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XX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大宣传、大贯彻”活动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关于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XX 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大宣传、大贯彻” 活动实施方案
为抓好《XX 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进一步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构建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推动建立环境污染纠纷行政调解工作格局,根据市平安办《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XX 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大宣传、大贯彻”活动实施方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生态环境系统建立健全环境污染纠纷排查、纠纷行政调解制度,提升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上饶。
二、工作目标 到 202X 年 X 月前,局各派出机构全部建成“一站式” 环境污染纠纷行政调解室,通过进一步完善运行体制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制度,积极引导环境污染纠纷双方通过行政调解化解纠纷,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环境污染纠纷行政调解率逐步上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 1.积极设立“一站式”环境污染纠纷行政调解室。综合执法支队、局各派出机构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强化 主要负责人为行政调解工作第一责任人 的要求,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将设立“一站式”环境污染纠纷行政调解室摆上议事日程,作为环境信访处理工作的创新举措,积极推动,开创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行政调解工作的新局面。
2.夯实环境污染纠纷行政调解工作基础。支队及各派出机构要按照“八个一”的规范标准,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一要解决一个调解工作场所,挂出醒目的行政调解室的牌子。二要建立一支调解队伍,以支队及各大队执法人员为主体,落实调解工作职责。三要配备一套调解办公设备,实现取证、记录电子化。四要落实一笔调解工作经费。五是雕刻一枚调解专用章。六要建立一套调解工作制度。七要建立一本调解台账,如实登记并做好案卷。八要构建一个信息平台,定期做好统计、分析、交流和报告调解工作信息。
3.全力推动环境污染纠纷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支队及各派出机构要紧密结合信访处理工作,积极引导当事双方通过行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简易性、便捷性的特点,通过简易程序现场导入调解,现场化解矛盾纠纷。要在“一站式”调解室调解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流动调解、现场调解、网上调解等方便群众、就近就快解决纠纷的新形
式和长效机制,把环境污染纠纷行政调解作为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群众满意度的突破口、解决信访的新思路。
4.开展一次环境污染纠纷行政调解专项行动。支队及各派出机构要把开展《条例》“大宣传、大贯彻”活动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一手强化基础工作,一手推动调解实战。集中执法力量,开展行政调解专项行动,结合当前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信访投诉受理等进行全面的问题梳理,对于所有符合用行政调解方式处理的矛盾纠纷,均应积极导入行政调解程序,利用行政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到 202X 年 X月专项行动结束,综合执法支队及局各派出机构办理的行政调解案件数要有量的突破。调解案件要形成案卷,包括:案件来源、调解过程记录(笔录、调解会议记录、照片等)、调解协议。市局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进行总结考评,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将结果全市通报。
5.认真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全局干部职工要自觉学习《条例》,结合日常工作,面向社会做好宣传。综合执法支队及各派出机构要利用工作例会,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和交流,学深悟透条例,明确责任主体、以及承担矛盾纠纷化解的职能、矛盾调解化解的工作要求,依法开展环境污染纠纷行政调解工作。各科室、单位、各派出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开展《条例》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执法人员要做好执法普法,在执法检
查、信访处理等执法过程中,发放宣传材料、赠送《条例》文本,面向企业和公众宣传《条例》,为环境污染纠纷行政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6.组织参加《条例》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全市《条例》内容问答知识竞赛,在上饶公众APP(公众版)进行答题。要求局各单位在编人员参赛率不低于 XX%。竞赛答题结束后,由市综治办根据得分情况,对成绩较好的个人通过公证抽奖方式,抽取参赛获奖名单,全市综治责任单位抽取获奖人员XXX名,参赛获奖名单每人奖金XXX元。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活动是我市宣传贯彻《条例》精神,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各派出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深入开展,保障质量。全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各派出机构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全面推进环境污染纠纷行政调解工作,并注重了解本单位在环境污染纠纷行政调解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充分挖掘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典型案例成果,并按照规定要求积极报送。
3.及时总结,步入常态。推进环境污染纠纷行政调解是
《条例》赋予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建立环境污染纠纷行政调解平台是《条例》提出的工作要求,市平安领导小组已将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调解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因此,全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各派出机构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总结,确保实现工作目标,完成主要任务,常态化部署。并以此不契机,不断加强环境污染纠纷行政调解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工作规范、工作成效、信息报送,推进环境污染纠纷行政调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