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星纪通〔2020)10号对于3起涉黑涉恶腐败及“村霸”问题,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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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纪通〔2019〕10 号
关于 3 起涉黑涉恶腐败及“村霸”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2018 年以来,七星关区纪委区监委立足于职责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处置,切实把扫黑除恶工作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肃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典型案件。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增强纪法意识,保障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现将 3 起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区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局工作员汪挺充当非法营运者“保护伞”等问题。2018 年 1 月 8 日,汪挺在带队开展道路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 毕节市七星关区监察委员会
通报
- 2 - 运输执法检查过程中,查获车牌贵 FCN171 车主涉嫌非法营运后,汪挺未按照规定对非法营运者予以处理,违规安排从事非法营运的“二拐”聂某收取车主现金 3500 元后将车辆返还;2017 年 5 月,汪挺利用工作之便,为非法营运者杨某提供关照,并收受杨某现金 1200 元,向非法营运者透露打击非法营运的内幕信息,按月收取周某、聂某等信息费共计 3000 元;案件调查期间,汪挺还交代收取从事非法营运车主信息费共计16800 元的违法问题。2019 年 1 月,汪挺被立政务案调查,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二、亮岩镇太极村原党支部书记赵朝文、原村委会副主任田立强迫承建村民易地扶贫搬迁房屋等问题。2016 年,亮岩镇太极村原党支部书记赵朝文、原村委会副主任田立利用职务之便,以入股参与修建方式强迫承建大岭组刘某户易地扶贫搬迁房屋,赵朝文、田立分别违规获利 10000 元;同年,赵朝文利用职务之便,以入股参与修建方式强迫承建岔河组汪某甲、汪某乙 2 户易地扶贫搬迁房屋,从中违规获取私利,赵朝文还存在其它违纪事实。2018 年 10 月,赵朝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田立被立政务案调查,受到责令辞职处理。
三、长春堡镇沈家屯村离任村党支部书记魏中发言语恐吓、威胁他人安全、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等问题。魏中发在担任长春堡镇魏家屯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伙同他人克扣 2011 年群众生态文明家园建设和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45500 元,克扣资金除部分用于办
- 3 - 公支出外,剩余资金被克扣人私分,魏中发个人分得 13526.21元;收受他人财物 500 元;使用言语恐吓、威胁他人安全,侵犯他人人身权利。2018 年 11 月,魏中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同一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战场,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敢于担当、敢于较真碰硬,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检查为契机,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格按照“一案三查”要求,严肃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坚决破“网”打“伞”,以“零容忍”高压态势,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
毕节市七星关区监察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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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办公室
2019 年 4 月 18 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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