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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传说中的三皇五帝

时间:2022-10-23 14:15:02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神话是原始先民在社会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以故事的形式表现远古人民对自然、社会现象的认识和愿望,本文主要讲述了“三皇五帝”的传说对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深远影响。

【关键词】三皇五帝;传说;远古历史

每个民族对其远祖的早期活动都有一定的传说,而且多与神话相联系。神话是原始先民在社会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以故事的形式表现远古人民对自然、社会现象的认识和愿望,包括创世神话、始祖神话、洪水神话、战争神话、发明创造神话等类型。远古没有文字,汉字中的“古”字便是以“十”、“口”合成的,说明先民们世代都是以口头传说的形式来保存先祖历史的,主要是采用故事或编成容易背诵的歌谣,作为口碑历史保存下来。大致从春秋战国时开始,“三皇五帝”的传说便构成了中国远古历史的基本框架。

传说是在真实的基础上产生的,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言称:“人类进步的事件不依靠特殊的人物而能体现于有形的记录之中,这种记录凝结在各种制度和风俗习惯中,保存在各种发现和发明中。”中国三皇五帝的传说也是体现在有形的记录中、凝结到各种制度和风俗习惯中的。

一、三皇

“由于人类群居生活的需要,在相互依存的社群中,要求协调冲突着的个体利益,构造一定的制度。更由于人类的社会本性以及人类需要秩序和管理,所以中国有史可载的第一个王朝夏朝诞生之前的三皇五帝传说时代,也出现了有关治事理民的权力机构的传说。”(袁刚:《中国古代政府机构设置沿革》,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所谓“三皇”,主要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三皇是指天皇、地皇和人皇(即泰皇),因为宇宙中天、地、人是最为可贵的,故可并列为皇;一种认为三皇是指燧人氏、有巢氏、神农氏,反映了人类最早经历的几个重要发展阶段。

最早分散生活在黄河和长江中下游沿岸的先民们,以渔猎和采摘果实为生。由于生产力非常低下,经常受到恶劣气候和野兽猛禽的侵袭。在饥饿与死亡的威胁下,为了增强防卫和猎食的能力,人们群居在一起,追逐水草果实和猎物,过着非常艰难困苦的生活。“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吕氏春秋·恃君览》)。原始群的社会状况,今人已无法具体描述。从群体内杂乱的血亲婚配,发展到按辈分来限定性交对象的血缘家庭,再发展到族外婚,每迈进一个阶段都意味着前进了一大步,逐渐走向了氏族公社阶段。这个阶段开始于约三四万年前,结束于五六千年前,历时数万年之久,大致相当于传说中的天、地、人“三皇”时期。

在原始氏族社会里,人们过着没有阶级剥削和压迫,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民主自由的生活。他们没有法律制裁,只有传统的道德习惯约束,有学者称之为“习惯法”。如氏族内禁止通婚,互相帮助,不损人利己,勇敢作战,参加共同的宗教和节日活动等等。对氏族公社成员来说,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的,人人都自觉地遵守着,一旦违反了公共利益,则群起而攻之,给予严厉制裁。氏族和部落酋长由成年男女民主选举产生,是公社成员的公仆,如不尽人意,可以随时撤换,没有任何特权,却受到大家的自觉尊敬。燧人氏、有巢氏、神农氏,以氏为名,明显地反映着先民生活和文化发展的几个重要阶段。称燧人、有巢、神农,显然是后人对某一阶段有代表性的先驱者的共同尊称,而不是对某一卓越人物的个人称谓。

燧人氏的传说,反映的是先民们告别茹毛饮血转变到熟食阶段的传说。发现火并取得火、保存火种,是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韩非子·五蠹》曰:“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将这一发明、推广的事实放在某个“圣人”身上。燧人氏比西方的普罗米修斯更要伟大,因为他不是偷火,而是自己取得火。

有巢氏的传说,反映的是先民们告别迁徙不定的逐水草禽兽的生活转变到半定居和定居生活的传说。原始群长期栖息在丛林洞穴之中,为寻觅食物而不住地迁徙,随时随地都可能受到毒蛇猛兽的侵袭。据《韩非子·五蠹》载,当时“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从此,过上了定居或半定居的生活。这样一来,不仅增加了安全度,而且有可能圈养禽兽而使之变为家畜、家禽,采集的植物果实掉落在地上,又使先民们逐渐发现和学会了种植与收获。神农氏、伏羲氏的传说,就是在这个时期出现的。

