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34、采取措施实施土地整理,供大家参考。
开展调研 拟定整理方案 对意见进行审查 完善整理方案 经集体讨论做出整理决定
公示整理方案 征求意见
按方案组织实施 采取措施实施土地整理
办理机构:国土所
联系人:罗新春 联系电话:17785748064 监督电话:0857——868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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