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业单位岗位聘任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事业单位岗位聘任方案 为加强住建局事业人员聘任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事业人员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使事业单位聘任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我局 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聘任原则 (一)按照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空缺岗位进行聘任,聘任职务 必须与本人专业技术资格一致;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局统筹把握; (三)坚持聘任与考核相结合,先考核、后聘任。
(四)聘任职务坚持逐级晋升原则(取得全国职称考试资质和受 到市级以上表彰的杰出人才除外)。
二、聘用程序 (一)个人申报。提供相关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等有效证件。
(二)开展考核。竞聘上岗采用评分制,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聘用。总成绩按空缺岗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进行聘用。
三、岗位聘用的范围和对象 事业单位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纳入岗位竞聘的 范围。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一)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用人员; (二)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过岗位总量; (三)出现岗位空缺或新设岗位; (四)符合岗位条件的人数多于岗位数额; (五)其他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情形。
四、岗位聘用的条件 (一)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 守法,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核准的岗位范围内,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3、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
(二)岗位聘用的资格条件 按照现行的职员、专技人员、工勤人员晋升职务的条件,具备相 应等级的任职资格及年限。
(三)一票否决情形 1.不履行聘约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严重失职、渎职的; 4.违反工作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经批评仍不改正的;
5.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6.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六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五、考核内容 (一)岗位分:
近三年,聘用人员在拟聘用岗位(编制工作单位)上已从事专业 技术工作的,每年计 2 分,从事其它技术岗位的每年计 1 分。
(二)工龄分:
1.工作年限(以工资信息的工龄为准),截止考核日。每满一年 0.5 分,不足一年不计分。
2.进入本职(住建系统)单位年限(以文件为准),截止考核日。
每满一年 0.5 分,不足一年不计分。
3.取得申报专业技术资质,每满一年 0.5 分。
(三)学历分:
按最高学历计,研究生及以上计 10 分,本科计 8 分;专科计 5 分;中专(含高中)计 3 分;初中及以下不计分。
(四)年度考核分:
近三年度(含三年)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每次计2 分,合格计 1 分。
(五)获奖分(取得申报专业技术资质后计算,转聘管理岗位年 限为近三年):
表彰奖励:表彰指科技成果奖、进步奖、发明奖、技改奖、杰出 人物奖、劳模、先进个人、优秀党员等,以近五年的获奖证书或文件 为准。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5 分;市级每次加 4 分;市局 级每次加 3 分;县级的每次加 2 分;住建局及县级部门的每次加 1 分。
荣誉奖等同于同级别业务一等奖,同一年度同一奖项按最高级别计 算。获奖得分可按每年得分累加计算。
论文成果:在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刊物(电视台)上发表住 建有关的论文、论著、译文、调查报告、新闻报道的,每篇分别记 10 分、8 分、5 分、3 分(本项记分,应出示相应证件,不能出示证 件的不得记分。同一篇文章、重复发表的只记一次最高分,属集体或 多人共同发表的第一作者记总分,其余人员按总分与排名顺序的比例 记分)。
(六)职务分:股级2 分、副股级 1 分(以组织人社部门或局党 委任命的现任岗位职务为准)。
(七)扣分因素:聘任现职以来,个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 照以下办法予以扣分:
1.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每次扣 1 分; 2.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的,每次扣 2 分; 3.受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每次扣 4 分 4.受留党察看一年或行政降级(降职)或行政撤职处分的,每次 扣 6 分;
5.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每次扣 8 分。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政 纪处分的,按照相对较重处分的情况予以扣分。
6.聘任现职以来,除因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外,个人年度考核被确 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每次扣 4 分;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每次扣 2 分。
7.党政纪另有规定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空缺岗位人员竞聘平均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 高到低进行排序,取高分聘用,并公示3 天。凡公示期有异议者,可 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提起复议。
(二)同一竞聘岗位,若得分相同,由专业技术人员聘用领导小 组研究确定。
(三)根据空缺岗位职位数,按竞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初 聘人员,并报局党委集体研究聘用。
七、工作纪律 (一)领导小组考核委员会要按照本局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竞聘 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 题,保证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在竞聘工作中,有异议的,由竞聘领导小组调查落实,并 将落实结果通知当事人。严禁不走组织程序、越级上访等现象发生。
如发现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拉帮结伙者,取消其当事人的应聘职 务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当事人两个聘期内不得应聘。
八、附则 (一)本实施方案原则上每年只开展一次岗位聘任,涉及时间以 4 月 30 日为准,特殊情况可开展两次,涉及时间以 4 月 30 日、9 月 30 日为准。
(二)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三)本实施方案由局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推荐访问:事业单位岗位聘任方案() 聘任 完整版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