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星农牧明电〔2020〕73号对于审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通知(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 1 - 内部传真电报
发 往 地 址 :
等级:特急
七星农牧明电〔2018〕73 号
共 1 页
毕节市七星关区农牧局 关于审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请通知各自辖区内已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场,于 9 月 22 日前上报该养殖场 2017 年至 2018 年期间的动物防疫条件执行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纸质材料至七星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逾期不报的,视为拒绝接受监督检查,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管理办法》予以处罚。联系人:彭荣萍,联系电话:0857-8237828。
毕节市七星关区农牧局
2018 年 7 月 14 日
见报头 签发:吉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