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选取东南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四所江苏省高校的ESI数学学科作为参考,从论文产出规模,学科规范化的引文影响力,被引次数,主要发表期刊等方面分析我校ESI数学学科情况,旨在为我校的ESI数学学科建设提供指导。
关键词:江苏省高校;ESI数学学科
一、研究背景
基本科学指标(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ESI)是衡量科学研究绩效、跟踪科学发展趋势的基本分析评价工具,现已成为世界范围内普遍使用的学术评价指标之一[1]。2017年4月,江苏省将“100个左右学科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全球同类学科前1%”作为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
据ESI和Incites数据库2017年1月份发布的最新统计,我校未来最有可能进入ESI前1%的学科为数学学科。数学ESI学科收录期刊包括纯数学、应用数学、统计学以及概率论。本文从论文产出规模、学科规范化的引文影响力等方面进行多角度分析,并将我校数学学科与省内进入ESI前1%的东南大学、南京大学,以及2012年学科评估中在我校排名前的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进行对标分析。
二、ESI和Incites数据分析
(一)论文产出规模分析
图1显示了五所高校数学学科近十年间论文数的增长趋势,2006年我校数学学科的论文发表数量排名最好,位居第一,但随后论文数一直处于最低,总论文数仅343篇,总数最低;其他四所高校中,南京大学的总论文数最高1270篇,年均论文数为我校3.7倍;东南大学和苏州大学论文发表数量变化趋势相似,整体保持较好的增长趋势,它们总论文数分别为1132篇和915篇;南京师范大学论文数量保持平稳的上升趋势,共发表论文1015篇。
(二)学科规范化的引文影响力
学科规范化的引文影响力(Category Normalized Citation Impact,CNCI)是测量论文影响力比较成熟的指标之一。若CNCI值大于1,表明该论文的被引表现高于同一学科论文的世界平均表现。
分析显示,我校数学学科的CNCI值以1.8较大优势领先全球基准值;其次为东南大学(1.43);南京大学CNCI值与全球基准值持平;苏州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的数学CNCI值均低于全球基准值,分别为0.93和0.76。
(三)被引次数排名前1%、前10%的论文百分比
被引次数排名前10%的论文称为高影响力论文,前1%的论文可以被称作极高影响力论文。图2显示了五所高校数学学科被引次数排名前1%和前10%的论文百分比,我校分别以6.12%和19.24%的较大优势位居第一位,远远高于全球基准值0.92%和8.74%;同样,东南大学也以一定的优势高于全球基准值;南京大学前1%的论文比例高于全球基准值,而前10%的论文比例低于全球基准值;苏州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两者均低于全球基准值。
(四)主要发表期刊
表1分析了近十年间五所高校数学学科发表期刊情况,除我校发表的期刊为75本外,其余四所高校均在200本左右;各校期刊均发表论文数量在46篇不等;集中度高的论文被引频次貢献度均在50%左右,最高为77.5%。
分析我校近十年间发表论文数量大于10或总被引频次大于100的期刊,我校发表数量前3名中有2个期刊属于第四分区,即JCR分类中杂志的后25%,共发表论文94篇,而这277%的论文对我校总被引频次的贡献度仅为0.6%。可见,我校数学学科论文质量相差悬殊。
三、主要结论与建议
近十年间我校数学学科除2006年发表论文超过100篇外,其余每年均在20篇左右,论文数量极少,后劲不足;我校被引次数排名前1%、前10%论文比例分别为5.9%和18.58%,远远高于全球基准值0.92%和8.76%,但是大量低水平论文影响了数学学科的整体水平;我校数学学科距离进入ESI前1%相差654次的被引频数,进入ESI的可能性为82.32%,距离进入ESI前1%还有一定的距离。
为提升我校数学ESI学科的排名,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营造人人搞科研的学术氛围。陈部长指出:“教学决定生存,科研决定水平。很大程度上,教学的水平、服务的水平、国际的影响基础在科研”[2]。第二,创新研究内容。学校要引导科学研究紧跟国家战略需求,投身经济社会主战场,服务于国计民生;重视并强化基础研究,争做国际学术前沿并行者乃至领跑者。第三,强化国际合作。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实质性合作,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科学联合攻关。第四,健全科研激励机制。高校在制定考核机制时要从多方面入手重建高校科研激励机制,更好的发挥激励功能[3]。
参考文献:
[1]邹燕.ESI全球学科排名与江苏高校学科建设[J].高教管理,2015(3):5355.
[2]陈宝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高等教育重要论述努力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J].中国高等教育,2017(1):410.
[3]许华.高校科研激励机制的反思与重建[J].教育评论,2016(11):7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