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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做好迎接市委换届巡回督查组对七星关区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督查通知七星关区委组织部

时间:2022-07-17 20:2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做好迎接市委换届巡回督查组对七星关区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督查通知七星关区委组织部,供大家参考。

对于做好迎接市委换届巡回督查组对七星关区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督查通知七星关区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迎接市换届巡回督查组对七星关区第十一届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 督导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市换届巡回督查组将对我区第十一届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为做好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下旬开始到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完成。

 二、督导对象 全区43个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三、督导方式 主要采取查阅文件资料、实地走访调研、列席村(社区)党员大会、选举大会、开展个别访谈等方式对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关键步骤和环节进行督导。

 四、督导内容

 (一)换届前期工作 查看各乡镇(街道)是否成立工作组(指导组),深入村(社

 区)对前期准备、换届人选等工作进行分析研判。

 1. . 重点工作“回头看” 情况 (1)选情摸排。每个村(社区)是否建立村情社情选情台账;是否做到基本情况、班子运转、党员现状、人选储备、群众诉求、风险隐患“6 个清楚”;前期摸排出的拟任人选是否都进入台账;选举时是否都能选上。

 (2)整顿重点、难点村(社区)。查看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问题是否整顿到位;换届重点难点村(社区)问题是否全面整顿完毕;是否对换届重点难点村(社区)进行动态摸排;影响换届因素是否都全面消除。

 (3)离任经济审计。查看各乡镇(街道)是否按要求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4)任期考核。查看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是否对考核结果为“称职”等次的人选进行研究,是否在研究后才作为继续提名人选;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村(社区)继续提名人选中考核结果是否存在“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

 2 .人选确定 情况 (1)前期研判 查看乡级研判工作情况。了解召开了几轮乡级研判会,参加研判会的人员有哪些,是否邀请包乡区领导参与研判,是否邀请区级组织部门和区级巡回指导组参与研判,是否充分听取驻村第

 一书记、驻村干部、包村干部的意见建议,查看研判会相关会议资料,访谈抽查会参会人员,了解研判过程、结果等情况。

 (2)民主推荐 一是制定推荐办法。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是否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明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研究推荐的工作程序和执行细则;村(社区)党组织是否召开委员会会议,制定本村(社区)推荐办法,报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审核后,将推荐办法向党员、群众公布。

 二是组织开展推荐。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是否组织召开村(社区)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对现任村(社区)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是否组织全体党员、村民代表、部分群众参加,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民主测评参会人员范围与党员、群众推荐会议参会人员范围一致,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需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群众应有一定数量,具有广泛代表性】;推荐结果是否当场进行公布。村(社区)党组织是否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 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是否向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报告推荐结果。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是否召开会议,

 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 20%的差额比例,研究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上报到区级组织部门。

 三是提出初步人选。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是否在任期考核和党员群众推荐、提名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管理、督导检查、信访举报等情况,对每个村(社区)党组织班子进行分析研判,统筹考虑村(社区)党组织人选配备、进退留转,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初步人选。

 (3)资格联审 查看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是否召开会议,组织力量对推荐提名人选资格进行初审。区委组织部将联审合格的初步人选名单反馈给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后,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是否将联审合格的初步人选名单提供给村(社区)党组织;对联审不合格的初步人选名单是否重新物色相关人员,按照程序进行资格联审。

 (4)组织开展考察 一是村(社区)党组织是否召开委员会会议,对联审合格的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 20%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选考察名单,报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组织考察。

  二是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是否将村(社区)党组织

 书记候选人人选考察名单报区级党委组织部门组织研究、并积极配合区级组织部门进行考察;是否制定考察方案,组成考察组,通过深入村(社区)张贴考察预告、召开民主测评会,开展个别谈话对村(社区)党组织上报的副书记、委员候选人人选名单进行考察。

 三是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是否召开会议,听取考察组考察结果汇报,研究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选。

 四是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是否结合区级反馈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人选名单以及本乡镇(街道)考察的副书记、委员候选人人选名单一并反馈给村(社区)党组织。

 (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查看村(社区)党组织是否根据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考察反馈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召开委员会会议,按照委员职数差额比例不低于 20%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会议次日起计算】。