伏羲氏和神农氏的传说,反映的是新石器时代发明农业之后的氏族社会的传说。传说中的伏羲氏是育成家畜、家禽的首创者,还发明了用渔网捕鱼、制作八卦和结绳记事方法。据《说文解字》·日部》注:“古者,太皞(伏羲氏)、少皞,盖皆以德之明得称。”传说中的圣王,据说也有各自的治民之官:“伏羲氏以龙纪,故以龙师名官。共工氏以水纪,故以水师水名。神龙氏以火纪,故以火师火名。黄帝云师云名。少皞执之立也 ,凤鸟适至,故鸟纪,为鸟师而鸟名”(《通典·职官一·历代官制总序》)。即以龙、水、火、鸟名官,建立了治事理民机构。这些龙鸟之名可能是部落图腾的标志,理民之官多是部落首领。

至于神农氏,据《白虎通》卷2载:“古之人民,皆食禽兽肉。至于神农,人民众多,禽兽不足。于是神农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农作。神之化之,使民宜之,故谓之神农也。”传说中的神农时代,相当于历史上的母系氏族社会阶段。《商君书·画策》曰:“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女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所谓“治”,就是井井有条的氏族社会;所谓“王”,就是氏族部落酋长。传说中的“神农尝百草”,记载的就是先民们寻找和开发新食物资源的实践过程。慢慢地,先民们跨越了野蛮时代,从初级阶段走向相对高级阶段。

二、五帝

五帝也处于传说时代,但古籍对其事迹叙述较多,而且现有的大量考古发掘又可以证实其真实存在。主要有两种说法:一是以黄帝、颛顼、高辛、唐尧、虞舜为五帝;二是以伏羲、炎帝(神农)、黄帝、颛顼、高辛为五帝。实际上,他们只是部落联盟或部落王国的首领,处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的军事民主制状态。

有部落就会有部落之间的战争,真正的统治权产生于强暴之力。黄帝就是历史上流传下来的最有影响的部族首领的化身,已具有指挥战争和统治别人的权力。《史记·五帝本纪》载:“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于是轩辕乃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起于大西北的炎帝、黄帝部族各自向东发展,相战在阪泉(今河北上谷),黄帝占了上风,二族合并后挺进中原,与东夷九黎之君蚩尤决战于冀州之野的涿鹿(今河北涿县),最终炎黄部落联盟统治了中原。

随着中原农牧业的发展,颛顼以来产生了五行之官,是谓“五官”,即:春官木正,曰句芒;夏官火正,曰祝融;秋官金正,曰蓐收;冬官水正,曰玄冥;中官土正,曰后土。五官之下,各有一套人马,“为民师而食以民事”,即为人民服务,这就是最初的公职人员。

黄帝之后数百年,陶唐氏、有虞氏、有夏氏相继结成大的部落联盟,尧、舜、禹分别为盟主。尧舜时代,已经具备明显国家雏形特征。它不仅具有指挥军事的职能,而且具有管理生产的职能,这是氏族部落公共职能的继承和发展。据说在唐尧时,设官更为广泛,“内有百揆、四岳,外有州牧、侯伯”。四岳分主四方诸侯,四揆相当于宰相,初由稷任,后由舜当。据《尚书》之《尧典》、《舜典》载,凡举国大事均要咨询于“四岳”、“十二州牧”、“四岳群牧”,即召开四方部落酋长会议,实行军事民主制。据传说,在尧舜时代已有“六官”主天地四时。六官即天、地、春、夏、秋、冬,官名得自大自然,四时与农业关系密切,说明我国最早的官职均来自于最直接的原初事务,而这些事务最初也只能作大而化之的行政管理。

军事首领的地位在经常的对外战争中加强了,并获得了比其他部落显贵多得多的奴隶与财富,影响和威望也日益提高。到原始社会末期,军事首领在亲兵集团首领的支持下,逐渐成为“王”。尧、舜、禹“禅让”的传说,是后人对先祖崇敬的颂美,现在有人怀疑这种说法的准确性,因为它是在春秋时期才有人诉诸文字的。所以,关于尧、舜、禹之间权力交接的真相,就成了一个千古悬案。主要有三种说法:

