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对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公告,供大家参考。
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0 2020 年第 5 25 号
为支持电影等行业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电影放映服务,是指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专业的电影院放映设备,为观众提供的电影视听服务。
二、对电影行业企业 2020 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 5 年延长至 8年。
电影行业企业限于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
三、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