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从育种研究、种子生产现状、种业监管、种质资源保护等方面对湖南种业现状进行了剖析。通过调研,发现湖南省种业的主要问题是人才匮乏、资金投入不足、种业市场混乱、种业政策不完善、农业保险机制体制有待完善和种业生产现代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并提出了加大政府对现代种业扶持力度、加强种业人才建设力度、完善种业保险体系和完善种业监管服务体系等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发展战略;种业产业;产业发展
中图分类号:S3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60X(2018)02-0107-04
Consideration on Seed Industry Development of Hunan Province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YAO Ji-lun,XU Yi-lan,ZHANG Li-yun,HUO Ling-ling
(Hunan Biologicaland Electromechanical Polytechnic, Changsha 410127, PRC)
Abstract: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Hunan seed industry is analyzed through investigating of crop seed scientific research, crop seed production, seed regulation and germplasm resource protection in Hunan Province. It shows that the main problems are lack of industrial talents, lack of capital investment, chaotic seed market, imperfect seed industry policy, incomplete agricultural insurance mechanism system, and low seed production modernization lever. According to those problems, the suggestions are proposed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Hunan seed industry, such as giving a stronger support to crop seed industry, training more seed production and technical talents, setting up perfect insurance system and regulations for seed industry, and enlarging the abroad seed market.
Key words: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strategies; crop seed industry
1 湖南種业发展现状
湖南省种业发展起步早、发展快、效果好,目前产业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拥有袁隆平领衔的种业研究团队、企业和创新平台,为建设湖南种业强省提供了基础支撑。
1.1 育种研究
湖南省是种业科研强省,拥有袁隆平、官春云等著名的科学家和一批水平较高的科研团队,拥有国家级重点科研机构6个,科研人员超过3 900人。超级杂交水稻、优质稻、“双低”油菜、杂交辣椒等育种水平国内领先[1]。湖南省在全国率先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每年审定的新品种中85%以上由企业选育而成。从2011年至今累计申请品种权160个,授权20个;审定农作物新品种109个,其中水稻品种74个,玉米品种9个[2];湖南希望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育成水稻不育系8个,杂交稻品种11个。湖南桃花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一种利用雌性不育的杂交稻机械化制种技术”专利授权,解决了雌性不育水稻繁殖技术难题,实现了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的混播混收、机械化操作的实质性突破。湖南洞庭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平均每年有2~3个品种通过审定,30个次品种参加区试,其中岳4A、盛泰A、鑫A、岳恢9113和岳恢9264等杂交亲本获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湖南科裕隆种业有限公司通过国审品种3个,已审定的不育系亲本3个,申报新品种保护6个。
1.2 种子生产现状
长期以来,湖南省水稻制种面积约为10 000~11 333.33 hm2,国家在制定十二五规划时将湖南省排除在国家基地之外。十三五规划以来,在《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精神的指导下[3],湖南省通过强化制种技术攻关,加快制种产业升级,种子生产发展迅速[2]。十三五末,湖南省拥有亲本原种提纯、繁殖基地400 hm2,杂交水稻常年制种面积稳定在30 000 hm2,年产杂交水稻良种约100 000 t,占全国总产220 000 t的45.5%,除满足省内用种需求外,每年还可向其他省份或境外提供种子50 000 t以上,成为全国杂交水稻种子产销第一大省[4]。在2013年国家首次评选的28个杂交水稻制种大县中,湖南省有绥宁等8个县入选,排名全国第一,湖南省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级制种基地。
1.3 种业监管
种子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性物质,质量安全至关重要。十三五期间,湖南省种子质量安全部门按照种子管理由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思路,切实加大监督抽查和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品种套牌侵权、未审先推、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种业发展环境,促进湖南省种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1.3.1 种子生产质量管理 将生产管理与质量管理结合在一起,对种子质量实行全程监控,强化过程管理,即监督前移,一律到制种基地现场抽取样品,并强制100%抽检,从源头上对种子质量把关[5];建立违规种子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组织种子管理部门、种子企业的负责人,召开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计划调度会议,避免盲目生产。