 (6)请示批复 公示结束后,村(社区)党组织是否向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上报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是否召开会议,研究村(社区)党组织上报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对象,并及时进行批复。

 (7)集中谈心谈话 查看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是否根据推荐、联审、考察和研究情况,与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全员谈心谈话,做到“四必谈”。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和组织委员是否一起与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谈心谈话。

 (8)签订纪律承诺书 查看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是否与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明确在换届选举中必须遵守纪律要求。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书面承诺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二)选举大会工作 1 .会前准备 (1)细化选举方案。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是否制定选举大会工作方案,村(社区)党组织是否制定大会选举方案和选举办法。

 (2)起草报告。村(社区)党组织是否召开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会议研究起草党员大会工作报告,是否广泛征求村民委员会以及村级配套组织成员和广大党员群众意见,是否形成送审稿报乡镇党委审定,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是否召开会议,审定会议报告。

 (3)准备文件。村(社区)党组织是否提前准备好会议通知、日程安排、应到党员名册、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选票、会议主持词、有关决议草案等。

 (4)会议研究确定事项。村(社区)党组织是否召开会议,确定党员大会日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审议党组织工作报告,是否确定党员分组讨论名单,审定会务工作方案,是否提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完成大会各项任务要求,确定大会的其他事项,对外出党员较多的,时间安排是否合理。

 (5)下发通知。村(社区)党组织是否向所有参加党员大会的应到党员发出书面通知,明确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期、主要议题、基本要求等,发通知的时间是否比召开党员大会时间提前一些,对不在家的党员,是否将书面通知发到家属手中,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到本人,并留存相关依据。

 (6)会场设置。大会主席台两侧是否各布五面红旗,主席台台口上方是否悬挂红底白字的大会会标,主席台对面是否悬挂一幅反映大会主题或地区特点、富有号召力的横标,是否提前对党员的座区和座席进行安排,是否在会场布置党徽、党旗等。

 2 .大会选举 (1)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 一是党员大会是否由上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负责同志主持;

 二是工作人员是否清点实到人数,主持人是否报告应到会党员人数和实到会党员人数,确认会议有效【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 4/5】; 三是宣布党员大会开始,是否奏(唱)国歌; 四是是否通过党员大会议程; 五是上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负责人是否作工作报告; 六是是否进行分组讨论,审议工作报告、酝酿候选人人选、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 七是是否召开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听取讨论汇报;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审议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选和监票人名单,指定计票人; 八是是否进行大会复会,是否再次清点到会党员人数,会议主持人是否向大会报告应到党员人数和实到党员人数,是否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是否宣布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 九是候选人是否发表竞职演说,候选人是否按照姓氏笔画顺序发表竞职演说,演说内容是否包含候选人自己的成长经历、工作实绩、履职设想、竞职承诺,候选人是否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 十是党员大会是否按照差额选举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监票人是否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是否宣布当选人名单。

 (2)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投票)

 一是是否召开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会议是否委托一名委员主持,会议主持人是否清点到会委员人数,会议主持人是否向支委会报告应到委员人数和实到委员人数; 二是是否在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会议上通过《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是否在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会议中产生监票人,是否指定计票人; 三是候选人是否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是否按照等额选举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四是监票人是否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是否宣布当选人名单。

 (3)大会复会 工作人员是否清点到会党员人数,主持人是否向大会报告应到会党员人数和实到会党员人数,主持人是否宣布当选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名单;大会是否通过工作报告决议(草案),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否进行发言,大会结束后是否奏《国际歌》。

 3 .报告批复 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是否向乡镇(街

 道)党委(党工委)报告选举情况;报告内容是否包含党员大会的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是否及时作出批复。

 (三)其它 乡级指导组是否对所指导的村(社区)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全程指导,包括选举大会会前、会中、会后有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及时完善各项资料,全力做好迎接市级督导工作。

 (二)

 强化纪律意识、严守工作底线。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市级督导工作,严格遵守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监督“十严禁”“十不准”要求,讲规矩、守底线,按照督导内容单及时收集好相关佐证资料。

 (三)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工作质效。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在迎接市级督导过程中若出现工作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工作开展不扎实、档案不齐等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 2021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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