一是“举贤说”。为大部分人所认可和接受,因为这反映了中华民族大公无私、唯才是举的传统美德。尧传位给舜,舜传位给禹,连孔子都随时向他的门徒们提到,认为能够将王位传与有德行的贤人,是十分可敬的。尧帝姓祁,名放勋,号陶唐氏,史称唐尧。陶唐氏乃黄帝后裔,最初定居在冀方(今河北唐县),后迁移至晋阳(今山西太原),建都平阳(今山西临汾)。帝尧为陶唐氏部落首领后,命鲧治水,又命羲、和二人掌管时令,制定历法,教民按时农作。尧年老时,叩询四岳首领,举贤者,命舜摄政。经过三年考核,让位于舜,史称“禅让”。

二是“拥戴说”。据说尧年老时,并未想把帝位传给舜,当时尧的儿子丹朱也非常想继承父亲的大权,但碍于舜的声望而迟迟未下手。为了避免冲突的发生,舜在尧死后就避开丹朱来到南河之南。天下诸侯并不到丹朱处朝见,反而跑来朝见舜。经过诸侯和民众拥戴,舜就接受了大家的好意,接替尧登上了帝位。荀子和孟子比较赞同这种说法。

三是“篡夺说”。关于“尧舜禅让”,有人从根本上进行了否定,认为禅让只不过是被儒家神圣和美化了的精神价值取向而已,实际上是舜篡夺了尧的大权。该观点根据的是《史记》的记载:舜取得了行政管理大权后,曾经进行了一系列人事改组,如启用了被尧长期排除在权力中心之外的“八恺”、“八元”,史称“举十六相”,表明舜在扶持亲信;将尧信任有加的混沌、穷奇等人则排除出权力中心,史称“去四凶”,显然是排除异己;而且“舜隔尧”,“使不与父相见”,即把尧软禁起来,不准与亲人朋友相见,连尧的儿子丹朱也被流放到了丹水,以此来逼迫尧让位。

传说时代的禹,应当是中国原始氏族部落联盟发展的顶峰。据《史记·夏本纪》载:“禹之父曰鲧,鲧之父曰颛顼,颛顼之父曰昌意,昌意之父曰黄帝。”这个世系说明禹的先祖世代为部落首领,而且具有很强的实力,这恐怕也是禹取得部落联盟首领的重要条件。禹在担任部落联盟首领前后,曾经治水、征三苗、分所属部落为九州、任土作贡等,使禹的威望提高、权力范围扩大。据《国语·鲁语》载:“昔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因为迟到,部落首领防风氏成为禹树立权威、杀一儆百而滥用权力的牺牲品。禹在部落联盟中无可争议的身世、权势和地位,为他实行“传子制”和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的夏王朝奠定了基础。按照部落联盟首领选举的习惯,禹死后应该让位给东夷部落首领“益”,但是,禹的儿子启不干,“启与支党攻益而夺之天下”(《战国策·燕策》),将传统的联盟首领选举制改变为世袭君主制。

部落联盟时期出现的首领争夺、以公职为特征的管理机构以及对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说明实际上当时出现了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已经具备了国家机关的雏形。据《尚书·舜典》载,舜在22名职官人选确定之后说:“咨!汝二十有二人,钦哉,惟时亮天功。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要求这22人不可违误时间地按照天意办事,对他们三年一考查,三考分高下,然后进行奖惩。这种通过考核评定优劣的原则,应当是中国最早出现的吏律、吏法了。在地方上,也出现了按照地域划分居民的体制。据《尚书·舜典》载,舜时“肇十有二州,封十有二山”。这种划分实际上已经初步突破了原有的按血缘划分居民的氏族部落领地,变成大的地区。当时还出现了刑法:“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而且据《史记·夏本纪》载:“自虞、夏时,贡赋备矣。”考古出土了该时期大型夯土工程以及少数铜器,还有非常精细打制的玉器和精制的瓷器,这些均是出现国家的重要经济前提。

总之,联盟首领从争夺变为世袭,公职人员从不明确分工到有明确分工的公职机构,原始社会向国家的过渡基本完成,王朝和王权产生了。

【作者简介】

王宏波,男,《宝鸡社会科学》编辑部主任、研究员。研究方向:中国传统文化与宝鸡历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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