1.3.2 强化种子市场监管 树立“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综合防治”的种子市场监管新思路[5],建立让企业“不想、不能、不敢违法”的监管新机制。一是严格市场准入;二是科学调控市场;三是严查涉种案件;四是行政许可“六化”管理,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即许可程序规范化、标准数字化、许可过程限时化、许可责任到人化、许可案卷标准化和许可监督常态化;五是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种子管理体系。按照政事分开、事企脱钩的思路[5],依法理顺种子行政管理、种子公益性服务事业的职能,强化种子行政管理,建立和完善种子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撑体系,为湖南省种业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1.4 种质资源保护
作物种质资源是培育作物优质、高产、抗病、抗逆新品种的物质基础。强化种质资源保护[6],保存种质资源的多样性、优良性和有效性是打造种业强省的重要前提之一。十三五期间,湖南省一是完成了第一批80个县约60%的普查数据填报,42个县完成了897份种质资源的征集,在系统调查县采集到珍稀种质资源385份。二是围绕湖南省重大产业方向建立了种子资源库。比如湖南省园艺研究所搜集保存了柑橘资源约1 100份,涉及柑类、橘类、橙类、金柑柠檬类、野生及枳类,并展开了对柑橘优良基因的研究。同时,还保存了时鲜水果、花卉、瓜类等种质资源超过2 600份[6]。湖南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库保存有来自全国23个省(市)、全球53个国家(地区)的稻种资源18 738份,累计为水稻、油菜、玉米、大豆、辣椒等湖南农作物短期保存资源、亲本及中间材料23 945份次;实现资源数据信息网络化。
1.5 优势与市场开拓
目前,湖南国种业优势不断凸显,为做大做强湖南省专业产业提供了前提条件。湖南省现有种业企业52家,其中有5家进入中国种业50强。在全国种子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湖南省获评AAA级企业11家(全国82家),占全国的14%,居全国首位。湖南省拥有中国种业第一强的种子企业——隆平高科,其杂交水稻种子市场份额全球第一,杂交辣椒种子产销全国第一。
目前湖南省的种业主要服务于国内市场。除了进一步扩张国内生产外,要利用湖南省种业优势拓展国际生产,即进一步整合湖南省优势种子企业的资金、人才、技术资源,在海外建立研发平台,选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应出口目标国市场需要的品种。将国内的人才、技术同国外的资源、市场等有机结合,开展种子生产和市场推广,重塑中国杂交水稻国际形象[3]。
2 问 题
2.1 种业人才匮乏
受传统思想观念及农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涉农人员总体知识水平层次偏低,农业人才引进难,留住和稳定更难。我国年轻人弃农轻农的思想根深蒂固,农业院校农业类专业毕业生从事农业工作的越来越少,下基层的更少,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已经断层[4]。
在种业方面,大部分人员从事简单的农业种子生产与销售,而复合型、创新型、专业型人才少,市场营销人才及高素质企业管理人才不足。科研育种、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和国际贸易人才匮乏,缺乏全面的种业人才发展战略,不能充分挖掘、利用种业人才资源。企业检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检验专业人才匮乏,在检验机构体系建设中,省、市二级检验机构配备较为齐全,人员配备较好,但县级检验机构配备很差,从业人数少,设备不能达到要求。县级种子管理部门缺乏合适的人员来进行主导品种的筛选确定和推广工作,不能为农民科学用种起到示范作用。
2.2 资金投入不足
2.2.1 种质育繁科研经费投入需要政府资助 商业化育繁推经费需求大,企业、公司、农户都无力承担,导致部分工作开展困难。种质资源更新快,研发成本高,资源保存费用高,一般地方财经难以长期资助和承受。
2.2.2 种子产业信息化建设经费需要加大投入 种业信息资源是关系到我国农业未来的战略性资源。湖南没有一个集种子研究、交易、培训为一体的,汇集全球种业资源、市场、技术信息,并向全球提供专业化、信息化服务的综合信息服务系统。这是湖南种子产业难以承担“做大做强民族种业”历史重任的一块软肋。
2.2.3 种业发展的人才经费需要倾斜 农业人才稀缺,政府需要通过一定的资金引导,奖励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专业人才从事种子研发,政府投入专项资金有助于人才的引进与培养。
2.3 种子管理相关政策有待完善
现行种子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导致品种多乱杂、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种子的问题仍无法杜绝,品种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严重制约了湖南省种业的健康发展。种子企业的套牌经营行为严重损害了品种权所属企业的利益,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个别种子企业使用夸大的言词进行种子广告宣传,误导了广大农民对品种的选择。相关种子经营问题举报难度大、可执行差。
部分市县种子管理与种子执法分工不明、职责不清、多头管理,甚至出现“以罚代管”的现象;同时存在基层种子管理部门种子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不到位,对种子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的问题[5];存在种子经营档案不健全、种子标签标注不规范等问题。随着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转变,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对传统种子监管手段提出了新的挑战[5]。
2.4 种业市场较混乱
种子市场上品种“多、杂、乱”,品种审定宽松,种业市场上品种繁多、优劣难辨。种子进货渠道來源复杂,种子质量难以保证,以次充好、以老充新、以滞销充畅销、以劣质充良种。经营上,存在虚假广告、垄断价格、欺诈出售、游击散售等。销售人员以中老年为主,新生代年轻人较少,缺乏市场活力。
2.5 农业保险机制体制有待完善
杂交水稻制种是一项技术含量高的农业生产,投入高、风险高,而产出不一定高。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镇步伐的加快,农村劳动力紧缺,劳动力价格和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杂交水稻制种的比较效益低。同时还要承担着技术风险、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等。目前一般制种只能播种一季,成本高、收入低,对农民毫无吸引力。
湖南省出台了制种专项保险政策,但是理赔标准(1 500元/667m2)低于制种成本(1 800~2 000元/667m2),保费按7%比例收取,其中省、县级财政补贴35%的保费,农民承担65%的保费,农民和企业承担的理赔金额偏高;制种的自然风险较大,保险理赔只有在绝收或损失非常惨重的情况下才可得到执行;由于理赔最高限额都达不到生产成本,种子企业、种子专业合作社、制种农户投保积极性不高,制约了制种面积的扩大。
2.6 种业生产现代化程度不高
