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抓好民政领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通知(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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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政
局 局
关于抓好民政领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局),市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于 4 月 16 日下发了《关于印发毕节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毕府办函〔2021〕18 号)。为全面厘清民政领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问题,抢抓机遇处置化解到位,特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消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民政基础设施关系民生,关乎弱势群体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民政领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问题处置工作, 主要领导务必亲自 调度,抓细抓实该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成立 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遗留问题能够得到有效化解。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养老科、留守科、事务科、基政科等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强对县(市、区)业务管口、各直属单位督促指导。
二、立即启动消防遗留问题的大起底大排查工作。即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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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务必抓好民政领域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开工建设项目全面摸底排查,存在消防工程遗留问题的全部纳入台账管理,务必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确保精准施策。
—— 排查范围:辖区内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养护楼、日间照料中心、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救助站、殡仪馆、社区服务中心(站)、办公楼等民政领域基础设施。
—— 排查时限:4 月 30 日 16:00 前排查结束,并审核签字上报市民政局。
三、积极主动对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对排查出的消防遗留问题,要严格按照《毕节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方案》要求,积极主动对接县级建设管理部门,确保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
未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问题项目。积极主动对接县市区建设管理部门,争取按照工程实际修建时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审查、整改、验收。
对服务于特殊弱势群体的城乡敬老院等民政福利机构,各县(市、区)民政局务必抓住机遇,趁此机会积极主动对接县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争取部门支持,根据工程实际修建时间共同拿出消防整改、验收方案,确保消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 已经。
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问题工程。积极主动对接县市区建设管理部门,争取依据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整改、验收。
——9 2019 年 年 7 7 月 月 1 1 日以后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最新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送审、施工。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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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一律停工整改。
四、抓好挂牌督办,限时处置。各县(市、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局)务必按照《毕节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抓紧启动相关工作,确保 2021年 12 月底前所有消防遗留问题全部逐一整改销号,基本解决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问题。对处置工作推进不力、进度迟缓的,将按要求提请市政府进行挂牌督办、通报、追责。
附件:1.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建设工
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方案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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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领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问题摸
底排查表
毕节市民政局 2021 年 4 月 25 日 (联系人:邓勇;联系电话:8237837;邮箱:54395316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