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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迁指通〔2020〕35号

时间:2022-07-16 13:4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星迁指通〔2020〕35号,供大家参考。

七星迁指通〔2020〕35号

 

 七星迁指通〔2018〕35 号

 签发人:王大庆

  关于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再复核再精准的 通

  知 各涉及乡镇(街道):

 5 月 31 日,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 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第一批搬迁对象名单,发现搬迁对象不精准的情况仍然存在,如,家庭人口数和搬迁人口数不一致、搬迁对象无身份证号码、搬迁对象无姓名也无身份证号码、在外有安全住房等等。按照 2018 年 6 月 1 日胡敬斌区长主持召开的脱贫攻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做好对搬迁对象再复核再精准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于 2017 年第一批搬迁对象,请各涉及乡镇(街道)根据《七星关区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入住名单》(附后)进行精准复核,结合户口本、国办系统认真比对核查,做到三者信息完全一致。对于信息有错漏的,要及时修改完善;对于不符合搬迁条件的,坚决退出,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从第二批搬迁对象中替补上来。务必于2018年6月5日前完善搬迁对象“一户一档”,由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加盖公章后,并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前交区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

 二、对于 2017 年第二批搬迁对象,同样按照第一批的要求进行认真复核,精准核对相关信息并完善“一户一档”资料,由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加盖公章后,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交区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

 三、无整体搬迁自然村寨的碧海街道、三板桥街道、鸭池镇、海子街镇、对坡镇、八寨镇、朱昌镇、田坝桥镇 8 个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内自然村寨再次认真进行排查,无论是否能搬出,都要写出情况说明,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前由党政主要领导共同签字后,交区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八寨镇、对坡镇、朱昌镇、田坝桥镇等 4 个乡镇,区纪委、区督办督查局、实绩考核办、移民局还将组成调查组,进行实地走访调查。

 四、与原上报的数据相比,对现上报的搬迁总数或搬迁贫困人口总数减少的 13 个乡镇(街道)( 龙场营镇、 林口镇、 燕子口镇、 长春堡镇、 生机 镇、 大屯乡、 杨家湾镇、 三板桥街道、 碧海街道、 阴底乡、 八寨镇、 放珠镇、 亮岩镇)和整体搬迁自然村寨减少的 3 个乡镇( 大银镇、 阿市乡、 青场镇),也要写出情况说明,并经党政主要领导共同签字盖章后,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前交区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

 附:七星关区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入住名单

  毕节市七星关区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 2018 年 6 月 2 日

 七星关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2 日印发

  共印 3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