2.6.1 湖南省农业机械化程度不高当前湖南省杂交水稻制种模式主要为“公司+农户”“土地流转”“合作社生产”“委托其他公司”四种模式,其中以“公司+农户”的模式为主。这种制种模式属于初级模式,与现代化种业生产有相当距离,需要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集约化、专业化的制种模式。当前种子生产作业机械化低,劳动率低,农户制种的收入难以大幅提高,制种收入不高影响农户制种积极性,同时农户多,农户的科技素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给种子企业的技术指导[7],去杂、去雄、病虫害防治、收获晾晒等关键技术落实带来困难,种子质量不能得到保证。
2.6.2 湖南省农业基础设施落后 湖南省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普遍存在小(规模小)、散(基地分散)、乱(秩序混乱),大部分制种农田排灌渠道、机耕道路等设施已经严重老化或缺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种子生产的需求。同时,随着生产模式的转变,生产主体向企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转移,分散的晒坪、仓储不能满足规模化生产的需要。晒坪、仓储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烘干设备等配套设备的完善,是扩大规模化生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3 湖南种业发展建议
3.1 加大政府对现代种业扶持
3.1.1 加大政府对种业投入 支持农作物种业领域共性关键技术及标准的研发。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搜集、保护、鉴定;建设种质资源共享平台;制定和完善品种真实性、种子质量等检验检测技术标准;加强常规作物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及应用技术研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8]。
在农业综合开发、商品粮基地建设等项目中设立种子生产基地建设专项,在湖南省适宜地区建设稳定的水稻、棉花、油菜、辣椒等作物制种基地,大幅度提升湖南省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能力,确保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5]。
3.1.2 加大特色经济作物种业扶植力度 对特色经济作物的种子资源保存、收集和利用,政府要加大扶植力度。特色经济作物具有区域性强、规模小、技术要求高、经济价值高和商品率高等特点,其资源保存与利用公益性强,几乎没有企业愿意投入,但对地方的脱贫致富和经济增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根据促进特色经济作物种业发展的目标,制定相关政策,专项分期投入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的科研创新。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有能力的企业牵头承担并组织实施政府种业科技应用研究项目,按照市场机制配置创新资源要素,由种业龙头企业组织优势科研单位、相关企业等联合攻关。
3.2 加强种业人才建设力度
采取培养和引进相结合模式加强种业人才建设,提升农作物种业人才素质。促进种业科技人才资源合理向企业流动。相关政策的出台应与8号文件精神保持一致,与其他相关部门政策保持一致,且应保证政策的长期稳定,加强兼职研发人员的人事管理、薪酬管理等制度创新,促进种业创新人才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之间合理流动。国家制定相关政策,督促企业重视对研发人员的有效激励,稳定和不断壮大企业创新团队,确保种业科技创新的可持续发展。
3.3 完善种业保险体系
将制种保险纳入国家政策性保险,保费主要由中央财政进行补贴,建立政府、保险公司、企业和农户保护合理分担机制。与大田农业保险区分开来,设立单独的杂交稻制种保险险种,合理确定保障水平。各地根据当地实际统一制定制种保险相关条例和标准,建立种业保险风险分担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种业保险参与机制。以风险分散为原则,确定合理的种业保险比例[9],建议国家与企业和农民各自承担50%,充分有效化解风险,调动农民和参保企业的积极性。将制种保险规定为强制性保险,探索依托农业保险建立巨灾防范基金,建立种业保险的商业再保险机制[9]。
3.4 完善种业监管服务体系
3.4.1 规范多级种子质量检验体系 严格品种审定标准,控制审定品种数量。加强种子生产质量监管,加强全省种子生产调度,督促种子企业有计划组织生产;抓好主要农作物杂交亲本种子、常规稻原种的种子质量,把好种子质量源头关;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超范围制种、少报多制等违规行为。建立健全独立的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完善县级种子质量检验设施,增强种业监管的能力。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推行种子执法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人员持证抽检等制度,加强湖南省种子质量检测体系建设,提高品种真实性检测能力。
3.4.2 加速商业化育种,推行双季稻制种模式 完善新品种示范网络体系,围绕粮食生产主题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推动商业化育种新成果快速应用于大田生产,从源头上加强对重点市场、企业、基地的监管,加大种业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力支持企业建立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集团。坚持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结合,实行种子经营信息报告制度,以许可证管理为主转变为许可全过程监管。因地制宜,适度、逐步推行双季稻制种模式,提升制种水平,提高制种效益,促进制种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 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科技提交十八大以来“成绩单”: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5%[EB/OL]. http://.cn/article/201210/201210272142138368.html,2012-10-27.
[7] 伍振军.制约我国种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及政策建议[EB/OL]. http://jjsb.cet.com.cn/show_469516.html,2015-12-02.
[8] 劉华周,周建农,沈建新,等.关于财政支持江苏省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政策研究[J].江苏农业学,2012,28(5):1168-1127.
[9] 王世才.推进湖北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思考与建议[J].中国种业,2013,(7):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