018〕11 号)中目标考核内容及标准要求,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 3%)。

 根据区人民政府安排,我办将于 11 月 28 日至 29 日,分四个组,同时对各乡镇、街道办开展食品安全督查考核工作,并将此项考核纳入乡镇、街道 3%占比的年度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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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七星关区 2018 年度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督查考核工作方案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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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星关区 2018 年度乡镇(街道)食品安全 督查考核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强力推动我区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根据《毕节市七星关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方案》,结合市考核办《关于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动态跟踪考核的通知》(毕考领办字〔2018〕11 号)要求,由区考核办、区督查督办局、区食安办组成联合督查考核组,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督查和考核。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督查考核方案。

 一、督查和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督查和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方式、考核时间 考核内容及标准详见《2018 年度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评分表》(附后)。考核工作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9 日。

 三、督查和考核人员 考核人员由区督办督查局、区考核办、区食安办分别抽派 4人组成 4 个组(每组 3 人),分组对乡镇(街道)进行督查和考核。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按 3%的权重计入被考核乡镇(街道)年度综合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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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并认真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情况报告。

 (二)区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严格按标准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的精准性和务实性;区考核办要严格程序,确保考核工作有序推进,特别要认真抓好考核结果的运用。

 (三)督办督查局就考核情况和结果进行汇总,并作通报。对未认真履职的单位将启动问责机制。

 (四)各督查考核组要严格遵守督查考核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若出现违反督查考核工作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2018 年度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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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评分表 被 督查 考核单位:

 督查 考核日期:

 督查考核 对象 考核内容 督查考核要点

 计分 评价标准及说明

 得分

  各 镇 乡 人 民

  组织领导 (20 分)

 1、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办公室;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食安委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并报区食安办备案。

 8 未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扣 8 分;食安委成员单位领导变动后未及时调整成员名单的扣 5 分。

 2、每年至少召开 1 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12 未召开工作会议的扣 12 分;有工作会议但未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文件或责任书)扣 4 分;乡镇(街道)无食品安全工作经费财政预算的扣 4 分。

 制度建设 (20 分)

 1、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如联络员制度、信息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6 未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不得分;上述制度缺少一项扣 1分。

 3、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各类食品事故。

 5 未制定报告制度扣 5 分;未按要求报告事故/事件(包括疑似事故/事件)情况的扣 3 分,报告不及时扣 2 分。

 4、明确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公布协管员、信息员名单在。

 9 未行文明确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不得分,有文件但未公布信息员、协管员名单的扣 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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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 府 、 街 道 办 事 处

 宣传培训 (10 分)

 每年至少开展 2 次以上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如组织开展野生菌宣传,12315 消费者维权宣传,12331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主题日宣传,宣传食品安全“五进”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

 10

 查看宣传资料、宣传图片。

 少开展一次扣 5 分。

  农村群体宴席管理(30 分)

 完成辖区内农村群体宴席备案登记和检查指导,每月完成农村群体宴席月报上报工作(次月 5 日前必须上报)。

 30 未全面开展备案登记检查工作,未指定专人负责、对此项工作不知晓、无备案登记检查表、无每月汇总表的每项扣10 分;随机抽查 2 户通过电话问询,如情况不实 1 户扣 5分;未开展现场检查指导的 1 户扣 3 分;每缺一次月报扣3 分。扣完此项分值为止。

 信息报送 (10 分)

 及时上报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信息。

 10 查看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农村群体宴席食品安全工作总结、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总结、预防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总结、年终总结缺报一项扣 2 分。

 其它 (10 分)

 2、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10 查看培训学习通知、学习资料、学习现场图片、会议记录等培训学习映衬资料。缺 1 项扣 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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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印发

 共印 2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