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落实财政部全口径监测平台有关工作安排通知9.13(全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落实财政部全口径监测平台 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及有政府融资职能的国有企业:
为确保全省于 2018 年 10 月底前向党中央、国务院完成上报隐性债务的要求,财政部建设了全口径监测平台,主要用于监测统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及有政府融资职能的国有企业债务、资产、财务、政府支出等情况。为较好的完成系统初始化及债务填报工作,确保 9 月 25 日前全部完成债务填报及财政认定工作,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及市财政局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单位信息、明确联络员 各单位认真填报“试点单位收集模板”(附件 1),于 9月 14 日下午 17:30 前报财政局债务中心(QQ 邮箱:315400115@qq.com)。同时,各单位要成立债务资产统计工作小组,并明确一名联络员,加入七星关区债务群(QQ 群号:101657214,入群备注:单位+姓名),以便及时查收本次全区债务(包含工程款)、资产、财务统计工作的相关要求。
二、收集汇总单位信息并导入系统
区财政局债务中心于 9 月 17 日前收集汇总附件 1,并在财政部全口径监测系统里面维护全区单位信息。
三、单位用户信息注册 各单位根据区财政局债务中心维护好的信息,于 9 月 18日前登录财政部监测平台,网址为 http: //lfpt.mof.gov.cn,用手机号进行单位用户信息注册(注册流程详见“附件 2 单位用户注册说明”),进入系统后及时完善本单位相关信息。
四、外网财政部监测平台填报 各单位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财政部监测平台进行相关债务、资产填报(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3 债务及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填报说明、操作视频及操作手册”),需于 2018年 9 月 24 日前完成外网债务资产等填报工作。数据填报完成后,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填报主体应复核数据情况,确认无误后,从系统导出本单位债务及中长期事项明细表,打印一式两份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确认后,一份报区财政局债务中心汇总后上报区政府,一份本单位留存备查。
五、单位初步识别隐性债务 各单位根据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统计口径(详见附件 4),对系统内填报的各项数据,从外网导出到 EXCEL 表格,在表中对逐个债务项目、逐笔债务协议、逐条政府支出事项进行识别后,报区财政局债务中心进行审核。
六、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签章确认 区政府组织各部门确认隐性债务初步识别清单,对确认无误的隐性债务详细清单,经区委、区政府签章确认后,报送省级财政部门汇总,省级财政部门收集汇总后,报省委、
省政府签章确认后将数据导入财政部内网系统,并将纸质签章件一并上报财政部。本次上报的隐性债务导入财政部内网系统后,数据即将被锁定,不再有变化。
备注:由于本次系统为财政部统一开发,在填报数据时一定要认真填报,填报错误数据将不能被退回。
(联系人:周增琴;联系电话:1508576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